2018年10月22日,中國駐英國大使館代表中國政府正式向國際海事組織秘書長林基澤遞交中國加入《2004年國際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控制與管理公約》文書,該公約將于2019年1月22日起對我國正式生效。
01 | 壓載水公約構(gòu)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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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壓載水管理要求 |
D-1標準 按照公約要求需要置換壓載水的船舶應當在距離最近陸地至少200海里,水深至少200米的水域?qū)嵤狠d水置換;航線距離小于200海里的,可在距離最近陸地至少50海里,水深至少200米的水域?qū)嵤┲脫Q。我國與相鄰國家另有約定的除外。船舶的壓載水體積交換率應至少為95%;使用泵透法置換壓載水的船舶,泵透三倍于每一壓載艙容積的水量應視為達到體積交換效率95%的要求;泵透少于壓載艙容積的三倍,如船舶能證明達到了95%的體積交換率,則也可被接受。 | |||
D-2標準 按照公約要求需要處理壓載水的船舶,其排放的壓載水中存活生物含量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一)每立方米水體中最小尺寸大于等于50微米的存活生物少于10個; (二)每毫升水體中最小尺寸小于50微米且大于等于10微米的存活生物少于10個; (三)有毒霍亂弧菌每100毫升少于1個菌落形成單位;埃氏大腸桿菌每100毫升少于250個菌落形成單位;腸道球菌每100毫升少于100個菌落形成單位。 D-2標準實施時間表 | |||
03 | 以下情形可以申請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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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免除需要以下材料
1.《國籍證書》和《船舶登記證書》復印件(外國籍船舶適用); 2. 不能按照公約實施壓載水管理的說明; 3. 已采取的盡可能減少壓載水和沉積物攜帶有害水生物和病原體轉(zhuǎn)移的措施; 4. 承諾僅在免除水域內(nèi)航行的船長聲明。 | |||
04 | 等效符合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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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等效符合的材料
申請等效符合的船舶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 減少壓載水轉(zhuǎn)移和引入有害水生生物和病原體的預防措施; 2. 對壓載艙進行定期的清理以清除沉積物的作業(yè)方案,包括沉積物后續(xù)無害化處置的實施方案。 | |||
05 | 壓載水管理中船方應該注意的問題 |
船舶應持有《國際壓載水管理證書》
《國際壓載水管理證書》應當由主管機關(guān)或其授權(quán)的船舶檢驗機構(gòu)簽發(fā)。
船舶應持有《壓載水管理計劃》
《壓載水管理計劃》應當符合船舶的操作實際并由主管機關(guān)或其授權(quán)的船舶檢驗機構(gòu)簽發(fā)。船員應當熟悉其承擔的壓載水和沉積物管理職責,并按照《壓載水管理計劃》的要求管理船上壓載水和沉積物。
船舶應持有并記錄《壓載水記錄簿》
負責壓載水和沉積物管理的高級船員應當在《壓載水記錄簿》中進行完整記錄并簽字,每一頁填寫完畢后由船長簽字。《壓載水記錄簿》中的記錄應當以船上的工作語言填寫,語言不是英文、法文或者西班牙文的,每條記錄應有其中一種語言的譯文。船舶應當將使用完畢的《壓載水記錄簿》在船上保存兩年,然后在其所屬公司保存三年。
船舶應保存壓載水和沉積物接收單證
排放未經(jīng)處理或者處理不達標的壓載水和沉積物的,船舶應當將其交由具備接收處理能力的單位接收處理。接收處理單位應當在接收作業(yè)完畢后,向船舶出具壓載水或沉積物接收單證,并由船長簽字確認。船舶應當將接收單證與《壓載水記錄簿》一并保存。
船舶排放壓載水應當報告
船舶排放壓載水應當提前12小時向當?shù)睾J鹿芾頇C構(gòu)報告,靠泊后由船舶或其代理人在辦理國際航行船舶進口岸申報時向當?shù)睾J鹿芾頇C構(gòu)提交《壓載水報告單》。《報告單》可書面提交或者按照海事管理機構(gòu)要求采用電子數(shù)據(jù)上傳的方式提交。(PS:上海海事局轄區(qū)船舶壓載水作業(yè)報告統(tǒng)一使用電子政務平臺開展,不再另行要求船舶靠泊后提交《壓載水報告單》。)
06 | 海事管理機構(gòu)的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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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況之一海事機構(gòu)將會開展壓載水取樣和檢測
(一)壓載水和沉積物管理相關(guān)的證書文書丟失、過期或失效,壓載水和沉積物管理相關(guān)的證書文書內(nèi)容與實際不符;
(二)船上未指定負責壓載水和沉積物管理的高級船員,船長或指定船員不熟悉壓載水和沉積物管理相關(guān)的職責或基本操作,或未執(zhí)行此類操作的;
(三)未按《壓載水管理計劃》或操作說明使用壓載水管理系統(tǒng),未向海事管理機構(gòu)報告影響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管理能力的事故或者缺陷的;
(四)未按照《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管理監(jiān)督管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排放壓載水和沉積物,未向當?shù)睾J鹿芾頇C構(gòu)報告壓載水排放,未向當?shù)睾J鹿芾頇C構(gòu)提交《壓載水報告單》的;
(五)船舶無法提供證據(jù),證明船上壓載水和沉積物管理符合公約要求的例外或意外排放情況的;
(六)壓載水管理系統(tǒng)的運行超出系統(tǒng)設計限制參數(shù)范圍;
(七)收到違反《2004年國際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控制與管理公約》或《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管理監(jiān)督管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的第三方報告或者投訴的。
本期小編:徐舜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