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開國皇帝朱元璋自幼家貧輟學(xué),十七歲入黃覺寺出家為僧,雖然出身低微、學(xué)識有限,卻很重視禮數(shù),相信“古昔帝王之制,天下必定禮制,以辨貴賤,明等威”(《明太祖實錄》)。因此盡管王朝初建、百業(yè)待興,也還是投入了相當大的精力來制定新朝的禮制。服飾制度就是其中的重要的組成部分。
朱元璋在位共三十一年,期間對服制進行了十幾次的定制、修訂和增補,平均每兩年就要調(diào)整一次,足見其重視程度。在朱元璋看來,元代的服飾都是胡服,破壞了中華的衣冠服制,滅元建明之后,他在制定復(fù)制時排斥胡服,力圖恢復(fù)漢唐傳統(tǒng)并且非常強調(diào)品官服飾之間的等級界限。明代的官服充分利用了官帽的冠梁數(shù)量、袍衫的色彩、圖案、材質(zhì)等元素,最大限度的彰顯出品官之間的等級差異,以達到“見服而能知官,視飾而能知品”的效果。之后明朝歷代皇帝也秉承著定服制而治天下的理念,對服制不斷增訂和完善,最終達到的效果就是,明代官服是當時材料、工藝、技術(shù)水平最高的服裝。就制度而論,它承襲唐宋官服制度的傳統(tǒng),體系更加完善,整體配套也更加和諧統(tǒng)一。
山東博物館赤羅朝服
現(xiàn)代我們籠統(tǒng)而論的“官服”,在古代實際按照穿著的場合、季節(jié)、職事不同,有著更加細致的類別區(qū)分,無論文臣還是武將,都不是整日里都穿身官服的。以明代為例,文武官服一般分為朝服、祭服、公服、常服和燕服五大類,另外還有少數(shù)官員會有幸得到皇帝的特殊賜服。
那么這些名稱各異的官服是什么樣式,分別在什么時間和場合穿著呢?
依照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制,朝服在大祀、慶成、正旦、冬至、圣節(jié)、頒詔、開讀、進表、傳制時穿著。也就是說,朝服是在朝廷舉行儀典時官員們穿著的一種禮服。文武官員不論職位高低,都戴梁冠,穿赤色羅織的衣裳,以頭上冠的梁數(shù)和所佩綬帶的顏色、紋飾來區(qū)分品級。
祭服系官員在陪同皇帝祭祀郊廟、社稷時所穿著,是祭祀活動的專用服飾。一至九品官的上衣都是白紗中單,上裝是皂領(lǐng)緣青羅衣,下裝是赤羅裳,赤羅蔽膝,頸掛方心曲領(lǐng),其余冠帶、佩飾與朝服相同。
只有錦衣衛(wèi)是個例外,按照服制規(guī)定,錦衣衛(wèi)堂上官在視牲、朝日夕月、耕耤、祭歷代帝王時會穿大紅蟒四爪龍衣、飛魚服;在祭太廟社稷時,則穿大紅便服,以其特異的服制彰顯出錦衣衛(wèi)是皇帝身邊不同于一般文武大臣的特殊存在。
明代官員常服:二品錦雞補,犀牛角腰帶
洪武元年規(guī)定,在朔望朝見、侍班、謝恩、見辭時,以及外放的官員每日清晨上堂時,須穿著公服,以烏紗帽、圓領(lǐng)衫、束帶為定制,一至四品服緋服袍,五至七品服青袍,八至九品服綠袍。由于一至四品較高職級官員的服色都是緋色,不便于區(qū)分,為了體現(xiàn)出這部分人的等級地位差別,又規(guī)定在公服上織以大小不同的花紋圖樣?!睹魇贰ぽ浄尽酚涊d:“一品,大獨科花,徑五寸;二品,小獨科花,徑三寸;三品,散答花,無枝葉,徑二寸;四品、五品,小碎雜紋,徑一寸五分;六品、七品,小雜花,徑一寸;八品以下,無紋。”公、侯、駙馬、伯的服色花樣與一品官相同。
與我們對官服補子鮮艷、醒目的印象不同,公服上“大獨科花”“小獨科花”之類的花紋都是暗織的,是衣料的花紋,而不是顯眼的彩繡。
官員們參加日朝、日常辦公時穿著的官服即常服。洪武元年規(guī)定常服形制和公服一樣,都是烏紗帽、團領(lǐng)衫及束帶。文官的袍衫為一尺闊大袖,武官為了行動方便,袍衫為窄袖。不同品級官員的差別除了膚色還體現(xiàn)在腰帶的不同材質(zhì)上:一品官用玉,二品官用犀牛角,三品官用鏤花金,四品官用素金,五品官用鏤花銀,六、七品官用素銀,八、九品官用牛角。
至此,我們已經(jīng)回顧了明代的朝服、祭服、公服和常服,也終于在常服上看到了熟悉的補子紋樣。若論補服在明代的出現(xiàn)時間,在明初的二十年里服制中是沒有補服的,一直到洪武二十四年,補服才躋身服制之中。
文官補子紋樣
補服出現(xiàn)的契機是在洪武二十年十月,朱元璋為了繼續(xù)加強禮制建設(shè),下令對臣僚尊卑禮儀加強管理。其中就不同品級的官員在路上相遇時如何見禮,做出了嚴格的規(guī)定:品級較低的官員要在“遙見”品級較高的官員時做出避讓反應(yīng),如果對方比自己官階高二品以上要引馬回避,高一品以上要引馬在道旁側(cè)立;如果品級相近則雙方都要靠右讓道而行,否則就要獲罪。但是官員們平日里穿著的公服、常服九品僅分三色,腰帶和衣料花樣的分別也不醒目,以普通人的目力實在很難在遠距離分辨清楚,所以各種失禮情況的發(fā)生也就在所難免。常服胸、背處的補子很可能就是在這樣的現(xiàn)實需求下出現(xiàn)了。
洪武二十四年,常服在胸背處增加動物紋樣,公、侯、駙馬、伯。服繡麒麟、白澤;文官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雉,六品鷺鷥,七品鸂鶒,八品黃鸝,九品鵪鶉,雜職練鵲,風(fēng)憲官獬豸;武官一、二品獅子,三、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這些鳥獸紋樣都設(shè)計在方形邊框之內(nèi),置于團領(lǐng)衫的前胸和后背。文官用飛禽,取其有文采之意;武官用走獸,取其生性勇猛之意。
所謂“燕”,指的就是燕子,燕子筑巢屋下,安然居住,因此,從先秦開始,就以燕子的意象來指代歸家閑居的生活狀態(tài)和生存空間?!把嗑印本褪枪糯F族或文士階層在公務(wù)之外的一種自然輕松、灑脫愉快的生活狀態(tài);“燕服”則是官員在非工作狀態(tài)的日常閑居時,私下里穿著的便服。
武官補子紋樣
作為明代服制的一部分,法定的燕居之服是到了明后期才被確立的。《明史·輿服志》記載明世宗嘉靖七年,內(nèi)閣大學(xué)士張璁向世宗進言,官員們的日常便服該穿什么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以至于有“詭異之徒”穿了一些奇裝異服,實在敗壞禮法風(fēng)氣,不符合一個有秩序的理想社會的標準,建議效法古禮記載的先秦“玄端”服,定立一套制度規(guī)定,杜絕那些胡亂穿衣的現(xiàn)象,彰顯出尊卑貴賤的區(qū)別。明世宗采納了張璁的諫言,令人參照玄端服繪制一套“忠靜冠服圖”交給禮部,再由禮部頒行下去。
按照忠靜冠服制度,官員們在閑暇時需穿著玉色內(nèi)衫,系青色綠邊的腰帶,外袍為深青色,三品以上官員可以依照本人的官職品級裝飾相應(yīng)的“本等補”,穿青綠色鞋子,配白襪。另外還專門設(shè)計了忠靜冠,以忠靜之名勉勵百官“進思盡忠,退思補過”。
當然,朝廷自由其規(guī)定,但官員們在工作時間之外究竟如何穿著,就不一定會認真遵從燕服規(guī)定了。皇帝希望“雖燕居,宜辨等威”,但士大夫們有時候在朝堂之外刻意穿著農(nóng)夫漁隱等“野服”,表現(xiàn)出一種出世的身份感受和人生冀望。特別是致仕歸鄉(xiāng)之后,錢陸燦晚年極喜出游,“芒鞋竹杖,蹩躄里巷間,門人間亦隨其后,先生貌既魁梧,衣冠又復(fù)古雅,路人多矚目之”(清人王應(yīng)奎《柳南隨筆》);少司徒方采山“客至以野服見,不報謁,不談朝政官府之事”(明人王樵《方麓集》);又有晚明國子監(jiān)祭酒陸樹聲自言“葛巾藜杖,揮塵從容”,認識他的人知道他是適園主人,不認識他的人看穿著還以為他是老河公呢(《陸文定公集》)。這些質(zhì)樸、淡泊的隱逸風(fēng)致與燕服想要彰顯的禮制秩序相去甚遠。
明代忠靜冠
縱觀明代服制,固定裝飾官品補子的實際只有官員常服的一種,那我們印象中官服上無處不在的動物紋樣還體現(xiàn)在哪里呢?
明代還有一類動物紋樣裝飾的特殊官服:賜服。顧名思義就是蒙圣恩由皇帝賞賜的特殊官服,在明代被視為極大的榮寵。皇帝賜服的記載在《明實錄》里屢有出現(xiàn),或因輔政,或因戰(zhàn)功,或因封襲,或因歸順,受賞賜者上至王公宰輔,下至宦官軍士,受者無不以此為榮。
嚴格來講,明代的賜服有兩大類。一是受賜官員獲得高于自身品級的官服賞賜。《明史·輿服志》記載:“歷朝賜服,文臣有未至一品而賜玉帶者,自洪武中自學(xué)士羅復(fù)仁始,衍圣公秩正二品,服織金麒麟袍、玉帶。”麒麟補為公侯所服,玉帶為一品官所用,都超過了受賜二人原本的官品。這是賜服方式,在隋唐時被稱為“借服”,自品色衣制度定立以后歷代皆有。二是受賜官員獲得品級官補體系以外的團賜服。這種賜服主要有三種:蟒服,飛魚服和斗牛服。這三種服裝的紋飾都與皇帝所穿的龍袞服相似,蟒、飛魚、斗牛都是龍的形象基礎(chǔ)上衍化發(fā)展出的新形象,形式上既有正方形的方補,也有通體裝飾的纏身大樣,本不在正式品官服制之內(nèi),只有蒙恩特賞才能獲得。
三種常見賜服中,蟒服是最尊貴的。蟒原指大蛇,但明代所謂的蟒,整體造型與龍幾乎一樣,區(qū)別只在爪部,就是四爪的龍。因為五爪龍紋是只有皇帝和皇親才可以穿著的,所以就以四爪蟒服賞賜臣下,顯示表彰與嘉獎。
王鏊
同樣是蟒衣,其中還有兩個細分的等級。荊州博物館藏有一幅張居正坐像,所穿的賜服圖案就是更為貴重的正面“坐蟒”形象。而王鏊在明代雖也貴為首輔,但他的在任時間與作為遠不及張居正,所以得到皇帝賞賜的蟒袍正面就是一條側(cè)身行進的“行蟒”,從稀有性和尊貴程度上來講要次“坐蟒”一等。
飛魚服是賜予蟒服的一種賜服,明人所稱的飛魚,并不是自然界里拍打翼狀鰭滑行于水面的那種魚類,而是一種龍頭、魚尾、有翼的神話動物?!渡胶=?jīng)》記載這種“文鰩魚”身如鯉魚而有灰白色花紋,有鳥翼,白頭紅嘴,常于夜間飛行在西海、東海,叫聲似鸞鳥,是“見則天下大穰”的祥瑞。后世在《山海經(jīng)》的基礎(chǔ)上不斷強化飛魚的特性,至宋代《太平御覽》已稱它身長丈余,有如蟬翼般的多重羽翼,將其更加神獸化了。
飛魚服上的飛魚形狀似蟒,比龍稍短,有角,長有魚尾、雙翼,有腹鰭一對,與龍、蟒常以云紋為背景不同,飛魚通常以水波紋為背景,也不會作吐珠、噴火之類的飛龍樣式。
斗牛原指天上星宿“斗宿”和“牛宿”,屬北方玄武七宿,斗宿六星排列如斗,一般稱其為南斗;牛宿六星狀如牛角,古稱牽牛,著名的牛郎星就是牛宿六星之一。斗牛的紋樣從尊貴程度來講,又要次于飛魚之服。
斗牛服
按照明代服制規(guī)定,常服補子紋樣“上可兼下,下不得僭上”。也就是說,如果一位一品大員對鵪鶉紋樣有特殊的喜好,理論上是可以為自己做一件九品官的鵪鶉補子常服的;但一位九品官無論多么喜歡仙鶴紋樣,都不能穿著一品仙鶴補子常服,否則就是僭越,被發(fā)現(xiàn)了輕則申飭,重則治罪。不過雖然規(guī)定如此,到了明代中后期,還是出現(xiàn)了很多不遵守服制的行為。由于明代官員的常服并不是朝廷統(tǒng)一制作分發(fā)的,而是官員們按照自身品級所對應(yīng)的款式自制,這就給不按品級自制、使用高品級補子紋樣大開方便之門。明后期文官們每日或要上朝面圣,或要在衙門辦公,自有御吏、同僚監(jiān)督著,一般還能遵循制度穿著,但武職品官們領(lǐng)兵在外,在軍士部下面前為了顯示地位和權(quán)威,往往公然違反制度穿高品級補子的補服,一品獅子補常服最為常用,五至九品武官的熊、彪、海馬補子,不但穿的人極少,連制作的人也幾乎沒有了。
明人沈德符《萬歷野獲編》中有一段對獅補泛濫的生動記載,說萬歷朝末年,低級武官們?nèi)徊话捶剖褂醚a子,無論品級大小都穿獅子補,甚至連普通兵士都喜歡穿獅子補服。有時候小兵犯錯受罰,獅補衣夜不脫就直接捆綁起來挨鞭子,抽的滿地打滾,一會兒打完了,爬起來拍拍灰塵繼續(xù)當差。沈德符不禁感慨,原本象征一、二品身份的高級補子淪落到這般田地,實在是有辱斯文啊。
蟒服
不僅常服,賜服的使用在明代中后期也有逐漸失控的的趨勢。與常服由官員自備不同,賜服所用的衣料由應(yīng)天、蘇、杭等州府的官營織造處生產(chǎn)出來上交內(nèi)庫,再依據(jù)皇令賞賜臣下的。早在正統(tǒng)十一年,明英宗就對工部官員下令,凡有私自織繡蟒龍、飛魚、斗牛等違禁花樣的,工匠處斬,其家人發(fā)配充軍,穿用的人也要嚴懲,弘治十七年,孝宗對吏部尚書劉健說內(nèi)臣僭越穿蟒衣的現(xiàn)象尤其多,并重申服色禁令:“蟒龍、飛魚、斗牛,本在所禁,不合私織;間有賜者,或久而敝,不宜輒自制用。”
嘉靖十六年,皇帝在出巡的駐地見到兵部尚書張瓚穿著蟒服面圣,怒問閣臣夏言;“尚書二品,何自蟒服?”夏言回奏說張瓚所穿乃欽賜的飛魚服,沒有僭越。嘉靖皇帝追問,飛魚補哪里來的兩只角?按照當時服制,飛魚頭上只有一角,有兩只角的是蟒,張瓚的飛魚服還是逾制了。于是禮部再次重申,文武官不許擅用蟒衣、飛魚、斗牛等華異色服。
然而,在一次次下旨禁絕的同時,又是皇帝一次次的任意賞賜。到了明代后期,通過賞賜高等級紋樣的服飾來籠絡(luò)大臣,已經(jīng)成為皇帝專用手段。隨著這一手段的反復(fù)使用,沒能得到賞賜的官員們和民間百姓都開始仿效,賜服和各種高級紋樣的泛濫不可避免。
飛魚圖樣
這類現(xiàn)象在明人的筆記小說中可以看到不少,如《金瓶梅》第三十回:“伯爵燈下看到西門慶白綾襖子上,罩著青緞五彩飛魚蟒衣,張牙舞爪,頭角崢嶸,揚須鼓鬣,金碧掩映,蟠在身上,唬了一跳,問:‘哥,這衣服是那里的?’……西門慶道:‘此是東京何太監(jiān)送我的。我在他家吃酒,因害冷,他拿出這件衣服與我披。這是飛魚,因朝廷另賜了他蟒龍、玉帶,他不穿這件,就送我了。此是一個大分上’伯爵極口夸道:‘這花衣服,少說也值幾個錢兒。此是哥的先兆,到明日高轉(zhuǎn),做到都督上,愁沒玉帶蟒衣?何況飛魚!只怕穿過界兒去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