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5子曰:“晉文公譎而不正①,齊桓公正而不譎②。”
【注釋】
?、?晉文公:姓姬,名重耳。春秋時期著名的霸主之一。譎(jué):欺詐,玩弄權術。晉文公稱霸時,曾召見周天子,孔子認為這不符合周禮,故說他“譎而不正”。 ② 齊桓公:姓姜,名小白。他任用管仲為相,成為春秋時期著名的霸主之一。他稱霸,討伐其他諸侯國打著“尊王”的旗號,故孔子說他“正而不譎”。
【語譯】
孔子說:“晉文公詭詐而不正派,齊桓公正派而不詭詐。”
【解讀】
本章記載孔子對晉文公、齊桓公兩人的評價。
齊桓公、晉文公是春秋中葉相繼不遠的兩位霸主。“春秋五霸”排名有許多種,但齊桓、晉文卻是必有的。他們均以“尊王”為旗號稱霸諸侯,但各自行事風格卻大有區(qū)別。
晉文公譎而不正,待人接物,領兵打仗,內對群臣妻小,外對敵國攻略,均顯得譎詐多詭。先說兩樁小事:
一是晉文公因內亂在外流亡,路經狄地,狄人將季隗嫁給他,在狄地待了十二年,為他生了兩個兒子,準備離狄前往齊國,但不便攜妻帶子,于是他對季隗說:“待我二十五年,不來而后嫁。”他妻子說;“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則就木焉。請待子。”你看他,患難時期的夫妻,臨別時,卻裝出大度,“待我二十五年,不來而后嫁。”已隨他十二年的女子,二十五年后當是行將就木的老太婆了,他還裝模作樣,豈不令人倒胃。
二是他的舅父子犯19年相隨于他,知他多譎詐,借秦國力量準備回國,大功自在眼前,子犯提出離開,晉文公又是賭咒,又是投玉璧于黃河,“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介之推不言祿逃到山上,也是知其譎詐而離開。
觀其一生,諸多行事均有如此特點,尤其是晉楚城濮之戰(zhàn),楚國圍宋,宋人求告于晉,晉不直接遣兵于宋,而是執(zhí)楚之同盟曹君,并將曹衛(wèi)之田以賜宋人。用譎詐之法以解宋圍。詐之一。其二,楚國無奈,只好以釋宋圍而救曹、衛(wèi),“楚一言而定三國”,晉文公又生一計,私許恢復曹、衛(wèi),“曹、衛(wèi)告絕于楚”,然后方是晉楚城濮一場惡戰(zhàn),晉文公大獲全勝,于是稱霸中原。孔子評晉文公“譎而不正”,的確是一語中的,圣人確有知人之智。另外,晉文公多詭譎與他十九年亡命生涯頗有關系,“晉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晉國,險阻艱難,備嘗之矣,民之情偽,盡知之矣。”(《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齊桓公,春秋五霸之一,孔子曾贊揚他說:“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雖是管仲之力,卻也是桓公之德。
本章孔子贊揚“齊桓公正而不譎”,觀其從政一生,有三件事較為典型:一是桓公之于管仲,二是桓公之于曹沫,三是桓公之于楚王。
一是桓公之于管仲。管仲起初輔佐公子糾并射殺桓公,桓公險些喪命?;腹@取君位后,經鮑叔牙引薦,盡棄前嫌,重用管仲,而且待遇極高。待遇與齊桓公相等,桓公所有,管仲幾乎都有。“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邦君樹塞門,管氏樹塞門,邦君為兩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三歸”系賦稅,官員不兼職,“塞門”,內外之屏門,“反坫”,外交置放酒器的地方,諸項均為國君所有,管仲亦樣樣俱全,一方面管仲有越禮違制之嫌,另一方面也足見桓公雍容大肚,禮賢下士,正而不譎。
二是桓公之于曹沫。齊國攻打魯國,魯連連敗績。齊魯于柯地結盟。魯將曹沫“以匕首劫桓公于壇上,曰:‘反魯之侵地。’”桓公許之,已而曹沫去匕首,北面就臣位,桓公后悔,欲無與魯?shù)囟鴼⒉苣?。管仲曰?#8220;夫劫許之而倍信殺之,愈一小快耳,而棄信于諸侯,失天下之援,不可。于是遂與曹沫三敗所亡地于魯。諸侯聞之,皆信齊而欲附焉。”
桓公反悔退魯之侵地,乍一看,采納管仲建議,若作為國君的齊桓公不采納,管仲亦無可奈何。“謀”難“斷”更難,能夠判斷并采納正確意見的人,依明代思想家所說:“非圣賢不能為也。”
三是桓公之於楚王。僖公四年,桓公派管仲統(tǒng)兵征討楚國。你看,桓公布堂堂之陣,行堂堂之師。“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齊桓公用武力相脅迫,想陳述一番鬼譎的語言:“我不遠千里到楚國來,難道是為了我齊國的利益嗎?不是的,是為了發(fā)揚先王的友誼,與你們結為同盟,如何?”誰知楚大將屈完軟硬不吃。“你要賜福于我們,當然好,若要講武力,我們將奉陪到底。”
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齊侯曰:“豈不榖是為?先君之好是繼!與不榖同好,如何?”對曰:“君惠徼福與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齊侯曰:“以此眾戰(zhàn),誰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對曰:“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雖眾,無所用之!屈完及齊侯盟。
桓公的話,口氣很大,卻很笨拙,表面上看是桓公軟硬兼施,實際上是蒼白無力,屈完的駁斥亦是軟中有硬,外柔內剛,剛柔兼濟?;腹Ю镄袔熈λ萁?,只得與之結盟,但齊桓公從不耍陰謀,用險招,從其一系列的活動或語言上看,他的確是一個“正而不譎”的人。
桓公與晉文公相比,的確人品相去甚遠,兩人均獲極大的成功,這在歷史上也屬罕見,后世評價也相去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