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網上看到這樣一件事,一個三年級小學生因上課說話被老師斥之為“瘋子”,并嚴禁同學和她說話,誰敢和她說話,就罰誰抄作業(yè)。傷心之余,孩子寫了一首31行的“勸師詩”。并在微博上引發(fā)熱議。
這個孩子在“勸師詩”中流露出的傷心和對老師處罰方式的不解,確實值得學校和老師反思,也足以引起家長的警醒。因為孩子上課講話,這位老師就給孩子貼上“瘋子”的標簽,就對孩子施行讓同學們孤立他的行為。這不僅是對一個孩子的冷暴力,給他帶來極大的心靈傷害,而且也給其他同學帶來恐懼的陰影。
在課堂上,為了保證教學質量,確實需要保持安靜。如果有人隨意講話,干擾課堂秩序,當然會影響老師的情緒和其他同學的聽講。但難免有個別孩子因為一時無法控制,或者不喜歡老師的課程,會偷偷跟其他同學竊竊私語。雖然這本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違紀行為,但嚴格說起來也屬于孩子的一次犯錯。
學生上課說話的現(xiàn)象,不論中小學還是大學,凡是做過老師的,一定遇到過不止一次。但是否把上課說話看作重大錯誤,能否通過合理的方式糾正這種錯誤,不同老師的做法卻是大相徑庭的。
老師因為孩子上課講話的這個錯誤,從而擴大到對孩子的自尊心進行打擊,對孩子的人格進行侮辱。這就不止是懲罰不當了,而是應該明令禁止的冷暴力。這種做法甚至比體罰更摧殘人心,給孩子帶來的傷害更大。身體的傷害靠藥物就能恢復,而心靈傷害卻很難平復,很可能帶來終身影響。
我一個朋友回憶了一段她小時候的經歷,初中的時候因為一次課堂講話被老師點名,下課后班主任就要求她從第三排搬到了最后一排,并且單獨一個座位,美其名曰“反省位”。從此,這位朋友覺得大家看她的眼神都變了,她從一名好學生突然變成了品行不端的“差生”。她告訴我,那個時候的感覺是羞愧難當,上學對她來說成為一種折磨,而且還不敢告訴家長,害怕家長聽說后再雪上加霜。在老師的“折磨”下,她度過了最關鍵的初三,最后只考取了一所普通高中。至今回想起來,依然對那位老師心生余恨。
孩子犯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對待孩子犯錯的錯誤方式。不當?shù)墓芙谭绞?,非但不能讓孩子認識到錯誤的本質、體驗到犯錯的后果,反而讓孩子身心受到更大的傷害,甚至讓孩子走向我們期望的另外一端。
斯賓塞曾說:“在培養(yǎng)孩子道德品質的過程中,父母應該更多地采用自然教育法,少用人為懲罰。” 他認為,當孩子認識到自己錯誤的行為所產生的自然后果后,吸取這方面的經驗,以后不再犯,就是自然懲罰。他還提出,體罰是一種極端的人為懲罰方式,父母要慎用,這絕對不是主要的教育手段,而且也不能單靠這個方法把孩子培養(yǎng)成才。對于老師來說,同樣需要更多地采用自然懲罰的方法糾正孩子的錯誤,少用或不用人為懲罰的方式。
美國著名的教育家馬文·科林斯有非常有趣的幫助孩子改正錯誤的方法。她讓眾多被打上“不可教”標簽的孩子走上了新的人生道路。
在科林斯的學校,孩子們不守規(guī)矩時,他們受到的懲罰是寫100個原因,說明為什么他們棒到要做那樣的事情,而且他們要按照字母的順序來寫,如果他們再犯錯誤,同樣還是要寫100個原因但是不能重復以前寫過的單詞。所以在她的學校里面,高年級的孩子會對新生說:“我知道你為什么不守規(guī)矩了,因為我厭倦告訴老師我有多棒了。”
這個辦法非常好,在鼓勵中進行懲罰,而且還是激發(fā)孩子自己的愧疚感,從而讓孩子自覺改正錯誤。科林斯抓住了孩子的心理特點,就是孩子比成年人更有羞恥感。這樣的懲罰才能真正達到目的。
當我們明確了懲罰的目的是讓孩子體驗做錯事情的后果,讓孩子自我意識到行為需要改進,而不是僅僅因為恐懼而不敢再犯錯。這個時候,我們就能明白到底該不該懲罰孩子,到底該怎么懲罰孩子。
(付小平,寫于2012年12月29日,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