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Lawyer點評
入職一家新公司,本來是一件開心、滿懷期待的事情。
可是卻常常聽到有人向我抱怨:
? 為什么我1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要6個月?
? 或者,為什么我在試用期沒有五險一金,工資還要打6折?
? 又或者,三個月試用期好不容易結束了,公司卻說要再試一試
在聽了100個正在或曾經在入職適應期遇到過的種種坑之后,我總結了以下七條法則。
其中有沒有哪一條,你覺得眼熟呢?
01
試用合格了再簽勞動合同
有的公司會在你入職的時候委婉的跟你說:“你先干著,看看是不是合適,等試用合格了咱們再簽勞動合同”。
這是超級、無敵、大忽悠!
大家一定要記住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關系期限內的。也就是說,從試用期開始的第一天起,你和公司之間就建立了勞動關系,就必須要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不簽怎么辦?
那公司可慘了。公司需要從用工之日起的第二個月開始,每月向你支付雙倍工資,也就是說你干一個月的活,拿的是2個月的工資。
如果有公司那么“忽悠”你,我想你把這一條搬出來之后,沒有公司愿意付你雙倍工資吧...
02
試用期長短是公司說了算?
究竟試用期應該多長?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
√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任何超過這個時間規(guī)定的試用期,都是無效的!
如果超過了怎么辦?
只要公司沒有開除你,你將被視為已經過了試用期、進入正式勞動合同期。恭喜你!你已經成為了公司的正式員工了!
03
表現(xiàn)不好,公司就可以延長試用期
公司能夠以“表現(xiàn)不好”為理由單方面延長試用期嗎?
Sorry??,不行的哦。試用期條款屬于勞動合同中的約定條款,所以必須要經過你的同意,才可以變更試用期的長短。
而且,還必須不能超過第二條法則規(guī)定的時長!
試用期它并不是一首可以Repeat又Repeat的歌曲...
04
試用期工資打折
試用期工資打折是不是合法?請記住“兩檔一限”這個密碼。
所謂“兩檔”指的是:
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
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以上標準,滿足任一一個即可,而第2種方式是最常被用到的。
所謂“一限”指的是:
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
也就是說,無論試用期工資約定多少數(shù)額,都不能低于當?shù)氐淖畹凸べY。比如在北京,最低不得低于2000元/月;在上海,最低不得低于2420元。
但是,請記住,法律規(guī)定的是不得低于80%!也就是說:試用期工資可以給80%,可以給90%,也可以給100%,給多少完全看公司自己的誠意。
05
試用期內沒有五險一金
很多公司試用期不給員工支付五險一金,但是,這是完全錯誤的!
還是那句老話,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關系期限內的,而法律是怎么規(guī)定的?法律規(guī)定的是,從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第一天起,公司就有義務為你繳納社保和公積金。
如果公司不交你可以怎么辦?
教你一招,你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社?;瞬块T投訴,要求公司補繳社保。
06
試用期內開你沒商量、無理由
有人總以為試用期就是可以讓你隨時隨地走人的代名詞。這種想法,你可千萬不能有!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劃重點,不符合錄用條件。
很多人要問:錄用條件是個啥?
錄用條件就是公司制定的,要求你符合某個工作崗位的具體要求所包括的全部條件,也是公司最終確定正式聘用你的唯一條件。
這個錄用條件可以包括入職條件、工作表現(xiàn)條件、職業(yè)操守等等內容。
它能具體到勞動者的學歷、經歷、身體條件、工作能力及態(tài)度、出勤率以及勞動者入職需要提交的相關證明等等,這會比招聘條件的內容更豐富、詳盡。
但是,這個文件必須是要告知你并經過你確認的,否則,它是不生效的!
所以,如果你在試用期內遭遇公司解除,請記得問3個問題:
√ 為啥解除?
√ 有錄用條件嗎?
√ 有證據(jù)證明我不符合錄用條件嗎?
如果以上3個問題,公司給你的答案中任一一個是“沒有”的話,那么公司的解除就是違法的。
然后,你懂的,公司就需要承擔違法解除的賠償責任。
07
公司不批準,你就不可以轉正
很多公司要求員工在試用期滿前都會向公司遞交“轉正申請表”,用人單位批準后,勞動者轉正。
這也導致很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存在這樣一個誤區(qū):批準就轉正,不批準就不能轉正。
事實上,試用期就是公司和你約定的一個互相考察的期限,時間一到,勞動者自動就轉正了。
如果一家在試用期都要踐踏法律底線、壓榨員工的公司,試想,在其他方面它就會乖乖遵守《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嗎?
這樣的公司,可能上班遲到按分鐘扣工資,加班不管多長時間,都不會有任何加班費或補貼。公司福利、加薪空間,可能都只是空頭支票。
評價一家公司的好壞有很多種標準,但真正好的公司,肯定不會一邊自夸著公司有多好,一邊卻連最基本的員工權益都不保障。
公司是你的第二個“家”,如果這是一個從一開始就千瘡百孔的家,它會溫暖嗎?
你是不是要重新考慮一下了呢?
本文法律意見出自北京周晨律師
周律師目前在北京信志律師事務所工作。長期為企業(yè)提供勞動關系管理、股權/期權激勵的法律建議,為企業(yè)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