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咸豐年間,直隸某縣有一個叫涼水井的小鎮(zhèn),鎮(zhèn)上的城隍廟前有一口水井,這口水井里的清澈甘甜,附近民眾都到這里來挑水吃,小鎮(zhèn)也因水井得名。
一天早晨,鎮(zhèn)上豆腐店里的伙計趙福林起早挑水,當他把水桶提上來時,發(fā)現水桶里竟然打上來一顆女人的頭顱,女人的長發(fā)裹住面部,看不清楚長相。趙福林見到這恐怖的一幕,嚇得丟下水桶跑去縣衙報案。
當地縣令接到報案,立刻派捕頭楊元忠?guī)е靡酆拓踝髭s去查看。按照《大清律例·刑律》規(guī)定:但凡命案發(fā)生,縣令或主事官員必須趕赴現場勘驗,縣令或者主事因事來不了的,必須要派得力人員趕往勘驗。楊捕頭來到現場,發(fā)現水桶里有一顆女人頭顱,周圍已經圍了一圈看熱鬧的百姓,百姓們對著人頭指指點點竊竊私語。
楊捕頭問一旁的保長徐有成是否認識這個女人,徐有成說鎮(zhèn)上人口他都熟悉,就是不認識這個女人。女人的頭顱被打撈上來時,有不少人來看熱鬧,他們也說沒有見過這個女人。楊捕頭又問仵作有什么發(fā)現,仵作說人頭是被利刃割下來的,其手法殘忍狠毒,下手時非常有勁。頭上其他部位完好,沒有割砍的痕跡。
井中發(fā)現了人頭,尸體可能會在井里。楊捕頭于是讓保長徐有成找來各種工具,在井口上邊搭上架子,用一個竹籃將衙役送入井下去打撈尸體。衙役果然在井底發(fā)現了尸體,衙役用繩子將井底的尸體拴住,眾人在井口上用力拉拽,沒多久就把尸體拉出了井口。
尸體拉上來后,楊捕頭上前一看,卻發(fā)現這分明是一具男子的尸體。男子尸體被砍掉頭顱,只有四肢尚在,尸體身上沒有外傷,只有脖子處有砍割的傷痕。楊捕頭又讓圍觀的人辨識這具男尸,結果所有人都不認識男子是誰。一個人頭和一具無頭尸體,圍觀的人都不認識,這下真的成為了無頭公案了。楊捕頭讓徐有成將人頭和尸體收斂安放在臨時搭建的停尸房里,待查找到兇手再將其掩埋。
中午時分,楊捕頭等人肚中已經饑渴,于是踱步到鎮(zhèn)上的一家“亨運達”酒樓吃飯。楊捕頭等人換了便衣才過來吃飯,目的是不想驚擾鎮(zhèn)上百姓。楊捕頭等人進入酒樓后,當地保丁李晃早已經迎候在門外。李晃見楊捕頭等人進入酒樓,馬上迎上去招待他們入住,并說保長徐有成已經給他們包下了食宿,眾位大人可以在此盡情享用。
楊捕頭聽罷,臉上浮現出一絲不悅。辦案屬于正常工作,不該由保長出錢請吃請住,況且楊捕頭打算微服私訪,這下被人認出,案子還如何查呢?楊捕頭當即推辭,帶著三個衙役轉到了離城隍廟不遠處的一個小酒館吃飯。
楊捕頭幾人進入小酒館后,要來了一些酒菜飯食。就在四人喝酒聊天之際,酒館里一個負責上菜的小二借著給楊捕頭斟酒的機會,悄悄告訴楊捕頭:“保丁李晃知道被殺的女人誰,找他就可以?!?/strong>楊捕頭聽了此話,故意裝作沒有聽到一樣,繼續(xù)喝酒吃菜。
酒足飯飽之后,楊捕頭給了小二一塊碎銀子,將他約到鎮(zhèn)外一片小樹林里詢問他有關案子的事情。小二叫劉奎,今年17歲,半年前在街上扛樹枝時不小心杵到了李晃,結果被李晃打了幾個嘴巴。劉奎當眾被人羞辱,心中一直咽不下這口氣,這口氣到現在也沒有出。
今天上午,當豆腐店伙計趙福林從井中撈出人頭之后,李晃陪著保長徐有成到現場查看,當李晃走近查看人頭時,嘴里低聲說出看一句:“咦,他的尸體怎么也在水井里呀?”李晃說話的聲音雖然不大,卻已經被站在他身邊的劉奎聽得一清二楚。李晃這句話說得蹊蹺,好像他早就知道水井里有尸體似的。
楊捕頭聽了劉奎的話,問他是否因為當初受了李晃的氣,所以趁機誣陷報復。誣陷報復是要被治罪的,至少要被杖責二十大板。劉奎說他絕對沒有說謊,也不是單單為了報復李晃,保長徐有成有錢有勢,在當地橫行霸道,欺男霸女,做下了不少壞事惡事。
保丁李晃是徐有成的心腹,此人狗仗人勢,處處為徐有成行兇作惡,鎮(zhèn)上人人懼恨他們,奈何徐有成在此地盤踞多年,鎮(zhèn)上居民都敢怒不敢言。李晃有一個相好的女人名叫胡杏花,住在城隍廟附近,可以去那里找李晃。楊捕頭聽了劉奎的話,讓他不要聲張此事,又低聲對他囑咐了幾句才將他放回去。
當天晚上,楊捕頭四人悄悄摸進鎮(zhèn)里,他們按照劉奎指點的位置翻墻進入了胡杏花的家中,從胡杏花的被窩里將光溜溜的李晃提出來,叫他穿上衣服后連夜用馬車拉去縣里審問。楊捕頭將李晃拖入大堂審問,請來縣令拷問李晃。楊捕頭提前將查案的情形匯報給了縣令,縣令一拍驚堂木,喝問李晃為何謀殺井里的一男一女,還不趕快老實交代罪行?
李晃跪在大堂地上,叩頭如搗蒜一般說自己并未殺人,更不知道井中的尸體是誰?他在相好胡杏花家里睡覺,不知何故被楊捕頭等人抓來審問,他真的是冤枉的??h令見李晃油嘴滑舌,且容貌猥瑣可鄙,知道此人并非善良之輩,于是讓衙役杖責李晃。幾大殺威棒打下去,李晃被打得皮開肉綻,只得老老實實承認了一切:
原來,井里的無頭男尸叫陳顯安、女人叫林淑珍,是陳顯安的妻子。陳顯安是保長徐有成的遠房表弟,老家在山西大同,從事布匹和茶葉買賣。此次準備進京開綢緞莊,順道來看看表哥徐有成。陳顯安這幾年經商發(fā)了財,他攜帶了一千兩銀票前來開店,買了兩輛裝飾豪華的馬車作為交通工具。
陳顯安有錢且仗義,出手很大方。來到鎮(zhèn)上之后,給表哥又是買衣服、又是買鼻煙壺等,徐有成一家上下都收到了陳顯安的禮物。陳顯安此行還帶著新婚妻子林淑珍,林淑珍是大同一戶仕宦人家的女兒,自小知書達理且長得貌美如花,容貌宛若天人。徐有成見表弟陳顯安身懷重金,又有美妻為伴,心中不免嫉妒起這個當年連飯都吃不飽的窮表弟來。徐有成見了陳顯安及其妻子后,日夜茶飯不思,心中堵得不行。最后他決定殺了陳顯安,奪走他的一切。
一天晚上,徐有成假惺惺地在“亨運達”酒樓擺下了一桌上等酒席,為表弟一家餞行。按照陳顯安的計劃,準備明天啟程出發(fā)進京,表哥徐有成隆重為他餞行,他自然沒有半點懷疑就帶著妻子林淑珍前往赴宴。
徐有成早就在酒里下了蒙汗藥,陳顯安夫婦才喝了幾杯酒就被迷昏倒在桌子上。徐有成迷昏陳顯安夫婦后,叫來城隍廟的慧空和尚把陳顯安用車運到郊外殺害。隨后,徐有成又讓人用一頂小轎把昏迷不醒的林淑珍抬回自己家里,當夜將林淑珍糟蹋。
半夜時分,蒙汗藥退去之后,林淑珍醒了過來,看到身邊躺著的是徐有成后,當即大哭大鬧起來。林淑珍抓起桌子上的古玩瓷器朝徐有成的腦袋砸去,徐有成躲閃過去,隨手拔出床頭掛著的一把快刀,一刀就砍掉了林淑珍的頭顱。徐有成殺死了林淑珍,心中有些后悔,但此時已經沒有后悔的余地了。他找來心腹保丁李晃,讓李晃將林淑珍的人頭和尸體包上,用車推到外面去埋了。
李晃是徐有成最忠實的狗腿子之一,他和城隍廟的慧空和尚被鎮(zhèn)上人稱為徐有成的“雙狗”。李晃二話不說就弄來口袋將林淑珍的尸體和頭顱裝上手推車,一路朝正外走去。李晃推著小車來到涼水井時,車子突然陷入了一個土坑里,林淑珍的腦袋突然“嗖”地一下就被折進了水井里。
李晃見人頭掉進水井里,當時嚇得不知所措,他趴在井邊看了看,井里黑漆漆的一片看不清楚,李晃沒有辦法撈起人頭,他也料想人頭已經沉入了井底,索性懶得去撈了,于是便推著尸體趕往鎮(zhèn)外的一片樹林將尸體掩埋。
李晃埋好尸體返回鎮(zhèn)上復命,把人頭掉入井里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徐有成,徐有成打了李晃兩個耳光罵他辦事不力。他們原本打算第二天晚上悄悄將頭顱撈起,誰知第二天天還沒亮豆腐店的伙計趙福林就撈出了頭顱,并第一時間跑去縣衙報了案。因為趙福林報案很早,所以李晃等人沒有機會撈起頭顱毀掉。
為何陳顯安的無頭尸體在井里被發(fā)現?李晃說他也不知道。后來,楊元忠捕頭一行來到鎮(zhèn)上辦案后,徐有成又指使李晃在“亨運達”酒樓為他們包下食宿,一來是為了監(jiān)視他們辦案,二來也是為了在情況不妙時對他們下毒??h令聽了李晃的供詞,相信李晃所說的話為真,于是又讓李晃帶著楊捕頭等人到鎮(zhèn)外挖出了林淑珍的尸體,同時又派人將徐有成抓捕歸案,城隍廟里的慧空和尚也一起拘捕到堂。縣令升堂問案,分別對他們進行審理。
慧空和尚交代:他早年是一個土匪,殺人越貨做了不少惡事,后來出家當了和尚。保長徐有成知道他的身世后,經常以此要挾他,讓他暗中做些殺人劫財的勾當,又將城隍廟的香火錢分一半給他。前天晚上,他按照徐有成的指令,把昏睡的陳顯安用斧頭砍死后,裝進口袋用扁擔挑著出城去。結果來到城隍廟附近時,由于尸體實在太重,一邊重一邊輕很難挑。于是他就把尸體丟進了涼水井里,只把一顆不重的人頭埋到了山里的一棵老柿子樹下。
慧空和尚招供,縣令又派楊捕頭等人到老柿子樹下挖出了陳顯安的人頭,縣令又讓人傳信給山西大同找到陳顯安的家人前來辨認,證實了這兩具尸體是陳顯安、林淑珍夫婦的。人證物證俱在,徐有成百般抵賴也沒有用,最終只得承認了惡行。
按照《大清律例·刑律》規(guī)定,徐有成等人犯下了殺人毀尸罪,下毒謀害婦人罪,按律判處斬首。最終徐有成、慧空和尚、李晃被判處斬首,示眾三日,“亨運達”酒樓的掌柜被杖責三十,并關押三年,酒樓屬于徐有成的私產罰沒充官。徐有成強占陳顯安的一千兩銀子,如數判歸其家屬。
此案到此才算結案,百姓此時才明白這起案子的來龍去脈。真可謂是人心隔肚皮,徐有成在鎮(zhèn)上作惡多年,原本就不缺錢,但他看到表弟過得很好后,就動了嫉妒心、貪戀心,垂涎表弟的錢財、垂涎弟媳的美貌,加之他在當地一手遮天多年,認為可以為所欲為,于是便做下了這等喪心病狂之舉。陳顯安到死都不明白,害了他的竟然是他的表哥。陳顯安夫婦、徐有成及其兩個幫兇都先后送了命,五條人命的背后,貪欲是最大的惡魔。
此案告誡后人:財不可露白,人不可全信,有些看似很親的人,實則包藏禍心,防人之心不可無,遇難時已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