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折射大境界 |
唐寶民 |
《墨莊漫錄》一書中記載:歐陽修修《新唐書》,專修“紀(jì)”“志”部分,“列傳”部分是由尚書宋祁修的。在最后統(tǒng)一編校時,朝廷就命令歐陽修仔細(xì)審閱列傳部分,刪改為統(tǒng)一的體例。但是,歐陽修卻并沒有依照命令對宋祁所修的列傳部分進(jìn)行刪改。他說:“宋公是我的前輩,見解多有不同,怎么都能跟自己想的一樣呢?”于是一點也沒有改動。
《新唐書》修完之后,按照以往修史的舊例,在署名上只署官職最高的一人姓名,歐陽修的官最高,所以理當(dāng)只署他的名即可。但歐陽修卻說:“宋公對列傳也下了很深的功夫,怎么能奪取他的功勞呢?”于是,便堅持只把“紀(jì)”“志”部分署上了自己的名字,而把“列傳”部分署上了宋祁的名字。宋祁因此感動地說:“自古文人不相讓,這樣的事前所未有啊!”
雖然只是兩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凸顯的卻是大人格、大境界。就如一滴水珠可以折射出太陽的七彩光輝一樣,“小事”也可以反映出一個人令人仰望的道德品質(z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