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具有教育意義和有益健康成長的后果,不是家長以自封為自然代理人的方式給予的,而是自然本身或以自然的方式給予的。我認為,在道德管教方面,最重要的不是讓孩子體驗父母的斥責(zé)或懲罰,而是讓他體驗在沒有父母意見干預(yù)下的自然后果。
自然懲罰并不完全排除父母或老師的正常反應(yīng),像一次專門的談話、取消他的某些娛樂活動、取消他的某項消費權(quán)利、有原因地不滿足他的愿望、延遲他的某些要求等,都屬于自然懲罰的范疇。
總之,父母或老師可以明確地對孩子的某種錯誤行為表示不滿,或者是堅決讓孩子承擔(dān)錯誤行為的后果。
其實,關(guān)鍵問題不是排除人為反應(yīng),而是避免放大人為懲罰。由于體罰是一種極端的人為懲罰方式,所以父母一定要慎用,同時更要明白,它絕不應(yīng)該成為教育的主要手段,也絕不可能單靠這個方法就可以把孩子培養(yǎng)成才。
為了避免人為懲罰和放大懲罰給孩子帶來的負面影響,我希望父母可以采納以下幾條建議:
(1)在培養(yǎng)孩子智力方面,無論是出于什么原因,父母都不能使用體罰的方式,因為這種處理方式已經(jīng)被證明對孩子是無益的。
(2)如果父母從來都沒有給孩子講過一些道德原則,如孝順父母、尊老愛幼、講文明懂禮貌、尊重他人的權(quán)利等,那么當孩子出現(xiàn)這方面的過失行為時,就應(yīng)該減輕懲罰的力度。
(3)懲罰孩子之前,父母必須要冷靜地思考和分析。懲罰孩子到底是為了發(fā)泄憤怒的情緒,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尊嚴,還是真正為了教育孩子?這難道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式嗎?還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達到同樣的目的呢?
(4)懲罰孩子之前,父母一定要允許孩子為自己辯解,以此了解孩子的真正動機,以免冤枉了他。
(5)孩子只有在倫理道德、思想品質(zhì)方面出現(xiàn)了重大過失時,父母才可以謹慎地、適當?shù)厥褂皿w罰。在決定對孩子施予體罰的時候,父母要明確告訴孩子他錯在了哪里、為什么會受到懲罰,同時父母也要公開采取一些自罰的行為,因為孩子之所以會出現(xiàn)重大過失與父母平時的教育方法有關(guān)。
(6)人為懲罰完全是一個強者對另一個弱者施加的行為,父母一定要注意不傷害孩子幼小的心靈,不傷害孩子的尊嚴。
(7)父母要明白,人為懲罰的程度是以不對孩子的身心造成極大傷害為原則的。如果孩子的身心受到了傷害,父母要及時撫慰孩子的創(chuàng)傷,安慰他受傷的幼小心靈。
(8)偶爾一次的人為懲罰很容易讓孩子記住這次教訓(xùn),但是頻繁的懲罰則會影響親子之間的關(guān)系,導(dǎo)致他產(chǎn)生逆反、厭惡、恐懼等負面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