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糧食在農(nóng)民的眼中是最珍貴的,可在農(nóng)村的糧食安全中總是有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會造成糧食的“無形減產(chǎn)”,比如自然災害中的暴雨、大風等都會造成糧食的減產(chǎn),人為的種子質量低下、種植技術不成熟等,這些似乎成為了糧食安全的主要威脅,可在農(nóng)村,有一種更為“無能為力”的災害正在破壞著糧食的安全,很多人會認為這才破壞多少,或者認為我們侵占了它們的棲息之地,但面對生存,希望大家能正確的看待這個問題。下面小農(nóng)人就來細細的介紹下這位禍害莊稼的“小能手”。
想必大家看圖片也知道今天這篇文章的主角了,是的大家沒有看錯,就是我們認識中的野豬,野豬在我們東北也叫山豬,跟家豬同樣都是哺乳動物,但野豬可不是溫順的哺乳動物,野豬生性野蠻,在農(nóng)村一直都流傳著“寧惹餓狼,不惹山豬”的說法,餓狼會考慮危險襲擊獵物,而野豬則是一種野蠻的存在,橫沖直撞的破壞眼前的獵物,而且野豬的后背常年的蹭樹皮(野豬的一種習慣,蹭樹皮可以使皮膚變得又硬又油,有利于攻擊和逃跑),所以就算在堅硬的家伙事面對野豬都是感覺無力,所以野豬也就成為了叢林的一霸,在森林法則中就有這么一個排行,一豬二虎三豹子,野豬排行第一,可見其破壞力是多么的強大。
其實這個也算是我們人類的一個“報應”吧,畢竟我們不斷的開墾新的棲息地,破壞了森林,破壞了生態(tài),而野豬就是受害者之一,它們的食物被我們不斷的縮減,為了生存它們一定會冒險下山來和人類搶糧食的,野豬一般都是群居生活,少的3、5只,多的10多只,甚至20多只,大大小小的一起生活必定會惹出很多麻煩,小農(nóng)人的家鄉(xiāng)就在遼寧省的鳳凰山腳下,聽老人講,在過去野豬沒有被評為“3有”保護動物的時候,野豬很少下山,因為下山就會被人們發(fā)現(xiàn),輕則攆走,重則就被抓了起來。但后來野豬稱為了保護動物,人們不再驅趕野豬也不再設陷阱抓野豬,所以野豬每年都會在10月份青黃不接的時候下山破壞莊稼,記得爺爺曾經(jīng)說過,曾經(jīng)最少3伙野豬下山,一夜之間破壞了近15畝玉米地,損失糧食差不多快萬斤了,被破壞的農(nóng)民坐在地頭就開始嚎啕大哭,但又無可奈何,畢竟野豬是保護動物,打不得、抓不得。
這個在我們村是有規(guī)定的,但具體規(guī)定一直沒有看到怎么賠償,貌似按照損失的百分比進行補償,一般就是先上報,然后有關人員下來核查,拍照,再回去上報,聽老人講還有一個2遍審查,程序比較復雜,一般破壞較少的農(nóng)戶很少去折騰申請補償,畢竟從村里去鎮(zhèn)上來回非常遠,所以大多數(shù)人就會放棄申請,任由它去。
結語:野豬變成保護動物是在保護生態(tài),可近些年野豬的“無壓力”繁殖已經(jīng)顯現(xiàn)出了危害,每到秋天就會有各地上報的野豬破壞莊稼的消息,少的1畝2畝,多的10幾畝,這些糧食都是農(nóng)民一年的辛苦成果,如果任由其發(fā)展,最后我們的糧食會被“糟?!焙芏?,同時野豬出沒的地方對于人類的安全也是問題,所以這個“小能手”一定要被加以管理,否則后患無窮的,大家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