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主持工作和分管日常工作,完全是兩個不同份量的事情。比如,正職分工,一般寫主持部門行政全面工作。比如,沒有正職的副職,一般寫(主持工作),就是臨時行使正職職權,考察合格了,可以提拔為正職。分管日常工作,就是一項分工而已。比如大單位的正職,一般分管辦公室、人事處、審計處,抓住人權和財權就可以了。有的正職懶得管日常雜事,就讓一名副職分管日常工作而已。
分管日常工作,其實就是常務副職的基本職責,協(xié)助主官管理部門或政府日常性的工作。一句話,常務分管的工作常務自己要管,其他沒人管或者有人管管不過來,常務也要管。所以常務一般都是最忙的人,會多,事多,麻煩多,一年到頭忙不完。在體制內(nèi)普遍的認識是,常務要干,但不宜多干。
至于主持工作,有三種理解,一是指一把手主持全面工作;二是指常務副在一把手不在家的時候,臨時主持工作;還有一種是在一把手暫時空缺的時候,由組織指定一名副職主持工作,有常務的一般由常務主持,沒有常務的一般由排名第一的副職主持,也有直接從外面調(diào)其他副職過來主持工作,這種一般已經(jīng)明確提拔了,在主持一段時間后就會轉(zhuǎn)正。
用一個縣來說事。一個縣的縣委常委一般是由同級黨的代表大會選舉產(chǎn)生,組成人員一般是縣委書記、縣長、副書記、副縣長、組織部長、宣傳部長、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統(tǒng)戰(zhàn)部部長和武裝部部長(或政委)組成。如果是省委秘書長和市委秘書長也是當然的省委常委和市委常委。公安局長現(xiàn)在不進縣委常委,一般都是副縣長兼任。如果這個副縣長是縣委常委,就稱為常務副縣長。還有紀委書記、組織部長、宣傳部長、政法委書記和統(tǒng)戰(zhàn)部部長都是縣委常委兼任,一般這些部委都設一個常務副職,比方說紀委常務副書記、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宣傳部常務副部長、統(tǒng)戰(zhàn)部常務副部長。他們?yōu)椴块T副職,但實際上都是正職待遇。如果是省部級單位和司局級單位,一般也設一名常務副部長和常務副局長,雖然是副職,但一般都享受正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