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明史》記載,朱元璋共有二十六個兒子,除太子朱標和出生月余便早夭的朱楠外,其他皇子均被封為藩王。肅王朱楧駐守蘭州時竟然錘殺士卒三人,私自接受哈密進獻貢馬。岷王朱楩“沉湎廢禮,擅收諸司印信,殺戮吏民”。谷王朱橞“益驕肆,奪民田,侵公稅,殺無罪人”,車裂勸戒的長史虞廷綱,甚至私謀造反。伊厲王朱?“好武,時時挾彈露劍,馳逐郊外。奔避不及者,手擊之。髡裸男女以為笑樂。”
除去長子朱標、燕王即后來的成祖朱棣外,朱元璋剩下二十三個兒子中作奸犯科者竟有十人,其中被作為明初九大攘夷塞王中就有五王極度殘暴荒淫,視民如草介、為非作歹毫無惜民之心。
然而對待貪官驕將能夠毫不手軟、大肆屠殺的朱元璋,對待自己那些為非作歹的藩王兒子們的態(tài)度卻是十分包容。諸王之中除因有疑似謀逆泄漏而被中傷的潭王朱梓自殺外,其他恃權(quán)妄為的藩王們并無一人受到過實質(zhì)性的懲罰。最多不過是被勒令回京或鳳陽思過、罰俸革祿、降敕責備,其中被懲罰最為嚴厲的吳王,因棄國而走被罰往云南,但最終仍被改遷周王。
不止朱元璋不曾嚴懲這些藩王,繼位后朱棣的做法同樣如此。朱棣在群臣多次要求斬殺有不臣之意的寧王時,竟多次表現(xiàn)出兄弟之情而不忍加以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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