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桐跟薛之謙分手的時候,就鬧得轟轟烈烈。
當時李雨桐說薛之謙跟前妻離婚的時候,要支付千萬離婚費,而自己跟薛一起支付了這筆錢。卻沒想到,薛之謙后來又跟前妻復婚了。
李雨桐變成了前任,認為自己被騙感情還被騙錢,從而將這事情發(fā)布到網(wǎng)上。
誰是誰非,吃瓜群眾并不特別清楚,畢竟事件后面的真相和細節(jié),我們都不知道。
只是看到李雨桐又跳出來說些奇奇怪怪的話,覺得她多半情緒不穩(wěn),受到刺激。
四條微博都是凌晨發(fā)的,12點半,1點半左右。
那時候睡不著,大概就刷刷前任的信息,然后又開始不甘心和鄙視,憤怒也會再次涌上心頭。
于是就想再說點揭露對方人品的事出來,仿佛才能解當時的心頭氣憤。
不管說的是什么,也不管真假,都只能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她現(xiàn)在過得還不是很好。
過得不好,才會有這樣的舉動。自己過得沒有對方好,才會心有不甘,才會忿忿不平。
如果李雨桐真被薛之謙辜負,她這樣子的舉動,也是人之常情。
不同之處就是他們都是公眾人物,一言一行都在大家眼皮子底下。即使說點含沙射影的話,也要一再斟酌。
一旦說得太明白,牽扯的人事就太多。這不,一條微博里提到李小璐,于是又牽扯出賈乃亮。
薛之謙方面也發(fā)出公告,表示要起訴李雨桐。
想想李雨桐也挺悲哀,前任做成這樣,也是夠卑微了。被拋棄是明顯的事,不被那個人愛,也是明顯的。
一個人被騙感情被騙錢,說明對方是不夠愛你,才會這樣對待你。
而自己真的就一點沒有察覺被騙嗎?或者說一點都不明白對方不愛自己嗎?
或許應該早早發(fā)現(xiàn)對方不那么愛自己、而是利用自己的時候,就清醒一點吧。
早一點料到跟他在一起沒什么好結局,也就不會為對方付出更多。
既然提前沒有這種覺悟,或者說猜測過這種結局、卻要沉淪其中騙自己。于是一步一步越陷越深,那也只能怪自己貪戀一時的錯覺。
而最終換來那個自己猜測過的壞結局,其實也有自作自受的成分。
總之,這事也有自己的責任。對方是不是個好男人?對方是否可靠?不是單純到極致的姑娘,心里都應該清楚幾分。
或者說對方不管是不是個好人,他不愛你,你應該能感受到。
只是很多人總喜歡騙自己,或者總是有僥幸心理。
于是明知對方不夠愛自己,還要不斷付出,還要拼命去達到對方的要求。不光付出自己的時間精力,還有全部的愛,甚至還有金錢。
到后面人財兩空的時候,才會歇斯底里。
前任做成這樣,一直耿耿于懷不肯放下,自然姿態(tài)不好看。
也等于是在表明自己過得不好,如果過得好,哪有空去關注這種前任。
如果過得好,也就會把那些傷害過自己的人趕出自己的世界,重新過新的生活。
而李雨桐這種一直活在前任陰影里面的人,又怎么會有更美好的新生活呢?
即使曾經(jīng)錯了,也要面對自己的錯誤。如果需要解決,就用正規(guī)手段去解決。
而感情上的問題,再這樣情緒失控就不好看了。
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也算是公眾人物。如果控制不了自己情緒,也只能讓自己弄個更不好看的結局。
有句話說:“無視才是最大的鄙視”,覺得這句話送給李雨桐特別適合。如果真恨那個人,那就無視他的一切,不要關注他。
自己要去過更幸福的生活,幸福給全世界看。
去遇那個值得愛的人,何必把大好年華繼續(xù)浪費在一個自己覺得是渣男的前任身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