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滸》豪杰里,林沖更像是你我凡人。不像其他豪杰快意恩仇,而更多是猶豫和忍受。有大志,但是無門無路,一腔熱血只能在當(dāng)時的體系和人治的壓榨下忍氣吞聲。
剪紙林沖
從火并王倫一節(jié)看,林沖早就有殺掉王倫、奪取山寨之主的本事,而且他的怨氣值實際上早已到了頂點。但他對于山寨的管理和發(fā)展完全沒有自己的思路,他猶豫不善決策,也不善于用人。
他最適合的是成為一個武將,被他所賞識的人領(lǐng)導(dǎo)——這是我們一般人對自己的認(rèn)識。
林沖走投無路來到梁山下,在朱貴掌管的酒店墻壁上題下這樣一首詩:“仗義是林沖,為人最樸忠。江湖馳譽望,京國顯英雄。身世悲浮梗,功名類轉(zhuǎn)蓬。他年若得志,威鎮(zhèn)泰山東。”
何謂“樸忠”?《說文》解釋:“樸,木素也?!倍巫ⅲ骸八鬲q質(zhì)也,以木為質(zhì)?!奔赐ǔK^的質(zhì)樸、簡樸、樸素的意思。引申到性格里,就是耿直。
“忠”就是忠于皇帝,就是做良民,就是遵從法律和命令,就是做順民。相比于宋江隨意鉆法律空子為自己贏得江湖聲名,林沖對于法律的態(tài)度要保守、安分得多。
林沖肯接受官僚體系的黑暗,他跟人對話時隨口就是“不怕官只怕管”、“有錢可以通神”這樣的世故句子,當(dāng)自己的娘子被高衙內(nèi)欺侮時,第一次“認(rèn)得是本管高衙內(nèi),先自軟了”,第二次竟然在陸謙家門口敲門,有意放走高衙內(nèi)。并且愿意息事寧人,希望通過跟高俅私人關(guān)系的緩和將高衙內(nèi)調(diào)戲自己妻子的事情大事化小。
所以當(dāng)他得了寶刀之后翻來覆去看,并不是因為愛這把寶刀,而是因為“高太尉府中有一口寶刀,胡亂不肯教人看。我?guī)追杩?,也不肯將出來。今日我也買了這口好刀,慢慢和他比試”。
林沖自認(rèn)為高衙內(nèi)戲妻一事會讓高俅在道德上感到虧欠,而比試寶刀可以讓兩人打通私人關(guān)系,因此不但能化解戲妻的尷尬,還可以讓自己的身份更進一步。
金圣嘆將林沖買刀和楊志賣刀聯(lián)系在一起,說:“觀《水滸》之寫林武師也,忽以寶刀結(jié)成奇彩;及寫楊制使也,又復(fù)以寶刀結(jié)成奇彩”,“前回初以一口寶刀照耀武師者,接手便又以一口寶刀照耀制使,兩位豪杰,兩口寶刀,接連而來,對插而起,用筆至此,奇險極矣”。
但事實上,楊志在賣刀問題上是磊落的,他是希望“指望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蔭子”,而林沖買刀目的則比較陰暗,只是希望用寶刀獲得親近高俅的機會。
但林沖無疑高估了高俅的道德底線。高俅是幫閑出身,在王員外、柳大郎、董生家里都是幫閑,雖然王員外以他教壞了自己兒子為理由申訴,將高俅流放外地,但高俅的前途并不受影響。
因為在專制時代,越是位高權(quán)重的人越需要幫閑。所以他先后投入了小蘇學(xué)士、小王都太尉和端王三個門庭,金圣嘆評點說:“小蘇學(xué)士、小王太尉、小舅端王,嗟乎!既已群小相聚矣,高俅即欲不得志,亦豈可得哉!”
這三個人身份不同,文人學(xué)士重視的是自己日常的雅致,小王都太尉作為當(dāng)時貴族,重視娛樂消遣,端王是的娛樂比起小王都太尉更加雅致,比起小蘇學(xué)士更加高端。而端王在不久之后做了皇帝,將天下都當(dāng)成了游戲。所以高俅就在端王即宋徽宗的統(tǒng)治之下,用幫忙而不是幫閑的態(tài)度處理天下的事情,天下雖不欲亂,不可得也。
高俅身居高位實在是運氣使然。試看《金瓶梅》中應(yīng)伯爵、常峙節(jié)等都是幫閑的好手,《水滸傳》里燕青的本事也不亞于高俅,但唯獨高俅能置身將相,與他的運氣不無關(guān)聯(lián)。董生能認(rèn)識小蘇學(xué)士已是偶然,而他在為小王都太尉送禮時隨性踢出的一腳簡直有賭博的成分。
《列子》中有一個故事,宋國有人擅長雜技,宋元君接見了他,倍加賞賜。其他耍雜技的人也紛紛求見宋元君,結(jié)果被處死。無他,君主的喜好不能被人窺破。所以,高俅在這里無疑在賭眼前的端王是一個喜愛游戲的王爺,而不是內(nèi)心陰鷙的君主。
至于端王成為皇帝,更是歷史的偶然,按《宋史紀(jì)事本末》記載,哲宗死后無子,太后出于政治斗爭的考慮,沒有立年紀(jì)最長的簡王,而年齡其次的申王因為視力不佳被排除在繼承人序列之外,所以輪到了端王趙佶,也就是后來的宋徽宗。所以高俅的發(fā)跡實在有運氣的成分。
而林沖的不幸則是命數(shù)該然。一個王朝的建立,多不過數(shù)百年,而最清明的政治也就在開國的二三十年內(nèi)。倘遇了好運,有個中興,或可再延二三十年。一旦到百年,就是大關(guān),社會問題就嚴(yán)重。
在不做事后諸葛,改變專制體制的前提下,那辦法恐怕只能是訴諸暴力改朝換代。而這又是以忠自期許的林沖最不樂見的。
這樣看起來,在忠的旗幟下,林沖的茍安也就多出了幾分道理。如果說宋江的價值——忠與義始終存在著矛盾,那么林沖的樸與忠就達成了“難得”的和諧,并且在那個皇朝的體系內(nèi)發(fā)揮了很妙的作用。
問題是林沖把這種和諧帶入了另一個體系——梁山體系。梁山群雄不管來自何方,從本質(zhì)上來說都屬于綠林豪杰。綠林英雄所需要的不是茍安而是進取??墒钦邪材且还?jié)我們除了看到李逵、武松、魯智深的耿介,阮氏三雄沒有跟著一同叫嚷起來,未免還是令讀者有些寒心。
這說明了一個問題,茍安的思想已經(jīng)淡化了豪杰之志,未拿政權(quán)已經(jīng)喪失進取之心。宋江接管梁山之后,幾年的速成也締就了它的速朽,梁山得個招安,也算死的必然。
甚至,就連林沖的“義”里也隱含了這種“樸忠”的成分,茍安的因子。在林沖上梁山之前做的唯一一件善事就是幫助了李小二。李小二偷了東西要遭打,林沖就拿銀子出來息事寧人。
有人以此來比漢朝袁盎的饒恕仆人的那件事,我看兩者卻有一點差別。袁盎擔(dān)任吳國相的時候,曾經(jīng)有一個下屬(從史)偷偷地愛上了他的婢女,并與之私通,袁盎知道了這件事,不但沒有責(zé)罰那名從史,反而把婢女賜給他,待之如故。這雖然與當(dāng)時的風(fēng)俗有傷,實則與法律無礙。
李小二偷了店主人的東西,已屬盜賊,被拿住不放,唯林沖以銀資盜,拿來打點,只不過李小二還有點羞恥心,若真遇到一個慣犯,林沖豈非虧損?
再者,袁盎之于從史是絕對的優(yōu)勢,而林沖之于李小二,就當(dāng)時的情況看,在王法面前,不過是平級的過路人。把自己卷進盜竊案本來就不明智,又搭上了銀子更可以成為江湖上的一個笑柄。
所以說林沖自己標(biāo)榜的“仗義”是注了水的,并且止于息事寧人,否則我們怎不見他像魯智深、楊志一樣向社會暴力宣戰(zhàn)、“路見不平一聲吼”呢?
李小二在接受了林沖的周濟以后,也走上了“樸忠”的道路。陸謙和富安來到牢城營里被李小二的妻子撞見,預(yù)備告訴林沖。李小二告訴妻子說:“林教頭是個性急的人,摸不著便要殺人放火。”
我們方才已經(jīng)分析過,林沖非但不性急,而且也愿意委曲求全,所以在最后被發(fā)配時為妻子寫下一道休書,幾乎將妻子送給了高衙內(nèi),這哪里是性急?哪里是“摸不著便要殺人放火”呢?
事實上,盡管林沖是李小二的恩人,但兩人接觸并不多。高頻率的接觸也就是林沖到了草料場這幾日。李小二不知道林沖平日的做事習(xí)慣,只憑著林沖這幾天的牢騷判斷林沖的個性。
我們在前文中已經(jīng)看到林沖和陸謙在酒樓上的對話,這種程度的發(fā)泄,在專制時代順民的眼中社會被視為對社會的厭倦和不滿的,也就是對社會的反叛。他們的邏輯是這樣:懦弱是理性,理性是正確,所以懦弱是正確。
自然的,反抗就是不服從,不服從就是非法,非法就是惡毒,就是“摸不著便要殺人放火”的魔鬼。所以恃強凌弱是天理,被人欺負(fù)的只能認(rèn)命。甚至在一個混賬的時代里,要消滅人的血性,消滅男人的陽剛之氣,以法律的名義、人民的名義將反抗定性為“防衛(wèi)過當(dāng)”,號召民眾在暴力面前先要逃跑。
這維護的不是社會的治安與正義,而是他們脆弱且敏感的統(tǒng)治。所以林沖不是被別人不理解而是被自己不理解,林沖的不幸并非個人的不幸而是時代的不幸。
高俅的發(fā)跡在運,林沖的不幸在命。自來命和運是兩件事:運是偶然的,命是必然的;運是可以改造的,命是今生注定的;運是個人的性格,命是時代的環(huán)境。
所以林沖在落草以后,盡管已經(jīng)有意識去做一個土匪。就在他殺掉了陸謙眾賊之后,出門投東,走到一大戶人的糧倉前,一個老莊客正在吃酒,林沖過去要時老莊客端的不給,哪知豹子頭一怒,一把篝火撩過去,把老莊客的胡須都點燃了。
但當(dāng)他入了梁山以后,還是接受了梁山的體制。王倫在山上不要留他,他也不去抗?fàn)?,就去山下去殺無辜的人,完全罔顧是非。甚至在某種意義上,他的娘子也是被他的懦弱害死的。
在野豬林中,為了避免魯智深多事,林沖不敢將保護妻子的任務(wù)交托給魯智深;而他在山上受到王倫的壓制,不敢將娘子迎接上山,錯過了最佳的時機。
盡管在晁蓋坐穩(wěn)了山寨之主以后,林沖第一時間提出:“小人自后上山之后,欲要投搬取妻子上山來,因見王倫心術(shù)不定,難以過活。一向蹉跎過了,流落東京,不知死活?!钡詈蟮玫降慕Y(jié)果是“直至東京城內(nèi)殿帥府前,尋到張教頭家,聞?wù)f娘子被高太尉威逼親事,自縊身死,以故半載。張教頭亦為憂疑,半月之前染患身故”。
按何心《水滸傳編年》,火并王倫應(yīng)該在政和五年七八月之間,林沖上山應(yīng)在政和四年十二月。如果林沖在上山之時能夠及時將娘子接上山,就不會有被逼奸致死的悲劇。何況,帶妻子上山并非什么原則性問題,只是王倫有意壓制林沖,所以與他為難。
如果林沖足夠堅決,未必沒有迎接妻子上山的機會,只是他的逆來順受和忍耐最終耽誤了自己娘子的卿卿性命。
林沖慣于妥協(xié),沒有原則,這就是“樸忠”的實質(zhì)。所以林沖做官身上就有官僚氣,做強盜身上就有流氓氣。他雖然口口聲聲說“他年若得志,威鎮(zhèn)泰山東”,但對自己的期待只是名將而已,所以他不做梁山泊的首領(lǐng)而尊晁蓋為主,又讓出第二、三兩位交給吳用和公孫勝,也就是讓出了山寨的決策權(quán)。
這也能看出他和宋江的不同,宋江只是讓晁蓋保留寨主的地位,但卻是要把決策權(quán)獨攬的,而林沖則希望讓出一切權(quán)力,只發(fā)揮自己的本事。
所以明代李開先寫《寶劍記》說“到梁山請得兵來,誓把那奸臣掃”云云不過是借林沖的杯酒澆自己心中的塊壘,并非真在寫《水滸》里的林沖。
其間一段林沖的唱詞,成為后世的經(jīng)典:“欲送登高千里目,愁云低鎖衡陽路,魚書不至雁無憑,幾番欲作悲秋賦?;厥孜魃接秩招保煅墓驴驼骐y渡!丈夫有淚不輕彈,只因未到傷心處?!笨瓷先ナ菍懢笆闱椋瑢嶋H上是悲慨命運。
在當(dāng)時的條件下,英雄除了悲慨,大概只有三種由途:一條是反抗,一條是同化,一條是去死。三個都是必然的死,反抗被順民唾棄,同化的受人敬仰,死的不明不白就無人紀(jì)念,真的為人忘記了。
一部《水滸》,反抗的是楊志,同化的是陸謙,去死的是王進。林沖始于同化,中于去死,而終于反抗。這又是逼上梁山的另一解——旁人是被逼上死路,林沖則被逼上活路。
其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