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斌:當了日本人走狗的黃埔教官,抗戰(zhàn)勝利后第一個被處死的漢奸
抗日戰(zhàn)爭時期,有很多人目光短淺不顧民族存亡,當了日本人的走狗漢奸,這些人很多都在抗戰(zhàn)勝利后得到了應有的報應??姳缶褪强箲?zhàn)勝利后第一個被處決的漢奸。
1902年,繆斌出生于江蘇無錫,從小讀書成績就很好,19歲就考入了考入上海的南洋公學(現(xiàn)上海交大)電氣科,這在當時也算得上是高學歷的人才。他的背景也不簡單,他有一個舅舅叫吳稚暉,這個人是國民黨的元老之一,很有權勢。所以在南洋大學畢業(yè)以后,繆斌就通過舅舅的關系順利地加入了國民黨。
1924年繆斌南下廣州加入了黃埔軍校,通過汪精衛(wèi)的關系,在黃埔當上政治教官。要知道當時的黃埔教官幾乎都是打過仗或者留學過的,但是他一個剛畢業(yè)的學生,竟然也能當教官,可見他的關系之深。在黃埔混了幾年后,繆斌當上了東路軍總指揮部軍需處處長,他利用職務之便,撈了很多好處,也惹來很多人的不滿,結果被告發(fā),差點丟了性命,幸好他關系多,最近僅僅只是被罷去官職。
1928年,江蘇省的民政廳長出現(xiàn)了空缺,這是一個油水很大的減速,繆斌和很多人一樣很想把它拿下。雖然他舅舅是國民黨的元老,但要當上這個廳長也繞不開蔣介石。他深知蔣介石不好溝通,于是另僻捷徑,把主意打到了蔣介石的夫人宋美齡的身上。他花了5000大洋請動舅舅吳稚暉出面打點,順利結交上了宋美齡,最終說服了宋美齡幫他在蔣面前說了好話,年僅26歲繆斌就成了江蘇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長,后來還任命為國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員。
官越做越大后,繆斌在位上又開始買官賣官,貪污瀆職。沒幾年就被人揭發(fā)弾劾,引得輿論一片嘩然,1931年,繆斌被逼無奈,辭去所以職務,遠赴日本。
1937年全面抗戰(zhàn)爆發(fā)后,黃埔軍校的師生紛紛帶兵走上前線,殺敵報國,有許國人為國捐軀,成了人民心中的英雄。而繆斌曾經(jīng)身為黃埔教官,卻投身日本,當了人人痛恨的漢奸,被任命為“華北新民會”副會長。后來汪精衛(wèi)成立偽國民政府,他還做了偽政府的立法院副院長。
隨著抗戰(zhàn)的節(jié)節(jié)勝利,墻頭草的繆斌也意識到日本盡早要被趕出中國,于是又暗中聯(lián)系戴笠,做了戴笠的臥底,為重慶方面提供一些日本人和汪偽政府的情報,立了一些“軍功”,他后來也憑這些“軍功”當上了國民黨政府陸軍總部的少將參議。一個漢奸就這樣洗白成功。
1945年2月,美、英、蘇三國首腦在雅爾塔會議,研究制定二戰(zhàn)后的世界新秩序,和利益分配等問題。此次會議沒有邀請蔣介石,蔣心中不快,為了自己和國民黨的利益,他希望可以繞開美蘇,私下單獨和日本簽訂停戰(zhàn)條約,于是讓戴笠派人去日本談判。
戴笠秘密派繆斌前往日本與日本官員接觸,希望開展和談工作。但是由于繆斌做過漢奸而且職位低下沒有取得日本的信任,反而被日本人趕回中國??尚Φ氖牵黧揖谷唤o繆斌記功,蔣介石還給繆斌頒發(fā)嘉獎令,給了繆斌8萬大洋做獎勵。
此時,美國駐日本占領軍在接收日本戰(zhàn)時內(nèi)閣檔案時,發(fā)現(xiàn)了日本內(nèi)閣討論繆斌活動的檔案及《繆斌與東久邇宮和平會談的記錄》。東京審判時,日本方面舉出的辯護資料“木戶日記”中也有繆斌工作的記錄,此事立即引起各方面的關注。
在盟國的對日理事會上,蘇聯(lián)指責:“重慶政府聯(lián)絡美國派遣繆斌到日本,策劃對日妥協(xié)?!倍敃r國共兩黨已經(jīng)處于內(nèi)戰(zhàn)一觸即發(fā)的緊急狀態(tài),共產(chǎn)黨嚴厲批評“蔣介石利用繆斌,策劃投降”。麥克阿瑟遂電詢蔣介石:為什么瞞著美國與日本單獨媾和?還準備傳繆斌去東京做證人。蔣介石還要依靠美國打內(nèi)戰(zhàn),為了防止事情敗露帶來麻煩,便復電表示絕無此事,并立即下令逮捕了繆斌,準備盡快將其處決。
1946年2月上旬,繆斌被逮捕并解往位于蘇州的江蘇省高等法院??姳笤诒徊兜臅r候依然很自信,表現(xiàn)得非常從容。他自以為有功于國民黨,又被派到日本謀和更是功不可沒。國民黨政府決不會懲處他。他甚至還安慰他的家人說自己不會被處死,讓他們不要擔心。
1946年4月3日開庭審判,檢察官宣讀起訴書,列舉繆斌勾結日本侵略者、通敵謀反、為害本國、擔任日軍特工和偽府要職達8年之久等一系列罪行。當訊問他叛國附逆的罪行時,繆斌態(tài)度仍然很自然,取出準備好的材料,為自己辯護說:“蔣委員長曾說過,抗戰(zhàn)有種種途徑,除戰(zhàn)場外,策反也是重要的工作。本人雖然出任偽職,但身在曹營心在漢,曾與中央軍統(tǒng)局暗通消息,為了救國搞軟性抗戰(zhàn),做策反工作,謀求以敵制敵,促進敵人自己潰散。”
此外繆斌還一邊出示有關電報等證件,一邊口稱“敬之兄”,述說與何應欽等書信來往的密情。盡管檢察官一再聲明不要他陳述這些事,只要他供述在日偽政府任職期間犯下的罪行。但繆斌仍然按自己的思路說。最后不得不匆匆終止審訊,宣布8日下午2時判決。
4月8日下午2時,審判長問過繆斌的姓名、年齡等之后,當庭宣判:“被告繆斌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宣判后,繆斌大呼:“判決完全與事實不符,一定要申請復判!”此后,繆斌的秘書和家屬一直在國民黨要員中進行賄賂,甚至把繆斌的保險汽車都送給了何應欽,但依然無果。
1946年5月21日下午5點50分,繆斌在蘇州監(jiān)獄被槍斃,從而成為了第一個在抗戰(zhàn)勝利后被處決的漢奸——比陳公博伏法還早了13天。
繆斌庭審現(xiàn)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