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傍晚起,蕪湖人的朋友圈開始大量轉發(fā)一段視頻:一只鱷魚在蕪湖十里江灣公園旁蕪湖大劇院附近二層平臺上散步,17日上午該視頻仍在進一步“發(fā)酵”傳播。市民網友在驚呼“嚇人”的同時也都在眾說紛紜:這只鱷魚從哪來?后來又去了哪里?記者17日經過調查最終從公安部門獲得真相:此鱷魚為蕪湖濱江一演藝場所的演藝人員私人豢養(yǎng),當天其竟然將鱷魚放出來“遛彎”。
在朋友圈流傳的這則視頻中,記者看到,在蕪湖大劇院旁二層平臺上的這只鱷魚體格不小,大搖大擺散步的樣子看上去神氣活現,十分健碩?!斑@是不是最近江里漲水爬上來的,太嚇人了,這要是傷了人咋辦?”“現在這只鱷魚去哪了?有人報警了嗎?”“是不是有人養(yǎng)的‘寵物’?”還有小朋友充滿了想象力大開腦洞,“是不是鱷魚大叔想要去大劇院看戲呢?”大家議論紛紛。
為了搞清楚這段視頻的真假,記者首先對視頻中的背景建筑物進行了仔細辨別。多位濱江居民和蕪湖十里江灣公園景區(qū)辦的工作人員都確認,背景確實是濱江二層平臺,是蕪湖的沒錯。但是公園景區(qū)辦的負責人表示,自己對視頻中的情況并不知曉,且鱷魚出現的位置在大劇院旁,不在公園內,公園最近因為江水猛漲,很多濱江親水區(qū)域已經全面封鎖不準進入。記者隨后又聯系上蕪湖森林公安,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并未接到有關鱷魚的報警。看到這個視頻后,他們正準備去濱江平臺做現場調查。
最后,記者從濱江派出所獲知了事件的真相:“這只出來散步的鱷魚是濱江某娛樂場所演出人員豢養(yǎng)的,身長2米左右,平常都關在籠子里,據當事人說因擔心鱷魚會悶壞,當晚放出來遛遛?!睋I江派出所調查,該演出人員雖然持有相關養(yǎng)殖資格,但不可以在公共場所放養(yǎng)、遛玩,警方對當事人作出罰款500元的處罰。采訪中,據濱江附近市民爆料,這只鱷魚并不是第一次被放出來“遛彎”。這個說法也得到濱江派出所民警的證實,該演出人員上個月也曾將鱷魚放出來透氣,當時警方已對其作出警告,沒想到他會故伎重演。據悉,目前這名演藝人員已經帶著鱷魚離開蕪湖,去外地演出了。
17日,蕪湖縣長港野生揚子鱷自然保護區(qū)的負責人胡于虎看過視頻告訴記者:“從視頻上看這條鱷魚應為暹羅鱷。從習性上看,暹羅鱷比揚子鱷要兇殘,攻擊性更強,體型也更大?!庇浾吡私獾?,和揚子鱷屬于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不同,中國允許暹羅鱷養(yǎng)殖,但是合法買賣暹羅鱷,必須辦理養(yǎng)殖手續(xù)和運輸手續(xù),需要通過相關部門的嚴格審批,否則屬于非法養(yǎng)殖和販賣。
蕪湖森林公安方面向記者表示,如果該演藝人員再次出現在蕪湖,將進一步查實其作為鱷魚的主人是否持有完備的養(yǎng)殖資格,并提醒主人,千萬不要將鱷魚放出來遛彎,一旦傷到人后果不堪設想。
大江晚報記者 胡芳 圖片為視頻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