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古代,古人的姓、氏、名、字是四種截然不同的東西。從母系社會說起,每個部落都是共同的女祖先,成年女子要留在本氏族,與其他氏族的同輩男子實行群婚。而男子則要前往外氏族,和別的女性生育后代。
在這種社會關(guān)系之中,子女往往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也就只能隨母取姓。隨著人口的擴大,一個部族自然分成不同的支系,并且逐漸獨立。此時為了區(qū)分,每個支系會為自己設(shè)立另外的稱號,這就是「氏」的來源。姓的歷史比氏悠久,并在社會變遷中逐漸被氏取代,并呈現(xiàn)出一定的階級特征。先秦時期,只有貴族才能使用姓氏,比如「庖丁」就是名叫丁的廚子,公輸班叫「魯班」卻不姓「魯」,只是「魯國的班」。到了秦漢時期,姓與氏才逐漸統(tǒng)一成一個東西,發(fā)揮同樣的社會作用,逐漸的走入平常百姓家了。
"名"和"字"的區(qū)別在很多史書上都有記載,比如《禮記·檀弓上》寫到"幼名,冠字",人在出生的時候無名無字,出生三個月之后,會起名字,這就是"幼名"。而在成年之后,行冠禮就是「冠而字之」,可以走入社會了。但是成年后的"名"不適宜在社交場合直接稱呼,要取一個可以讓平輩或者晚輩稱呼的叫法,這就是"字"。取得字要和名有所關(guān)聯(lián),比如屈原,名平字原,岳飛,名飛字鵬舉。
"名"是長輩用來叫的,在自稱或者卑稱的時候也可以用名字。平輩之間,如果關(guān)系非常親近,在私下也可以直接稱名。特別注意的是,在尊長之前,一切的自稱都要用「名」,而不能用「字」或「號」。在與一般的同輩、晚輩的交往之中,對方必須稱呼我的「字」,如果直接叫「名」,就是冒犯。「直呼其名」、「指名道姓」一直都不是什么褒義詞,就是從這里來的。
至于「號」,就多在文人雅士之間相互使用,用來自稱也非常方便.對于歷史人物而言,他最廣為人知的稱呼,可能是「名」,也可能是「字」,也可能是「號」。估計是哪個順口好記,就容易流傳。比如鄭板橋本名鄭燮,字克柔,號板橋道人。板橋好記好認(rèn),說鄭燮、鄭克柔是誰,認(rèn)知率就低了。齊白石名純芝,號白石山人,就以白石傳世。蘇軾字子瞻,號東坡居士,現(xiàn)在也多叫蘇東坡,還有東坡肘子流傳。
所以,「字」是古代知識分子之間最常用的稱呼,而「名」、「號」的使用范圍都比較狹窄。這體現(xiàn)一種人與人之間的尊重,《柳南隨筆》里面「古人敬其名,則未有不稱字者」,表示的就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