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虐待、甚至傷害學生事件,每隔幾天就會爆出一起,近日山西太原迎澤一幼兒園老師扇學生耳光,浙江溫嶺幼師顏艷紅虐童事件更是讓所有家長憤怒,而震驚。譴責無德幼師的同時,許多家長不由得產生這樣的疑問:為什么孩子挨打、受欺負之后,不跟家長說?同樣的事情,會發(fā)生在孩子之間,孩子同樣不跟家長說。兩種情況,一并思考,多數(shù)情況,原因是重合的。
一.孩子為什么不說?
第一、孩子沒覺得有多嚴重
同樣的事實,孩子與成年人的認識不一樣,老師打罵一下,打罵幾次。同學打罵一下,打罵幾次,家長當然會覺得不應該,覺得很嚴重,因為“窺一斑而見全豹”,這樣的行為反映一個老師,一個班級,一個機構的整體素質,反映師資的質量和機構的管理。但孩子看來,打罵行為是具體的一次,或者幾次,即使多次,也是有數(shù)的,孩子還不可能從具體事件分析事件的性質,不會做歸納總結,得出某個結論。因此,具體的事件孩子會忍,能接受,認為過去即可。孩子之間,師生之間,家長認為自家孩子挨打有傷尊嚴,打回去就平衡了。但孩子不會這么想,不打回去不影響面子。有些情況,如果老師只是實施懲罰行為,但不告知這是“懲罰”,孩子會覺得好玩兒,比如老師把孩子倒放進大垃圾桶,孩子會有新奇感,其他孩子可能還會羨慕。因為老師沒說他錯了,也沒說這是懲罰他。那么,這相當于玩兒。事實上幼兒園的老師多數(shù)時候都是表情溫和地就把孩子懲罰了,但孩子并不知情。
第二、老師威脅
“不許告訴家長,不然割掉你小雞雞”、“告訴家長就不是好孩子”、“告訴家長就不能來幼兒園了”,類似的威脅,孩子會當真,兩害相權取其輕,為了不犧牲小雞雞,為了當好孩子,為了還能來幼兒園或者學校,選擇不告訴家長。畢竟,具體的事件可以接受,過后不記。有些孩子已經(jīng)是初中生了,常常遭受同學毆打,不勘忍受幾乎自殺也不告訴家長,更不會告訴老師,首先就來自打人者的威脅,擔心遭受更大的報復,選擇“保密”。
第三、家長教導孩子聽老師話
幾乎所有家長都會囑咐孩子聽老師話,做個好孩子。孩子當然會記得,因為老師同樣會這么強調,天天強調。于是,孩子會把老師當作最高標準,最高典范,只要是老師說的、做的,那一定是正確無比的,包括老師的打罵,和懲罰。既然老師是正確的,既然媽媽爸爸反復囑咐聽老師話,當然就是自己錯了,自己錯了,當然就不必跟父母說了。
第四、孩子的社交需要
孩子打人,被人打,是社交的常見行為,沒經(jīng)歷過這些的孩子學不會正常的社交。常常會發(fā)現(xiàn)孩子喜歡跟大些的孩子玩兒,因為能得到指導,有機會模仿。大的打小的,能讓小的知道,孩子之間需要確立秩序,打罵和威脅也是方式之一。孩子跟不同孩子交往,有大有小,受點大的欺負,轉而欺負一下小的,都正常,只要不是故意傷害。如此,孩子知道如何跟更強的相處,如何跟弱者相處。否則,可能會一味地欺負弱者。或者,一味地被強者欺負。一個班級,總有弱小者,有些孩子容易被欺負,有些孩子則不然,原因就是社交能力有差異,跟家長的教導,甚至教唆當然有關。
第五、孩子畢竟得獨立面對
孩子當然有后盾,家長就是。但是,孩子畢竟得獨立面對自己的事情,面對老師,面對同學。所以,父母說“你不用怕,有我們呢”時,孩子當然相信。但一到幼兒園,一到學校,他就是自己,孩子考慮的當時的具體情境,老師打罵時,同學打罵時,孩子就是自己。此時此刻,沒有誰在背后告訴他:“沒關系,你打,打不過有我呢”。等有人這么說的時候,事情已經(jīng)過去了。孩子大部分時間都得獨立面對,迫于當時的情境,忍耐有助于平息矛盾升級,會換得最大的安全,于是,選擇忍耐。
第六、孩子是非觀念更強,為了尊嚴
“你不聽話”、“就你淘氣”、“你不是好孩子”,老師先定性,然后開始打罵。在孩子看來,因為自己不是好孩子,責任在己才被打罵,所以,這是應得的。孩子的哲學意識非黑即白,要么對,要么錯。老師說自己錯了,那自己一定就不對。那么多同伴就自己不對,這是很丟人的事兒,因為自己的丟人行為讓家長也跟著丟面子,所以,不能告訴父母。有些時候孩子們對事件的性質過于輕看而不涉及尊嚴,有些時候又會把尊嚴看得特別重大。這是我們成年人不能類似的,所以,也不能以成年人的標準去衡量。類似尊嚴,孩子把許多道德和行為準則都看的比成年人嚴肅而鄭重,比如誠實,諾言。
第七、不愿再提讓自己害怕的事兒
同樣的事情,即使同樣會對孩子和成年人造成影響和傷害,但效應并不相同。對孩子的傷害,常常是當時的影響。不像成年人那樣,是持續(xù)的,很難減弱和消除。因此,孩子確實更容易遺忘那些不快,甚至是悲傷。再次傷害來自于再次提及,而不是第一次的延續(xù)。所以,孩子們不愿意提及過去的那件事情,以免再次造成不快和恐懼。他人詢問不愿意回答,更不愿意自動提及。
當然,許多時候是各種原因綜合作用下,孩子不告訴家長,比如沒家長以為的那么嚴重,受到威脅,說出來覺得丟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