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大鵬又名祁鶴廷,康平縣二牛所口鄉(xiāng)安家窩堡人。生于1894年。民國年間在奉天(今沈陽)兩級師范學校附屬中學第四班讀書時,發(fā)起組織“抗日鐵血團”,開展反日活動旋被張作霖強令取締。后在北平中國大學畢業(yè)。1922年參與接收青島之主權,任青島教育接收委員會主任委員。次年任北洋軍閥政府國務院顧問、哈爾濱辦事處行政長官朱慶瀾駐京代表。1924年任中俄交涉督辦公署駐奉天辦事處處長,兼張學良聯軍顧問,又改任中華民國財政部鹽務署秘書廳幫辦兼會計長。翌年任中俄交涉署參議兼駐奉天代表,在外交界漸有聲望。1927年改任西北水利局坐辦,代理總辦。次年回外交部任總務廳幫辦、外交部北平檔案保管處長。1930年一度離職,不久仍任外交部北平檔案保管處長,并兼任河北、山西、綏遠、察哈爾、熱河等省外交視察員。在外交界活動十余年,是北洋軍閥和國民黨南京政府外交部高級官員、蘇俄問題專家。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辭去本兼各職,退出政界,專任北平國術分館館長。1948年去臺灣后,情況不詳。
▼奉天兩級師范學校(轉自沈水閑人的博客)
奉天兩級師范學校和1907年的校名,只有一個字不同,就是“堂”字。改此一字,是1912年的事。如果追溯到1905年,它還沒有“兩級”二字,就叫奉天師范學堂。
這座位于大南關般若寺附近的簡易師范學堂,就其規(guī)模與設施,當時可為全省各校之冠,且從這里走出的社會英才,也確實很多。而1916年,這里注定要有幾個學子將寫進兩級師范的校史。
1916年7月,駐扎鐵嶺的日軍守備隊,為策應蒙人叛軍巴布扎布部,以保護日僑為名,派兵進入距南滿鐵路較遠的遼源(雙遼舊稱),釀成鄭家屯事件。隨后,在一系列沖突后,日軍全面占領遼源。
在兩級師范學校,這一事件引起強烈反響。事件發(fā)生的當晚,正在該校讀書的閻寶航,參加了各班班長會議,決定聯絡奉天各中等以上學校,開展大規(guī)模的學生活動,發(fā)起譴責日軍大會,兩級師范學生聯合各校推舉代表參加,集合群眾向當局請愿。
閻寶航
閻寶航(1895-1968),字玉衡,中國戰(zhàn)略情報專家,為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的事業(yè)立下過不朽的功勛。1918年夏,閻寶航從奉天兩級師范學堂畢業(yè),受聘于奉天基督教青年會,任學生部干事。 1946年6月23日被推舉為上海人民和平請愿團成員,赴南京呼吁和平。同年任東北行政委員會委員、遼北省人民政府(今吉林雙遼)主席。 1949年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建國后,任外交部辦公廳副主任、條約委員會主任委員。是第四屆全國政協常委。
12月30日,奉天政軍商學公民大會在直隸會館召開。大會結束后,參加大會的各界代表,列隊赴奉天省公署請愿。接管奉天軍政大權不久的張作霖,遂命政府接受請愿書,并接見代表,允許將民眾的意見轉達北京政府,拒絕日軍的無理要求,限令遼源日軍立即撤退。
此后,一個秘密反日組織——“抗日鐵血團”在兩級師范學校建立起來。曾組織抗俄鐵血團、辛亥革命后在該校任地理科講師的丁開嶂,對學生們的影響很大。正是在他的影響下,兩級師范附屬中學第四班的一名學生祁大鵬,組織建立了“抗日鐵血團”。
基于閻寶航的威望,所以祁大鵬請閻寶航以發(fā)起人的身份參加這一組織。閻寶航應允,但同時建議,公開組織這一團體,以擴大聲勢。他表示,在兩級師范發(fā)動一些同學參加活動。正是由于這個公開,祁大鵬被王永江盯上并報告張作霖。
在張作霖看來,鐵血團就是暗殺團,如果任其發(fā)展下去,有可能發(fā)生流血事件,這勢必帶來外交上的麻煩,所以他立即抄查了師范學校,但沒有什么成果,因為鐵血團剛剛成立,并無任何文件作為證據,軍警只好將祁大鵬帶回警務處審訊。
而兩級師范學校校長宋憲文,開始四處奔走,托人斡旋。而作為奉天警務處長兼省會警察廳長的王永江,最后竟然帶著祁大鵬去見了張作霖。
祁大鵬對鐵血團之事矢口否認,張作霖最后只能以訓斥的口吻說,“你們學生只管好好地讀書,罷課成立鐵血團有什么用?誰不愛國,將來我領你們干!”便把祁大鵬放了。
事后,張作霖對此事也未繼續(xù)追究。
弧圈范圍就是奉天兩級師范學校的大致位置
日軍設立的鄭家屯事件紀念碑
鄭家屯南大街
鄭家屯南大街的日本獨立守備隊第十七大隊本部
文武全行:王永江
相關記載
祁大鵬 曾用名祁鵬,字大鵬,遼寧康平人,1896年(清光緒二十二年)生。畢業(yè)于北平私立中國大學。1922年,協助王正廷接收青島,任教育接收主任委員。1923年,被聘為北京政府國務院顧問;同年,任哈爾濱辦事行政長官朱慶瀾駐京代表。次年,任中蘇交涉督辦公署駐奉辦事處處長。1924年,被張學良招聘為一三聯軍顧問。后改任財政部監(jiān)務署秘書廳幫辦兼會計長。1925年,任中蘇交涉署參議兼駐奉代表。1927年,任西北水利局幫辦、代理總辦。1928年,任國民政府外交部總務廳幫辦;同年,任外交部北平檔案保管處處長。1931年,任華北五省(河北、山西、綏遠、察哈爾、熱河)駐北平特派員。1932年,任私立中國大學代理校長。后任監(jiān)察院監(jiān)察委員。1943年,任賑濟委員會委員。1947年9月,派為內政部河北區(qū)禁煙特派員。1948年,行憲后(即:民主憲政年),當選為監(jiān)察院監(jiān)察委員。1949年4月,任云貴區(qū)監(jiān)察委員行署委員。1958年逝世。終年6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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