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成為新的家庭教育問題:童年期的精神創(chuàng)傷,是導致心理障礙和精神疾病的主要根源
說起虐待,容易使人理解為是對肉體的一種傷害。當然,體罰的確是造成孩子情感創(chuàng)傷的原因,而實際上虐待大致可分為三個方面,即身體、心理、性方面的虐待。美國20世紀80年代的調(diào)查資料顯示:美國每年約240 萬兒童受到虐待,有5000名兒童被虐待致死。美國兒童虐待大約30%屬于軀體虐待,20%為性虐待,50%為心理虐待。依據(jù)我國臺灣的統(tǒng)計,十二歲以下兒童受虐比例高達68%。兒童尚無保護自我的能力,對于施虐者的虐待也只是懵懵懂懂,也正因為如此,兒童受虐情況最為嚴重。
時至今日,軀體虐待和性虐待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其過程容易被社會揭露,其后果也容易被證實和懲處,為此傳統(tǒng)的棍棒教育已經(jīng)受到絕大多數(shù)家長的唾棄,軀體的虐待少了,但心理的虐待卻屢見不鮮,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趨勢。而心理虐待則是隱性的、易發(fā)的,不易被體會認識,難以被揭露,而且其后果是災難性的,所以,心理虐待又被稱為家庭教育中看不見的災難。
精神分析學家認為,孩子童年期的精神創(chuàng)傷,是導致心理障礙和精神疾病的主要根源。孩子童年期的精神創(chuàng)傷首先來源于家長對孩子的心理虐待。
國外科學地研究兒童虐待問題已有四十年的歷史。所謂心理虐待又稱心理施暴或情感虐待,是指不能給予兒童溫暖、關注、督導及正常的生活經(jīng)驗,在教育過程中家長有意或無意的、經(jīng)常性或習慣性地發(fā)生的任何導致影響孩子心理健康和人格發(fā)展并使其受到傷害的言行。心理虐待可以單獨發(fā)生,但通常會伴隨身體虐待或性虐待。與肉體虐待不同,它往往通過言語、神態(tài)、表情等表現(xiàn)出來,雖不傷及皮肉,卻殘害心理,扼殺個性,個別受害者甚至發(fā)生心理變態(tài)和道德淪喪。心理虐待不像身體虐待那樣顯而易見,一般具有無意識、內(nèi)隱、后果長期性等特點。多數(shù)情況下僅憑肉眼是難以看出傷害程度如何,因而西方的心理學家們稱之為“看不見的災難”。也正是因為“看不見”這一特點,它往往容易被人們忽視。而且更為可怕的是,教育者的這種大多是無意識的、習以為常的行為,其危害性卻是極其嚴重的。
社會心理學家調(diào)查表明,被施以心理虐待的孩子,在智力和心理發(fā)展上,甚至比經(jīng)常遭受體罰的孩子更為低下。有過心理虐待的孩子,會出現(xiàn)很多心理行為上的障礙,比如自卑、焦慮、自私等心理疾病,難以適應社會。
美國教育心理學家布盧姆認為:95%以上的學生在學習能力、學習速度、學習動機等方面并沒有多大差異,而學習成績之所以會產(chǎn)生很大差別,主要是教師和家長對學生的期望和教學方法不當造成的。布盧姆在1964年提出了期望理論,他認為,只有當人們預期到某一行為能給個人帶來既定結(jié)果,并且這種結(jié)果對個人是非常重要的時候,才會被激勵起來,去做某些事情。為此,父母對子女的期望值低,會影響子女對自己的期望值不高,降低孩子的發(fā)展激勵力。在家庭教育中,家長對孩子期望值過高會造成過大的壓力,但是家長對孩子期望值較低,會使孩子失去發(fā)展的動力,因為孩子一段時間或幾件事情上的失敗,就給孩子貼上“笨”的標簽,更可能產(chǎn)生習得性無助感,長此以往會影響孩子心理的正常發(fā)展,這是家庭教育中心理虐待的一種表現(xiàn)方式。
研究者對各種家庭進行了研究,包括高沖突沒有離婚的家庭、低沖突沒有離婚的家庭和已經(jīng)離婚的家庭。發(fā)現(xiàn)低沖突未離婚家庭中的兒童心理適應和自我知覺最好。父母沖突,而不是離婚,對兒童自尊有長期影響。家庭成員關系不和諧,特別是夫妻經(jīng)常吵架實際上是家長對孩子造成的第一種心理虐待。由于孩子少諳世事,多單向思維的特點,只能從自我中心的角度認為自己是引起父母吵架的根源,從而形成一種深重的罪孽感和內(nèi)疚感。同時,他們又擔心父母大吵大鬧結(jié)果會拋棄自己,因而產(chǎn)生強烈的、難以名狀的恐懼感。這種負面情感,對孩子會造成很深的精神創(chuàng)傷,嚴重的還會造成心理障礙。
家長對孩子的冷漠是不易察覺的“心理虐待”。有的家長由于太專注于個人的事業(yè),或因生活壓力大,情緒不好,或婚姻變異等,對孩子態(tài)度冷漠,表情冷若冰霜,,使孩子望而卻步,致使他們逐漸地將心理之窗關閉。從心理發(fā)展的角度來看,正常的孩子對父母都有一種天然的親近要求,這在心理學稱為“安全依附”。當他們需要支持和保護時,知道從父母或者其他愛撫他們的成年人那里得到。這種依賴感在心理發(fā)展上起著重要作用,而缺乏愛撫的孩子則導致他們總是遠離大人,以避免呵斥、拒絕和失望。
已有研究表明,我國具有強調(diào)父母權威和子女順從的傳統(tǒng),在這種特有的文化背景下,父母教育孩子體現(xiàn)出比西方父母更嚴厲的特點。有研究認為,中國文化特點不僅影響到父母教養(yǎng)方式本身,而且由于父母對子女的控制、干涉、約束等被視為對子女的關心,父母對子女的嚴格要求是被認可的。因此,受文化傳統(tǒng)的影響,我國父母確實表現(xiàn)出對子女的高控制水平。許多家長總是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孩子,或呵斥,或恐嚇,用種種的手段,來禁止孩子去獨自探索外面的世界,這無異于一堵看不見的墻,把孩子的精神禁錮起來,使孩子縮手縮腳,膽小怕事,孤獨憂郁,從而扼殺了孩子們天然的好奇心,可以說,這是心理虐待中的最為惡劣的一種方式。
家長對孩子的詛咒、貶損的評價以及輕蔑的責罵都會帶給孩子極端負面的自我評價信息,這對他們的未來產(chǎn)生極其消極的影響。受到言語虐待的兒童是孤立無援的。例如,家長對孩子的詛咒,這種形式的虐待,除了給孩子造成巨大的心理傷害外,還可以變成應驗的預言。盡管孩子也會因朋友、老師、兄弟姐妹和家庭其他成員的貶損而受到傷害,但卻最易受到父母的傷害。
對于導致心理虐待的因素,許多學者和機構做過研究,比較有代表性的就是臺灣兒童福利聯(lián)盟一九九二年新增個案的研究資料。資料顯示:受虐的原因通常與環(huán)境因素、父母因素以及受虐兒童少年個人特質(zhì)有關,而兒童少年受虐待的原因常常不是單一的,而是幾種因素的交叉作用。受虐者以缺乏親子知識最為嚴重,其次是婚姻失調(diào)、貧困。受虐者自身又包括許多因素。
注:摘編自于麗琴的《家庭教育中心理虐待問題的研究》一文,原文發(fā)表于《東岳論叢》2007年第6期(第28卷)。
摘編、責編:張純穎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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