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只有專一也才能真正做好自己份內(nèi)的事
【原文】子產(chǎn)相鄭,簡公謂子產(chǎn)曰:“飲酒不樂也。俎1豆不大,鐘鼓竽瑟不鳴,寡人之事不一,國家不定,百姓不治,耕戰(zhàn)不輯2睦,亦子之罪。子有職,寡人亦有職,各守其職。”子產(chǎn)退而為政五年,國無盜賊,道不拾遺,桃棗退于街者莫有援也,錐刀遺道三日可反。三年不變,民無饑也。
【譯文】子產(chǎn)做鄭國的相國,鄭簡公告訴子產(chǎn)說:“我飲酒也不快樂啊。奉祀規(guī)模不大,鐘鼓竽瑟經(jīng)常不響,我的事也不能專一,國家不安定,百姓得不到治理,耕耘和作戰(zhàn)的事不和睦,也是有你的罪過。你有你的職責,我也有我的職責,我們各守其職吧。”子產(chǎn)退下來不再管祭祀之事而專門掌管政事,五年后,國內(nèi)沒有了盜賊,路不拾遺,桃樹棗樹栽到大街上也沒有人攀援,錐刀遺失在路上三天仍可以找得回來。這樣的情況三年都沒有改變,民眾沒有忍饑挨餓的。
【說明】本節(jié)是對第五節(jié)“做好自己份內(nèi)的事”的說明而舉的例子,這個故事與上節(jié)基本一樣,也是說的做好自己份內(nèi)的事,而只有專一也才能真正做好自己份內(nèi)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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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1.俎:(zu阻)《詩·小雅·楚茨》:“為俎孔碩。”《左傳·隱公五年》:“鳥獸之肉,不登于俎。”《論語·衛(wèi)靈公》:“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軍旅之事,未之學也。”《荀子·禮論》:“大饗,尚玄尊,俎生魚,先大羹。”《韓非子·十過》:“縵帛為茵,蔣席頗緣,觴酌有采,而樽俎有飾。”《山海經(jīng)·海外西經(jīng)》:“祭操俎。”本義為供祭祀或宴會時用的四腳方形青銅盤或木漆盤,常陳設(shè)牛羊肉。俎豆:俎和豆,古代祭祀、宴會時盛肉類等食品的兩種器皿。這里用為奉祀之意。
2.輯:(jí吉)《書·湯誥》:“俾予一人輯寧爾邦家。”《詩·大雅·板》:“辭之輯矣,民之治矣。”《管子·七法》:“教傷則從令者不輯,眾傷則百姓不安其居。”《左傳·襄公十九年》:“其天下輯睦。”《爾雅·釋詁上》:“輯,和也。”《國語·魯語上》:“契為司徒而民輯。”《莊子·天地》:“必服恭儉,拔出公忠之屬而無阿私,民孰敢不輯?”這里用為和諧、和睦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