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講誠信也要有標(biāo)準(zhǔn)
【原文】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漸以往,使人主失端,東西易面而不自知。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為惠于法之內(nèi),動無非法。法,所以凌1過游外私也;嚴刑,所以遂令懲下也。威不貸2錯3,制不共門。威、制共,則眾邪彰矣;法不信,則君行危矣;刑不斷,則邪不能勝矣。故曰:巧匠目意中繩,然必先以規(guī)矩為度;上智捷舉中事,必以先王之法為比,故繩直而枉木斫,準(zhǔn)夷4而高科5削,權(quán)衡縣6而重益輕,斗石設(shè)而多益少。故以法治國,舉措而已矣。法不阿7貴,繩不撓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故矯上之失,詰下之邪,治亂決繆8,絀9羨10齊11非,一民之軌,莫如法。屬12官威13民,退淫14殆15,止詐偽,莫如刑。刑重,則不敢以貴易16賤;法審,則上尊而不侵。上尊而不侵,則主強而守要,故先王貴17之而傳之。人主釋法用私,則上下不別矣。
【譯文】所謂為人臣子侵害他的領(lǐng)導(dǎo)人,就象地形起伏一樣,逐漸地變化下去,就會使領(lǐng)導(dǎo)人失去方向,東西方位調(diào)了頭而自己還不知道。所以先王設(shè)置司南之官來端正清晨和夕陽的方向。所以明智的領(lǐng)導(dǎo)人使群臣百官不在法律之外打主意,也不在法律之內(nèi)亂施恩惠,一舉一動沒有不合法的。法,是用來打擊違法和游于法律之外的私行的;嚴刑,是根據(jù)法令來懲罰下臣的。威勢不會用來饒恕舉措,法制不會出自兩個門戶。威勢與法制一樣,那么眾多的邪門歪道就明顯了;執(zhí)法不講信用,那么君主的行為就危險了;刑罰不斷,那么邪惡的東西就得不到勝利。所以說,巧匠心目中有墨繩,還是要先以規(guī)矩為度量;有上等智慧的人辦事,還是先要以先王的方法為比較,所以墨線拉直了斜木材就可以斬直,水平儀放平了凸凹不平的木材就可以削平,秤懸掛起來就可以去重就輕使之平衡,斗與石設(shè)置起來就可以減多益少使之平均。所以,以法治國,就是約束人們的舉措而已。法律不會迎合權(quán)貴,墨線不會屈從歪木,法律所制裁的,即使是智者也推辭不了,即使是勇者也不敢爭辯。刑罰所過之處不回避大臣,獎賞善行不會遺漏百姓。所以糾正上級的過失,追究下級的歪斜,治理混亂解決糾紛,貶退貪慕同等是非,統(tǒng)一民眾行軌,沒有什么比得上法律。連接百官之法則于民,摒退過分的懶惰,制止欺騙詐偽,沒有什么比得上刑罰。刑罰重,那么官吏就不敢以權(quán)貴輕視卑賤;法制審明,那么上級的尊貴就不會被侵犯。上級尊貴不會被侵犯,那么領(lǐng)導(dǎo)人就強盛而且遵守盟約,所以先王重視誠信而把它傳下來。領(lǐng)導(dǎo)人如果丟開法制而用私心,那么上下級就會沒有區(qū)別了。
【說明】上節(jié)韓非談了誠信問題,本節(jié)韓非則轉(zhuǎn)而談到凡事要有標(biāo)準(zhǔn)。什么是治理、管理的標(biāo)準(zhǔn)呢?就是法律。要以法辦事,依法辦事,要以法治國,依法治國。以法律為準(zhǔn)繩,以法律為規(guī)矩,才能把事情辦好。所以,在治理、管理上,不能感情用事,不能跟著感覺走。這里,韓非談到一個問題,即,法律,是用來打擊違法和游于法律之外的私行的;嚴刑,是根據(jù)法令來懲罰違法的。也就是說,法律有一定的約束人們行為的作用,但這只是在大的方面。人們的日常行為不可能都用法律來規(guī)定,這一點被韓非忽略了,也被后來的法家們忽略了,直到現(xiàn)在也被忽略了。真正能約束人們行為的是社會行為規(guī)范——即民風(fēng)民俗——風(fēng)俗習(xí)慣,也就是“禮”!人們每干一件事,首先考慮的不是法律是怎樣規(guī)定的,而是在乎周圍親朋好友的“看法”,這個“看法”,就是風(fēng)俗習(xí)慣。所以,人們的日常行為是受風(fēng)俗習(xí)慣約束的,在舊的風(fēng)俗習(xí)慣被沖破、被取消以后,人們實際上是在一個混亂的人群中摸索,依靠自己兒時在家鄉(xiāng)、在家庭中學(xué)到的行為來行為。各種不同的風(fēng)俗習(xí)慣在現(xiàn)代城市中發(fā)生沖突,于是人們便茫然了,便不知所措了,便違法了。所以,單純地強調(diào)“以法治國”、“依法治國”,是解決不了問題的。這也就是法家們失敗的原因!韓非還談到另一個問題,即誠信于法律,不隨己意隨便改動法律。這條到是正確的,領(lǐng)導(dǎo)人的誠信到底表現(xiàn)在什么地方?就是按照法規(guī)處理事情,而不是隨自己的心意處理事情。
本篇《有度》,就是講要有法度,但光有法度是不行的,關(guān)鍵是要依照法度來行為,誠信地行為于法度,才能使法度起到真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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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1.凌:假借為“夌”。《管子·中匡》:“有司寬而不凌,菀濁困滯者。”屈原《國殤》:“終剛強兮不可凌。”《韓非子·初見秦第一》:“中以凌三晉。”本意為侵犯,這里用為打擊之意。
2.貸:(dà帶)《舊唐書·王世充傳》:“有系獄者,皆撓法貸減。”《宋史·刑法志》:“每具獄上聞,輒貸其死。”明高啟《鳧藻集》:“今姑貸汝。”這里用為饒恕、寬恕之意。
3.錯:通“措”。《禮記·仲尼燕居》:“君子明于禮樂,舉而錯之而已。”《荀子·榮辱》:“則君子注錯之當(dāng),而小人注錯之過也。”《韓非子·外儲說右上》:“而害不得生,況錯之人主乎!”《易·序卦》:“禮義有所錯。”《洪武正韻·暮韻》:“錯,同措。”清朱駿聲《說文通訓(xùn)定聲·豫部》:“錯,假借為措。”這里用為舉措之意。
4.夷:《書·堯典》:“厥民夷,鳥獸毛毨。”《詩·召南·草蟲》:“我心則夷。”《詩·鄭風(fēng)·風(fēng)雨》:“云胡不夷?”《詩·大雅·桑柔》:“亂生不夷,靡囯不泯。”《詩·周頌·天作》:“彼徂矣,岐有夷之行,子孫保之。”《詩·商頌·那》:“我有嘉客,亦不夷懌。”《左傳·成公十六年》:“將塞井夷竈而為行也。”《楚辭·九懷》:“羨馀術(shù)兮可夷。”《呂氏春秋·似順》:“往而夷夫。”本意為平和、平易,這里用為平準(zhǔn)之意。
5.科:通“窠”?!兑?#183;說卦》:“其于木也,為科上槁。”《孟子·離婁下》:“盈科而后進。”《孟子·盡心上》:“流水之為物也,不盈科不行。”這里用為坎、坑之意。
6.縣:通“懸”?!对?#183;魏風(fēng)·伐檀》:“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縣鶉兮?”《詩·周頌·有瞽》:“應(yīng)田縣鼓,鞉磬柷圉。”《管子·小匡》:“縣車束馬,逾大行與卑耳之谿。”《國語·晉語》:“驪姬請使申,處曲沃以速縣。”《禮記·檀弓》:“縣棺而封。”《荀子·解蔽》:“桀死于鬲山,紂縣于赤旆。”《淮南子·本經(jīng)》:“縣聯(lián)房植。”《說文》:“縣,系也。”這里用為懸掛、倒懸之意。
7.阿:《管子·重令》:“比周之人,將以此阿黨取與。”《國語·周語》:“弗諫而阿之。”《禮記·月令》:“是察阿黨。”《楚辭·逢紛》:“行叩誠而不阿兮。”《呂氏春秋·長見》:“阿鄭君之心。”這里用為曲從、迎合之意。
8.繆:(miù謬)通“樛”。《禮記·檀弓下》:“其妻魯人也,衣衰而繆緻。”《荀子·解蔽》:“妒繆于道,而人誘其所迨也。”《漢書·外戚傳下》:“即自繆死。”這里用為絞結(jié)之意。
9.絀:(chu出)通“黜”?!豆茏?#183;大匡》:“襄公立后,絀無知。”《禮記·王制》:“不孝者,君絀以爵。”《荀子·不茍》:“君子能則寬容易直以開道人,不能則恭敬繜絀以畏事人。”《荀子·非相》:“與世偃仰、緩急、嬴絀。”《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屈平既絀,其后秦欲伐齊,齊與楚從親。”這里用為貶退之意。
10.羨:《詩·小雅·十月之交》:“四方有羨,我獨居憂。”《詩·大雅·皇矣》:“帝謂文王,無然畔援,無然歆羨。”《淮南子·說林訓(xùn)》:“臨河而羨魚,不如歸家織網(wǎng)。”《說文》:“羨,貪欲也。”《廣韻》:“羨,貪慕也。”《字林》:“慕欲曰羨。”這里用為貪慕之意。
11.齊:《書·牧誓》:“乃止齊焉。”《書·洛誥》:“予齊百工,伻從王于周。”《周禮·亨人》:“以給水火之齊。” 《管子·霸言》:“精于權(quán)則天下之兵可齊。”《楚辭·屈原·涉江》:“與日月齊光。”《禮記·學(xué)記》:“大時不齊。”《荀子·王霸》:“所聞所見,誠以齊矣。”這里用為同等,相等之意。
12.屬:《詩·小雅·角弓》:“君子有徽猷,小人與屬。”《管子·小匡》:“以屬其腰領(lǐng),臣之祿也。”《荀子·禮論》:“天子之喪,動四海,屬諸侯。”《史記·屈原賈生列傳》:“亡國破家相隨屬。”《史記·魏公子列傳》:“冠蓋相屬。”《水經(jīng)注·江水》:“常有高猿長嘯,屬引凄異。”這里用為連接之意。
13.威:《易·家人·上九》:“有孚,威如,終,吉。”《書·呂刑》:“虐威庶戮,方告無辜于上。”《詩·小雅·采芑》:“征伐玁狁,蠻荊來威。”《詩·周頌·有容》:“既有淫威,降??滓?。”《老子·第七十二章》:“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爾雅·釋言》:“威,則也。”這里用為“法則”之意。
14.淫:《書·大禹謨》:“罔淫于樂。”《左傳·隱公三年》:“驕奢淫泆。”《論語·八佾》:“子曰:‘關(guān)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禮記·王制》:“齊八政以防淫。”《孟子·滕文公下》:“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荀子·不茍》:“小心則淫而傾。”《韓非子·愛臣》:“赦死宥刑,是謂威淫。”《詩·關(guān)雎序》:“不淫其色。”這里用為過度之意。
15.殆:假借為“怠”?!对?#183;商頌·玄鳥》:“受命不殆。”《左傳·昭公五年》:“滋敝邑休殆。”這里用為懶惰之意。
16.易:《書·盤庚中》:“今予告汝:不易!永敬大恤。”《易·系辭下》:“易者使傾。”《莊子·應(yīng)帝王》:“是于圣人也,胥易技兿。”《禮記·樂記》:“易慢之心入之矣。”《韓非子·五蠹》:“是以古之易財,非仁也,財多也。”《漢書·王嘉傳》:“吏民慢易之。”這里用為輕視之意。含有“不以為意”的意思。
17.貴:《老子·十三章》:“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國語·晉語》:“貴貨而賤土。”《禮記·中庸》:“去讒遠色,賤貨而貴德。”《荀子·大略》:“貴貴、尊尊、賢賢、老老、長長,義之倫也。”《呂氏春秋·察今》:“有道之士,貴以近知遠,以今知古,以所見知所不見。”《韓非子·初見秦》:“而民為之者,是貴奮死也。”《商君書·畫策》:“圣王者不貴義而貴法。”這里用為崇尚、重視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