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寫著三個字——玄武門。
里面埋葬的不僅是李建成和李元吉,也不僅僅是他們那十個年少和年幼的兒子,同時也埋葬著另一個李世民的靈魂。
也許我們必須把目光拉到貞觀年間,才可能看清武德九年的這個流血事件是怎樣深深地糾纏了李世民的一生……
“夫背禮違義,天地所不容;棄父逃君,人神所共怒!……往是吾子,今為國仇?!鸀橘\臣,死為逆鬼。……吾所以上慚皇天,下愧后土,嘆惋之甚!”
貞觀十七年那個陰雨蒙蒙的春天,當?shù)谖遄育R王李祐在齊州起兵謀反的消息傳來,唐太宗李世民憤然提筆寫下了這道譴責李祐的手詔。書畢,李世民泫然泣下、悲不自勝。
除了對齊王李祐的悖逆之舉感到痛心疾首之外,李世民的腦海中,是否也會閃過武德九年的那一幕呢?當他顫抖的筆墨寫到“背禮違義、棄父逃君;天地不容、人神共怒”這樣的字句時,內(nèi)心是否也會泛起一股深藏已久的慚悚和愧疚呢?而“上慚皇天,下愧后土”這樣的感嘆,除了是替李祐感到羞慚之外,會不會也包含著某種程度上的自我譴責?而那潸潸而下的淚水,又豈止是為齊王李祐一人而流的呢?!
無獨有偶。齊王李祐剛剛伏誅,這一年四月便又爆發(fā)了太子李承乾的謀反案。太子事敗后,又牽扯出了四子魏王李泰的奪嫡陰謀。悲憤莫名的李世民在公開頒布的詔書中稱:“朕聞生育品物,莫大乎天地;愛敬罔極,莫重乎君親。……(魏王泰)以承乾雖居長嫡、久纏疴恙(承乾患有足疾),潛有代宗之望(奪嫡企圖),靡思孝義之則。朕志存公道,義在無偏,……兩從廢黜。非惟作則四海,亦乃貽范百代。”隨后又對侍臣說:“我若立泰,則是太子之位可經(jīng)營而得。自今太子失道、藩王窺伺者,皆兩棄之。傳諸子孫,永為后法!”此后,李承乾被廢為庶人,流放黔州;魏王李泰被貶為順陽王,徙至均州。
當這種同根相煎、骨肉相殘的慘劇差一點在李世民的面前重演時,歷史驚人的相似性肯定會讓他受到極大的震撼。從某種意義上說,擔心被李泰所圖、所以“特與朝臣謀自安之道”的李承乾就是昔日的李建成;而“潛有奪嫡之意”的魏王李泰則無異于當年的秦王李世民。
因此,此時的唐太宗才會痛定思痛地對后世的李唐皇族發(fā)出這樣的警告——不要以為“太子之位可經(jīng)營而得”!其潛臺詞是:人人心中都必須存一個“愛敬君親”的“孝義之則”,任何人也不要企圖把武德九年六月四日發(fā)生的事情當成一個效法的榜樣!而且李世民還一再強調(diào),從今往后不管是“太子失道”,還是藩王覬覦儲君之位,一概要被貶黜;并希望以李承乾和李泰為前車之鑒,從而“貽范百代”,“傳諸子孫,永為后法”!
然而,唐太宗李世民鄭重要求后代子孫所遵循的規(guī)范和法則,其實正是當年被他自己徹底顛覆的東西。
雖說時移世易,角色的不同導致了行為和價值觀的差異,但是李世民在處理李承乾和李泰一案時,心中肯定橫亙著武德九年遺留下的道德陰影。對兒子們的譴責越是嚴厲而痛切,對“愛敬君親”的“孝義之則”越是推崇和強調(diào),就越發(fā)表明李世民一生中從來沒有真正擺脫玄武門事件的巨大影響。
也許,當我們從這個角度來看待貞觀的時候,就會發(fā)現(xiàn)在李世民締造這份赫赫功業(yè)的過程中,很可能一直有某種難與人言的潛在力量在參與和推動。
這樣的力量是什么呢?
也許,我們可以將其稱之為一種“內(nèi)在的自我救贖”。
當年奪嫡繼位的手段越不光明,李世民為世人締造一個朗朗乾坤的決心就越大;玄武門事變對李世民造成的隱痛越深,他開創(chuàng)貞觀的動力也就越強;弒兄、殺弟、逼父、屠侄的負罪感越是沉重,他從造福社稷蒼生的事功中尋求道德解脫的渴望就越加強烈!
從這個意義上說,貞觀偉業(yè)又何嘗不是一面巨大的“招魂幡”呢?
無論盛世貞觀在后人的心目中獲享怎樣的景仰和尊崇,也無論它在歷史上是一個多么光輝而偉大的政治典范,但是在李世民心中某個塵封的角落,它卻可以是一種自我救贖的產(chǎn)物,也可以是一面招魂的旗幡。
換句話說,武德九年六月四日失落在玄武門的東西,李世民將不得不用盡一生的歲月去尋找;對于父兄和弟侄在道德與親情上的巨大虧欠,李世民也不得不用盡一生的努力去償還。而這樣的努力,也就構(gòu)成了開創(chuàng)盛世的種種動因之中,那最不為人所知卻又最不可或缺的一種。當然,這種努力對李世民本人來講很可能是不自覺的、是極為隱晦而難以自知的。但毋庸置疑的是,這種“靈魂的自我救贖”的確具有非凡的意義——就像是一種無上的信仰之于一個虔誠的信徒一樣,它造就了李世民登基御極后的種種自律、寬宏和堅忍。唯其如此,它才能推動李世民從“個體的小我”走向“歷史的大我”,從陰暗而血腥的玄武門,走向華麗而光明的貞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