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說我國古代是一夫多妻制,其實是錯誤的,我國古代一直以來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所謂妻,只能有一個,也就是“正室”,“正室”是一個家庭唯一的女主人,負責管理整個家庭的內(nèi)務,包括各位妾室。
秦漢時,女人離婚這事不算稀奇,漢武帝的母親嫁入皇宮之前,就曾在民間結(jié)婚,并育有子嗣,后來嫁入皇宮后才生的武帝劉徹,那時,女人的社會權(quán)利雖然不及男性,但就婚姻這事,還是遵循自由結(jié)合的原則的,畢竟,誰年輕時還沒看錯過人啊?
如果說我國最興盛的朝代,非大唐莫屬,政府威名遠揚,百姓安居樂業(yè),文化振興萬國來朝,唐朝也是我國思想最開放的朝代,比如說:女人結(jié)婚了可以離婚,離婚了可以再結(jié),再婚了不幸福還能再離再結(jié),循環(huán)往復,直到找到幸福的歸宿為止,這和當今的婚姻制度沒有分別,每個人都可以追求幸福,也有犯錯改正的權(quán)利。
宋朝是一個戰(zhàn)火連綿的一個朝代,政府為了防范民農(nóng)起義的暴發(fā),想盡了各種方法,其中的一項,就是讓人都安定下來,不得串連。
政府貌似認為天下戰(zhàn)事都由女人而起,女人是紅顏禍水,是對婦女的管理極其嚴格。
最終總結(jié)為“守婦道”,什么是婦道呢?
就是從一而終。一個女人一生只能嫁一個男人,強調(diào)女人的“貞操”,如果嫁的這個男人選擇“離婚”,則這個女人就成了“污穢”之物,受盡別人的白眼和唾罵。
如果不是因為女人的原因,丈夫出意外死了,那也不行,女人這輩子都低人一等。
什么是“生妻”呢?
意思就是“離婚”的婦女,前夫還在世。宋代以后的離婚都必須由男方提出,女方無權(quán)提出離婚訴求。
女人嘛:未嫁從父,嫁從夫,夫死從子。嫁到男人家,生是男人的人,死是男人的鬼,如果不幸福也沒辦法,只能吃齋念佛祈求下輩子做個男人。男人提出離婚叫做“休妻”。
男人“休妻”是件大事,不像現(xiàn)在分手的理由特別多。古代“休妻”無外乎這么幾個理由:
1,無子,2,淫佚,3,不事舅姑,4,口舌,5,盜竊,6,妒忌,7,惡疾。
這幾個回起來叫“七出”,女性占其中一個的,丈夫就可以明正言順的“休”掉。
1.夫不孝有三,無后為大!不能生育,無法為丈夫延續(xù)香火。
2.與丈夫以外的男性發(fā)生性關(guān)系。
3.意思就是不孝順,古代禮法認為,女性公婆家的家要優(yōu)先于娘家的事。
4.道人長短,搬弄是非,離間族人。
5.這個盜竊不是偷別人的東西,而是偷婆家的東西送給娘家。
6.妯娌不和。
7.身患重疾,比如肺癆。
所以古人說“寧窮死,不娶生妻”,意思就是告誡人們,即使生活困難沒有能力娶妻生子,也不能飲鴆止渴,和“七出”女子結(jié)合,這些女人本身就是“問題”婦女,結(jié)合之后不但不會改變本來的生活條件,反而會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