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朽的圖騰
——從觀看蒙古雙人舞《遙遠的圖騰》所想到的
2013年2月18日 文/飛飛飛 圖/佚名
2013年2月16—18日,呼和浩特市民族歌舞團創(chuàng)作表演的蒙古族粗獷豪放的舞蹈《遙遠的圖騰》在天鐵文化宮上演。該舞蹈曾于2012年9月,在鄂爾多斯市舉辦的第三屆中國蒙古舞蹈大賽暨第三屆內蒙古電視舞蹈大賽上獲表演金獎。
舞蹈中,男女兩個演員生動地演繹著蒙古草原上蒼狼與白鹿的圖騰傳說。整個圖騰舞蹈采用馬頭琴、呼麥、長調的彈拔樂伴奏,將傳統(tǒng)與現(xiàn)代融通,勇猛剛健,活力四射,展現(xiàn)了蒙古族崇尚自然、熱愛自然的情懷,以及大草原賦予的熱情豪放和深邃寬闊,很受觀眾歡迎。
舞蹈名稱中的“圖騰”這個詞,是從北美奧日貝人的土語轉化而來的,有“血親”、“種族”、“家庭”等多種含意。在十分原始的遠古時代,人們還處在蒙昧狀態(tài)中,對許多自然現(xiàn)象如風雨雷電,狼蟲虎豹,既不能認識和解釋,又無從掌握和控制,于是就想像著存在某種能夠主宰萬物的偶像,并把自己的希求、期望寄托在了它的身上。這種偶像,根據(jù)群體生活環(huán)境的不同可以是多種多樣的,它可以是某種動植物,如熊、虎、鷹、鹿或巨樹、瑞草;也可以是某類自然現(xiàn)象,如雷鳴、閃電、云霓、風雨、火焰或日月星辰。不同的群體、部落,認為某種東西和自己有著特殊的、甚至是神秘的關系,這種東西特別偏袒自己,佑護自己,能夠為自己消災降福,于是就把它奉為神靈,甚至祖先,以它的形象作為自己族群的標志或象征。這就是所謂的“圖騰膜拜”。對那些以族群所崇拜的物類為對象而編制的舞蹈,統(tǒng)稱為“圖騰舞蹈”。如新疆哈薩克族奉白天鵝為民族的母親,他們的許多舞蹈都有天鵝的造型與動態(tài),舞起來是很覺神圣的,也帶有“圖騰膜拜”性質。在我國古代典籍中所記載的許多樂舞如上古顓頊(zhuān xū)帝的《六莖》,傳說中伏羲氏的《鳳來》和黃帝的《云門大卷》等,可以說都是以植物、動物和自然現(xiàn)象為“圖騰”對象編制的一些“圖騰舞蹈”。
說到蒙古族的圖騰,還得從《蒙古秘史》說起,該史料開篇第一句話這樣寫道:“成吉思合罕的祖先是承受天命而生的孛兒帖赤那和妻子豁埃馬蘭勒一同過騰汲思海來至斡難河源頭的不兒罕山前住下”,雖然這句話難以成為生動的神話故事,但一直被認為是一則流傳久遠而被記錄下來的圖騰神話。明洪武年間,有人按蒙古語原音用漢字拼寫音譯時,對“孛兒帖赤那”一詞旁注“蒼色狼”,“豁埃馬蘭勒”一詞旁注“慘白色鹿”, 所以這句看來極其簡短的話語卻深深刻印著蒙古先民在圖騰文化時期有過狼、鹿圖騰崇拜。
對蒙古先民是否存在著狼、鹿圖騰崇拜的觀念眾說紛紜,各持己見。上世紀80年代郝時晉和夫人張莉最早將日本作家井上靖的小說《蒼狼》翻譯成中文。姜戎的《狼圖騰》將傳說夸張,引起很多讀者產(chǎn)生誤解。蒙古國學者對此觀念并不認可。其是否與突厥蒙古有關系,也是學者正熱衷討論的。但從歷史記載和民間流傳看,蒙古先民確實存在過狼、鹿圖騰崇拜。崇拜狼、鹿的心理積淀雖已流逝久遠,則還保留在后世人的觀念之中。今天我們能夠看到這樣的舞蹈,正是彰顯了蒙古族的歷史淵源和不朽力量。誠然,“蒼狼白鹿”在《蒙古秘史》中僅僅明確記載為乞顏、孛兒只斤氏的鼻祖,所以不代表所有蒙古各部的祖先圖騰。在遼闊的北方,還有許多其他部族生息繁衍在這塊土地上,他們都有各自所崇拜的圖騰。
(演出以外圖片是在2012年9月12日比賽期間演員化妝時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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