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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曖昧?就是兩個非夫妻關系的男女,介乎于朋友與情人之間的一種非戀愛特殊關系。也可以這么說,這是異性之間,也包括性趣相同的同性,對彼此間一些正常關系不存在的“小舉動”、“小撩騷”能半推半就或愉悅接受的言語以及行為上的互動,但,這些掩人耳目的“小動作”和云山霧罩的“一語雙關”,僅限于“淺嘗輒止”,并未形成“負距離”。
行為一:眼里有“火”
兩個人如果早已暗有情愫,大庭廣眾之下不敢明目張膽地激情互動,但不妨礙兩人穿越空間的深情對視,包括用大膽放肆且寓意深長而火熱的視線去“掃描”對方的局部“特區(qū)”,而不被對方嗔怒。假如有這樣一個跟你“心有靈犀”的異性,你能從對方看向你的視線里讀出上頭的“此處無聲勝有聲”,對視的那一刻,雙方都能感受到對方別樣的感覺,這基本確診曖昧的病灶已經形成。
行為二:話外有“音”
曖昧最大的誘惑,是語言上說而不破的“畫外音”。曖昧為什么能長期存在于兩個男女之間?說白了,這與人的性格有很大的關系。有人喜歡曖昧是因為前怕狼后怕虎的“膽小”,TA 想嘗試“家里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的豪放,但又怕腳踩兩只船被拉胯,因此僅限于過過嘴癮,在語言上占占便宜。只不過,“膽小鬼”只是一部分,相當多的曖昧男女,他們之間的話語,往往是別人聽得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兩個當事人卻心領神會。
行為三:接觸有“電”
曖昧之所以稱為“曖昧”,就是指行為上沒有實質性的“融合”,否則,那就叫“偷吃”,“偷吃”和曖昧還不能劃等號,僅僅是兩人間一些“蜻蜓點水”般的隔靴搔癢。比如擦身而過時不為他人而知的一次“小碰觸”;比如遞送水杯或者文件夾時,指掌間避人眼目的一個導熱“小拿捏”。諸如此類的小動作時常發(fā)生,彼此間都有“觸電”的感覺,到了這一步,離“老房子著火”就不遠了。
行為四:不怕有“味”
曖昧在兩個人之間形成互相接受的狀態(tài)后,有一個現(xiàn)象很容易被第三方看出端倪,就是彼此曖昧的兩個人,他們誰都不介意使用對方的水杯喝水。這種形同間接接吻的方式,正常關系的男女,包括同事、朋友,基本不會存在,大家可以腦補一下這個畫面,鄰桌的異性同事從外面辦事回來,一邊跟你說話,一邊拿起你的水杯喝水,看著自己的水杯杯口上留下對方口水印記,你什么感覺?但彼此曖昧的男女不介意這些,包括吃飯用自己的筷子給對方夾菜,抓起對方還有殘酒的酒杯替對方擋酒。心里有她/他,啥味
如果覺得有道理,那就自查一下,仔細想想你跟誰有這樣的“火”、“音”、“電”、“味”?或者回憶一下,誰跟誰有這樣的“小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