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蔣飛,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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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當初政治部分配新進人員的時候,短發(fā)干練的刑一庭女庭長笑瞇瞇地去領人,對我說:“小伙子,慢慢學,好好干?!迸赃叺娜耸赂刹恳残χ鴮ξ艺f:“你可是你們庭長親自挑中的人!”我問庭長,為何會選中我而不是入院成績排名第一第二的兩個女孩,她說了一句我當時不懂的話:“咱庭的活,不太適合女同志干。”
刑事審判是一個法院的“臉面”,在法學院大家私下討論時,都說刑事法官掌生殺予奪之權,能去刑庭我是十分高興的。那時社會上在熱烈討論是否廢除死刑的問題,在餐廳一起吃飯時,我跟庭里的老同志開玩笑,問他從事刑事審判這么多年,是否已經可以被稱為“百人斬”。他尷尬地笑笑,回答說死刑案件的判決數量是國家機密,讓我討了個沒趣。
剛進刑一庭的時候,案子對我來說,就是一本本擺在桌面上的卷宗。檢察院送來的案子立案后,卷宗都是先送到庭長辦公室里,她上午把卷看完,下午根據初步了解的案件的復雜程度、疑難狀況,把案子分到不同的承辦人名下。我剛到刑庭的時候,分給我的都是事實清楚,被告人基本認罪的相對簡單的刑事案件。常常是下午的兩三點鐘,庭長手里拿著幾本卷到我們辦公室,很親切地喊我:“小劉,再給你兩案子?!蔽艺f好,雙手接過卷宗,有一種莫名的神圣感。
辦理刑事案件最基礎也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閱卷,此后的提審、庭審、合議、匯報、裁判等辦案環(huán)節(jié),都必須在認真仔細閱卷的基礎上才能順利展開。公訴人指控,發(fā)破案經過,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現(xiàn)場勘驗筆錄,鑒定報告,尸檢報告等,曾經在不久的以前發(fā)生在這片土地上的命案、罪案,經過公安、檢察院的層層過濾,以材料的形式,用文字在我面前徐徐展開。
第一次看到犯罪現(xiàn)場和尸體照片的時候,我的內心還是有強烈反應的,本能地排斥那些帶著死亡氣息的東西。在黑暗的夜里或偏僻無人的地方,發(fā)生過的罪案,我都要一一去面對,逐一審查細節(jié)。殺人,分尸,拋尸,焚尸……雖然我是個無神論者,但看到血跡滿地的現(xiàn)場和橫陳一邊的尸體,心里還是會有異樣的感覺。犯罪案件,集中展示的是人性的丑惡,兒子殺死父親,丈夫殺死懷孕的妻子,第三者綁架殺害本夫或本婦,搶劫,強奸,販毒……這里沒有人心的美好,沒有不可突破的道德倫理底線,每一個案件揭露出來的,都是潰爛流膿的爛瘡。
閱卷過后要立即提審被告人。因為那個時候刑事訴訟法還沒有修改,無論多么重大復雜疑難的刑事案件,法定審理期限也只有一個半月。45天,扣掉周六周日節(jié)假日,再留出開庭合議匯報請示的時候,能留給承辦人的時間真的不多!
看完卷宗,我常常覺得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罪大惡極罪無可恕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同事間開玩笑,說咱們這活,根本用不著大學生,高中生就能干!可當我拿著提押票從看守所里把被告人提出來,面對這個穿著 “某某看守所”或紅或黃馬甲的年齡各異的男人女人,我有時候會疑惑,沒有滿臉橫肉,沒有窮兇極惡,這個如此普通的男人女人,和卷宗里各種材料指向的那個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犯下罪惡行徑的被告人,是同一個人嗎?刑法上講證明標準時,常常要提“排除合理懷疑”,達到內心確信,可排除合理懷疑只是個虛化的內心標準,法官的感覺是不能做數的,審理刑事案件,還是要看事實和證據。
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定罪若沒有問題,量刑就成為一個糾結。特別是牽涉到死刑(立即執(zhí)行)和死緩的時候,殺還是不殺,就成為一個讓我在心里反反復復糾結難斷的問題。
我辦理過一起發(fā)生在高中校園門口的情殺案件。被告人二十歲,技校畢業(yè),被害人十七歲,某縣一中高二的學生。兩人好了兩年多,情熱時如膠似漆,可被害人升入高中認了另一個男孩做“干哥”,就冷淡了被告人,并提出要和被告人分手。被告人不愿意分手,幾次到被害人就讀的高中門口去等她,堵她,反反復復地糾纏,并因此被被害人的“干哥”帶幾個人打了一頓。
案發(fā)當天,被告人又去找被害人。他買了一些她愛吃的零食,褲兜里放了一把水果刀,打了個出租車到被害人就讀的學校門口,攔住了中午放學外出的被害人。他對被害人說,要是你不跟我好了,咱倆就一塊死。被告人問:“我再問你一遍,你還跟我好不?”被害人答:“你別再纏著我了,我死都不跟你好了!”被告人掏出了刀,先捅了被害人腹部一刀,被害人捂著肚子跑了幾步,被告人追上她又舉起刀朝她背部扎了幾刀……然后被告人舉刀抹了自己的脖子,劃的不深,他捂著流血的傷口上了停在一邊的出租車,躲到兩人以前常常約會的湖邊。當天被警察抓獲歸案。
被害人的父母早年離異,母親一個人帶著女兒生活,當這個單親母親接到通知趕到學校時,被害人已因內臟破裂失血過多而奄奄一息。被害人的母親將受傷的女兒抱在懷里,十七歲的女孩對母親講了最后一句話:“媽媽,我疼……”就再也沒了呼吸。
開庭當天,被害人的母親帶著幾十個人,在法院門口打起長達十幾米的白色條幅,強烈要求判處被告人死刑立即執(zhí)行。開庭前我接待了被害人的母親,她是一位四十歲左右的小學教師,曾擔任某小學校長,個子不高,氣質溫和,是個很通情達理的知識女性。我請她控制情緒,配合法院的開庭審理工作,幫助維持庭審秩序,撤銷法院門口的橫幅,她很配合地照做了,確保了當天的庭審得以順利進行。
被告人剛滿二十歲,白凈瘦削,身形單薄,臉上還帶著稚氣,聲音怯怯的,對犯罪過程和自己的殺人故意供人不諱。到最后陳述的時候,我問他還有什么要說的嗎,他在旁聽席上尋找被害人的母親,喊她“阿姨”,說請求阿姨原諒他。被害人的母親眼眶紅了,把臉別到一邊不看他。他的眼神黯淡了下來,頓了頓似乎努力鼓起勇氣,面向審判席對合議庭說他與被害人是戀愛關系,他很愛她,愿意為某某(被害人)償命。
被告人是家里的獨子,他的父親是一位在農村集市上開小飯店的農民,他來法院找我,說把家里唯一的房子賣了,又借遍了親戚朋友,湊夠了二十萬,愿意代兒子賠償,希望我能給被害人的親屬做做調解工作,爭取不要判被告人死刑(立即執(zhí)行)。我也是農村出來的孩子,深知對于被告人的家庭來說,獨生男孩意味著什么。他是希望,是父母活下去的動力,是傳宗接代的根。被告人的父母已年近五旬,無法再生養(yǎng)一個孩子了,如果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他們的晚年,將如同兩根被掐掉燈芯的蠟燭……一件罪案,要破碎兩個家庭,說實話,我不忍心。
我數次約談被害人的母親,希望她能接受賠償款,諒解被告人,但無論我怎么說,她都堅定地搖頭。她說:“我不要錢。孩子是在我懷里沒的,我只要他償命?!彼o我講離異后獨自撫養(yǎng)女兒的艱辛,講母女相伴時的點滴溫馨,講女兒在她懷里呼吸漸漸微弱的細節(jié)……講一會,就抹抹淚。勸了幾次以后,我不忍心再給她做工作。這起在光天化日之下發(fā)生在學校門口的故意殺人案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社會影響極大,案發(fā)時被告人和被害人已經不存在戀愛關系,被告人系為了滿足自己的占有欲而有預謀的殺害他人,無投案、自首、立功等從輕或減輕情節(jié),被害人近親屬拒絕接受賠償強烈要求判處被告人死刑,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殺人償命,這在被害人親屬心里是天經地義的道理,而且判死刑立即執(zhí)行完全符合法律規(guī)定,我又有什么理由不為她實現(xiàn)她心中的公正?
經研究決定,被告人故意殺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我給被告人送判決書的時候,他對自己被判死刑并不意外,表示要上訴,同時請我轉告他的父親,說自己這輩子對不起父母,讓爹媽不要再救他了,好好過日子,照顧好他媽。
經省高院二審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案經最高院復核確定,準予執(zhí)行死刑。作為他的主審法官,我陪他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程,親筆記下了他的臨終遺言,親耳聽到刑場上劃破空氣的那一聲清脆的槍聲,目送他倒在泥土中,結束了二十歲的年輕的生命。法醫(yī)檢驗,確認死亡,拍照證明,火化尸體,通知家屬領骨灰……執(zhí)行死刑那一天我忙碌于繁瑣事務,下班后專門喊了幾個要好的朋友吃飯,破例喝了一大杯白酒。俗話說“酒壯慫人膽”,我雖自認不是個慫包軟蛋,但一個“人”,特別是一個美好人生剛剛開始的年輕人的生命在我面前消失,我的心靈依然受到了極大的沖擊和震動。這個時候,只有熱熱鬧鬧的氣氛,相談甚歡的朋友,還有那杯中的酒,可以讓我遠離死亡的氣息,遠離心里說不清道不明的遲疑猶豫。
這是我在刑庭判決并實際執(zhí)行的第一個死刑犯,他走后很久,我總覺得陽臺上影影綽綽的似乎有東西。進門就打開所有的燈,緊貼著妻子收拾家務的腳步屁顛屁顛地從一個房間追到另一個房間,不停地跟妻子說話,讓房間里始終充滿人聲笑聲。溫柔的妻很細心地察覺到我異樣的情緒,周末的時候,她拉我去逛街,精心挑了一塊翡翠觀音,用一根紅繩穿好給我掛在脖子上,貼肉收好。
我是個沒有宗教信仰的人,佛像掛在我脖子上也就是塊石頭,無法安撫我內心的困惑。后來與一個同學深談,他開導我說:“一個死刑案件要經過兩次審理一次復核,最高院都核準了你的案子,這說明你判的沒有錯!不是你要殺他,你只是一個判斷者,他是命,十七歲的被害人也是一條命,他剝奪了別人的生命,他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边@話對我如同醍醐灌頂。是啊,法官不是官,刑事法官的所謂生殺予奪之權,只是局外人天真的想象。司法權的本質是判斷,案件的結果由事實和法律確定,我需要負責的并不是每個被告人在刑事審判中的結局,只要我盡最大努力確保了判決的準確,案子結束了,我不必再想。這塊土地上,每天都有人出生,都有人死亡,法官不是神,無法憐憫眾生,只能寄希望于時間,撫平所有人心里的傷痛。
該案結束一年多以后,刑法修正案(八)出臺,再一次表達了國家限制死刑嚴格適用的立場,明確對判決死緩的被告人可以依法限制減刑,解決了“生刑太輕,死刑太重”的問題。對刑事法官來說,意味著在“殺或不殺”之外,出現(xiàn)了可以平衡被害人和被告人雙方利益的第三種選擇。已經發(fā)生過的事情,誰都無力改變,但幸好,未來是更加光明和更加溫暖的。
在日復一日的審判實踐中,我從最初的毛頭小伙,成長為一個沉穩(wěn)的刑事法官。七年過去,我慢慢懂得,當初女庭長說那句話并不是對女孩子做刑事案件的能力有懷疑,相反,她認為女同志做刑事審判一樣出色,而庭長自己,本身就是一朵綻放在刑事審判中的鏗鏘玫瑰。庭長在刑事審判的道路上無悔地走了三十年,深知個中五味,作為曾經的年輕姑娘和現(xiàn)在一個年輕女孩的母親,她不忍心挑走那些跟她女兒般大的年輕姑娘,讓她們如花的青春,早早就開始接觸人性的黑暗,早早就要面對,定奪生死的沉痛。而我那位可敬的同事,判決多少死刑,對他來說絕不是可以拿出來吹牛炫耀的成績,相反,每一次一槌定生死,都需要久久面對自己的內心,暗夜里無數次捫心自問:這個案子,我是否無愧于心?
冬日早起晨練,見小區(qū)的噴泉景觀池的水快干涸了,十幾尾放養(yǎng)的小魚縮在一塊淺水中,無助地游來游去。我很興奮地撿了個塑料袋,用手把它們一條一條小心地撈起來,捧回家養(yǎng)在塑料桶里。在蕭索的冬日每天在室內看著它們游來游去,是生活里的一抹亮色。
這些魚是最普通不過的品種,應該是市場上賣的那種用來喂烏龜的小魚苗,既沒有絢麗的顏色,也沒有飄逸的身姿,可這都是一條條鮮活的生命,我不忍心看著它們死去,我想讓它們活著,我愿意為此而努力?;蛟S我做的事沒有任何意義,但至少這些小魚們在乎,這一條在乎,那一條在乎,這一條,這一條,這一條,也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