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公司的權益分派(俗稱利潤分配)業(yè)務包括送紅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或簡稱派發(fā)股息、派息)。其中送紅股和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使用的是公司的未分配利潤,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使用的是公司的資本公積;送紅股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涉及到公司總股本的變動,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不涉及總股本的變動?,F(xiàn)以問答的形式就權益分派過程中常涉及的問題歸納如下,請各掛牌公司董秘/證券事務代表及相關市場參與人掌握:
1、股東大會議案和決議中能不能確定股權登記日(R日)和除權除息日(R+1日)?
答:股東大會議案和決議中,不要確定權益分派實施的股權登記日和除權除息日,該日期需要在權益分派實施申請材料中預填(提交材料日期不要晚于R-6日,以工作日計算),材料提交后,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工作人員審核確定。
2、權益分派方案中,是不是要考慮個人股東和投資基金所得稅問題?
答:送紅股、公積金轉增(非股本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股本、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均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故公司在確定權益分派方案時,須考慮個人所得稅問題。如送股、其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請同時發(fā)放現(xiàn)金紅利,并且現(xiàn)金紅利應當覆蓋個人所得稅。足以覆蓋個人所得稅的最低現(xiàn)金紅利的計算方法如下,假設本次權益分派,每10股送a股,資本公積每10股轉增b股(假設全部是用其他資本公積轉增,即均需繳納個人所得稅),每10股至少應當派x元才足以繳納個人所得稅。那么(a+b+x)*5%=x,計算得出x,即為本次權益分派最少應當派發(fā)的現(xiàn)金紅利。(其中,a、b均為送轉股的面值)
3、權益分派比例有什么限制?
答: 每10股送股(轉股)的股數或派發(fā)的現(xiàn)金紅利金額(單位為“元”),小數點后最多為6位。例如:每10股送0.123456股。但如整數部分如果大于0,需要保證整數部分與小數部分的位數合計不得超過8位,如“每10股送1234.5678股”是可以的,但“每10股送1234.56789股”則不可以,或“每10股送123.45678股”是可以的,但“每10股送123.456789股”則不可以。
4、掛牌公司如何選擇自派和代派?
答:送股和轉增只能由中國結算處理,掛牌公司可以選擇自行派發(fā)股息或由中國結算代派。掛牌公司可以按照某一類或多類股份性質自派、按某一或某些股東的證券賬戶自派。
只有截止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全體股東的持股時間都在1年以上,后續(xù)無需進行股息紅利差別化跟蹤扣稅的才可以選擇全部自派。
5、權益分派業(yè)務辦理過程中,可以辦理其他業(yè)務嗎?股份可以交易嗎?
答:如近期定向增發(fā)新增股份參與本次權益分派的,須先辦理新增股份登記再辦理權益分派;如近期定向增發(fā)新增股份不參與本次權益分派的,須先辦理權益分派再辦理新增股份登記。
凡是涉及到股本結構發(fā)生變化的業(yè)務均不能和權益分派同時辦理,例如解除限售、限售。但是權益分派期間不影響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正常交易。
6、權益分派中哪些股東的個人所得稅需要掛牌公司代扣代繳?
答: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其他證券投資基金)。
7、掛牌公司為以上股東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實際稅率為多少?
答:根據《關于實施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48號)規(guī)定:個人持有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額全額計入應納所得額(實際稅率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率為10%);持股期限在1年以上的,暫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率為5%)。
由于辦理權益分派時,尚無法確定股東將持股多長時間,按照財稅【2014】48號文的規(guī)定,在辦理權益分派時,分兩步進行。第一步:先按照5%計算個人所得稅;第二步:由中國結算跟蹤股東賣出股份情況,等股東轉讓股份時,再計算其持股時間并按照上述規(guī)定計算補交稅款(補交流程:中國結算計算——證券公司從股東資金賬戶扣除——扣款發(fā)送至中國結算——中國結算發(fā)至掛牌公司——掛牌公司繳納)。
8、權益分派方案中所含權益分派比例和最終的分派結果之間是否要保持絕對一致?
答:是。如權益分派方案中含有權益分派比例和最終的分派結果,這兩者應當保持絕對一致。舉例說明,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7,400,000股為基數,每10股送1.486486股,則權益分派之后的總股本為7,400,000*(1+1.486486/10)=8,499,999.64股,小數點后應當全部舍棄,不進行四舍五入。因此,本次權益分派的結果為8,499,999股,而不是其他。
9、如何確保未分配利潤和資本公積足以按照本次權益分派方案進行分派?
答:舉例說明,如以10000股為基數,每10股送10股,公司至少要有10000元未分配利潤。
10、個人股東和投資基金稅后派息款如何計算?
答:舉例說明:
例1:以10000股為基數,每10股送8股,資本公積轉增7股(以股本溢價形成的資本公積轉增),派5元,則稅后每10股派:5-(8+5)*5%=4.35元;
例2:以10000股為基數,每10股送8股,資本公積轉增7股(其中,以股本溢價形成的資本公積轉增4股,以其他資本公積轉增3股),派5元,則稅后每10股派:5-(8+3+5)*5%=4.2元;
例3:以10000股為基數,每10股送8股,資本公積轉增7股(其中,以其他資本公積轉增7股),派5元,則稅后每10股派:5-(8+7+5)*5%=4元。
總之,送股、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派息均需繳納所得稅,只有股本溢價形成的資本公積轉增不需要繳納所得稅。其中,送股和轉增均以面值(1元/股)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依據。
11、掛牌公司向中國結算劃股份登記手續(xù)費、派息手續(xù)費和派息款時需要注意什么?
答:請在匯款備注/摘要/說明等處注明貴公司證券代碼;另外,如果權益分派涉及現(xiàn)金紅利,請及時提供退款賬戶說明,并確保退款賬戶名稱、賬戶號碼和開戶行的準確性,退款賬戶開戶行名稱需要寫明具體支行信息,不可只寫總行名稱。
(數據來源:新三板登記存管服務小幫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