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格麗特則10歲就嫁給了比她大15歲的挪威的哈康王子。哈康王子的父親瑞典第30位國王馬格努斯·艾立克松的外祖父是挪威國王,外祖父死后他繼承了挪威王位。后來他將挪威王位給了自己二兒子哈康。所以他既是挪威國王馬格努斯七世,又是瑞典國王馬格努斯二世。因而瑪格麗特成為挪威和瑞典的王妃。她10歲成兩國的王妃,兒子去世后,她統(tǒng)一了北歐的三個國家!

17歲那年,她生下了第一個兒子,1375年,丹麥國王瓦爾德馬四世逝世。由于瓦爾德馬國王生前在同漢撒同盟的梅克倫堡公爵阿爾布萊克特的戰(zhàn)爭中打了敗仗,而被迫在簽訂和約中承諾將王位傳給阿爾布萊克特公爵和瓦爾德馬四世長女英厄堡所生的兒子阿爾布萊克特,其他任何人均無權(quán)成為丹麥國王。但是,22歲的瑪格麗特卻運用各種手腕,買通了丹麥貴族階層,將本應(yīng)登上王位的阿爾布萊克特排斥在外,把自己的6歲的兒子奧拉夫王子推上了丹麥國王寶座。而她則操縱丹麥實權(quán)。

而在1380年的時候,挪威國王哈康六世去世,奧拉夫又繼承了挪威國王的位置。就這樣她就成為了丹麥和挪威兩國在實際上的統(tǒng)治者,由于從小就受到父親的熏陶,所以她在政治上特別的敏感,而且對政治也有非常濃厚的興趣。

自奧拉夫十七歲時猝死,她隨即又擁立侄女的孩子埃里克七世繼承兩國王位。其間又介入瑞典的內(nèi)部糾紛,支持反對國王的貴族,迫使德國人阿爾波列赫特逃到國外。并且通過強制手段,換得瑞典的統(tǒng)治權(quán),統(tǒng)一了北歐的三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