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朝廷所謂的“中興以來十三處戰(zhàn)功”為何沒有提及岳飛?
南宋著名歷史學家李心傳(1167-1244)在其傳世之作《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一書中,遍述了南宋高、孝、光、寧四朝典章制度及相關(guān)史事。其中,卷十九邊防一(總第507條)記述了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南宋朝廷評定的所謂“中興以來十三處戰(zhàn)功”。
乾道二年(1166年)也即宋高宗禪為當太上皇、宋孝宗即位之后的第四年,當時,以太上皇趙構(gòu)為首的南宋妥協(xié)求和派勢力相當大,在這個背景下,南宋朝廷評定了所謂的“中興以來十三處戰(zhàn)功”具體如下:“自金虜入中原,將帥皆望風奔潰,未嘗有敢抗之者。建炎三年十二月,兀術(shù)自杭州分兵至明州城下,浙東置制使張俊拒之,小捷。四年二月,兀術(shù)還,過吳江縣,浙西宣撫使陳思恭以舟師敗之于太湖,幾獲兀術(shù)。紹興元年十月,兀術(shù)親攻和尚原,陜西都統(tǒng)制吳玠出奇兵邀擊,大破之,兀術(shù)中流矢二,僅以身免。四年三月,金陜西經(jīng)略使撒離喝犯殺金平,為吳玠所敗。十月,淮東宣撫使韓世忠敗兀術(shù)游騎于大儀鎮(zhèn),兀術(shù)遂不進。六年十月,主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敗偽齊劉猊于藕塘,降殺無遺,猊挺身遁。十年六月,馬軍都虞候劉锜大敗兀術(shù)于順昌,兀術(shù)拔寨還東京,兩淮遂定。十一年二月,淮西宣撫使張俊、淮北宣撫副使楊沂中、宣撫判官劉锜大敗兀術(shù)十余萬眾于柘皋。三十一年十月,淮南置制使劉锜遣其將員綺敗金統(tǒng)軍高景山于皂角林。是月,浙西副總管李寶敗統(tǒng)軍完顏鄭家奴于密州之唐島,斬其首。而步司統(tǒng)制官邵宏淵拒虜于真州之胥浦橋,獲捷。十一月,中書舍人、都督府參謀軍事虞允文以建康都統(tǒng)制張振、王琪之軍敗金主亮舟師于采石。是歲,馬司中軍統(tǒng)制趙撙復蔡州,鄂州都統(tǒng)制吳拱拒虜于茨湖,統(tǒng)制官王宣拒虜于確山。三十二年,鎮(zhèn)江都統(tǒng)制張子蓋解圍海州。此皆渡江以來中國勝捷之可稱者也。乾道二年,蔣子禮執(zhí)政,遂以明州城下、和尚原、殺金平、大儀鎮(zhèn)、順昌、皂角林、胥浦橋、唐島、采石、蔡州、茨湖、確山、海州為十三處戰(zhàn)功,而藕塘不與,非金虜故也。(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甲午降旨。)”
聲名顯赫的抗金名將岳飛的威名戰(zhàn)功在其生前身后都是婦孺皆知,岳飛又是南宋時人公認的“中興四將”之一,還是南宋朝廷追封的中興異姓“七王”之一,但岳飛指揮的著名戰(zhàn)役居然無一處入選乾道二年南宋朝廷評定的所謂“中興以來十三處戰(zhàn)功”,這難道不奇怪么?
建炎四年(1130年),岳飛趁金兵北撤之時,收復金兵一度想建成南下基地的建康(今江蘇南京)。建康戰(zhàn)役歷時半月,光是斬女真人“禿發(fā)垂環(huán)者之首無慮三千人”,還不包括其他民族成分的金兵,擒獲千夫長留哥等二十多名軍官。其中僅靖安一戰(zhàn),即俘金兵三百多人,包括八名女真人。這是岳家軍獨立成軍以來的在抗金戰(zhàn)爭中取得的首次輝煌勝利。
岳飛率軍收復了戰(zhàn)略要地建康(今江蘇南京),將金兵全部逐出江南。自此以后,金兵再也沒能踏入江南一步。 建炎四年五月下旬,岳飛親自押解戰(zhàn)俘,前往“行在”,受到南宋君臣的破格提拔,這在南宋立國四年以來,尚屬首次。這等功勞,難道不值得入選?
紹興四年(1134年),岳飛率軍主動發(fā)起了第一次北伐。岳家軍將士英勇善戰(zhàn),接連擊敗金國和偽齊的聯(lián)軍,收復了包括戰(zhàn)略要地襄陽在內(nèi)的襄漢六郡,這是南宋開國八年以來第一次收復大片失地。
關(guān)于襄陽的重要性,南宋時人說得清楚,南宋宰相朱勝非說:“襄陽上流,襟帶吳、蜀。我若得之,則進可以蹙賊,退可以保境。今陷于寇,所當先取?!保ㄒ浴度泵藭帯罚?/strong>
岳飛收復襄陽之后,南宋宰相趙鼎也道:“湖北鄂、岳,最為沿江上流控扼要害之所,乞令飛鄂、岳州屯駐。不惟淮西藉其聲援,可保無虞,而湖南、二廣、江、浙亦獲安妥。”
李綱對岳飛負責的襄漢戰(zhàn)區(qū)更是有精彩的評論:“遣大帥率師以鎮(zhèn)之,如置子于局心,真所謂欲近四旁,莫如中央者也。既逼僭偽巢穴,賊有忌憚,必不敢窺伺東南。將來王師大舉,收京東、西及陜西五路,又不敢出兵應(yīng)援。則是以一路之兵,禁其四出,因利乘便,進取京師,乃扼其喉,拊其背,制其死命之策也。朝廷近拜岳飛為荊、襄招討使,其計得矣?!保合肪?l《論襄陽形勝札子》。)
況且岳飛收復襄陽六郡,還是南宋首次從敵國手中奪回來的大片土地。而襄陽也從此成為南宋的雄關(guān)之一,保南宋百年太平。光此戰(zhàn)功,就足可傲視所有中興諸將了。此等戰(zhàn)功,不入選,如何服眾?
關(guān)于郾城之戰(zhàn),雖然詳盡的捷奏已經(jīng)散佚,但是宋高宗的一道獎諭詔書贊嘆道:『自羯胡入寇,今十五年,我?guī)熍R陣,何啻百戰(zhàn)。曾未聞遠以孤軍,當茲巨孽,抗犬羊并集之眾,於平原曠野之中,如今日之用命者也。蓋卿忠義貫於神明,威惠孚於士卒,暨爾在行之旅,咸懷克敵之心,陷陣摧堅,計不反顧,鏖鬬屢合,丑類敗犇。念茲鋒鏑之交,重有傷夷之苦,俾爾至此,時予之辜。惟虜勢之已窮,而吾軍之方振,尚效功名之志,亟聞殄滅之期。裁想忠勤,彌深嘉嘆,降關(guān)子錢二十萬貫,犒賞戰(zhàn)士。……』」
這道詔書證明宋廷當時曾對郾城大捷作出絕高的評價?!督ㄑ滓詠硐的暌洝?卷一三六,紹興十年閏六月已亥條記載:(紹興十年順昌大捷后,劉锜)遂以犒軍銀帛十四萬匹兩均給將士,軍無私焉。也就是說,劉锜順昌之戰(zhàn),宋高宗也只是賞了十四萬貫呀,而岳飛郾城之戰(zhàn)則賞了二十萬貫,顯然郾城戰(zhàn)績應(yīng)在順昌之上。
應(yīng)該說,李心傳對所謂南宋中興十三次戰(zhàn)功的記述還是進行了一定程度的考證。比如,“十月,淮東宣撫使韓世忠敗兀術(shù)游騎于大儀鎮(zhèn),兀術(shù)遂不進?!钡挠浭稣鎸嵉姆磻?yīng)了大儀鎮(zhèn)之捷的原貌,宋史韓世忠傳“中興第一功”的評價無疑是言過其實。又比如采石一戰(zhàn),李心傳只記載了當時宋軍獲勝,而并未記載對金人有多大的打擊,也反映了其嚴謹?shù)闹问窇B(tài)度。事實上,“如果我們推測金朝損失的兵力不超過4000,應(yīng)該是不差的。換言之,采石之戰(zhàn)對于金朝并未造成致命的影響。我們肯定記得,防衛(wèi)的宋朝一方占據(jù)著相當?shù)膬?yōu)勢。早在采石之戰(zhàn)戰(zhàn)前,金國女真將領(lǐng)就提到,宋舟甚大而金舟小而慢,此外,金軍需要耗費大量時間才能集結(jié)起足夠的戰(zhàn)船和士兵,以至于發(fā)動突襲成為不可能。再者,金軍所處的位置,使他們無法發(fā)揮他們最可怕的武裝力量——騎兵。當代的一名中國學者在仔細分析了宋金采石之戰(zhàn)的背景以及戰(zhàn)爭本身之后得出結(jié)論說,采石之戰(zhàn)相對來說只是一場小規(guī)模的軍事交鋒(陶晉生《金海陵帝的伐宋與采石戰(zhàn)役的考實》),但是此戰(zhàn)在心理上造成的影響卻是決不可忽略的,宋朝因此而獲得了信心,再次感到了自己的強大?!保〒?jù)《劍橋遼西夏金元史》)。
以上結(jié)論恰恰與宋孝宗對采石之戰(zhàn)的評價若相吻合,“虞允文舊于采石有勞”(見《雜記》乙集賜謚本末篇),不稱功而稱勞,其中深意自可顯見。所謂大大有名的采石之戰(zhàn)戰(zhàn)役也不過如此而已,其余諸如明州、胥浦橋、蔡州、茨湖、確山之戰(zhàn),李心傳就更加一筆帶過了。
然而,這十四處戰(zhàn)功(算上藕塘一戰(zhàn))居然無一語涉及岳飛,此種做法,不僅令后代讀史之人費解,而且早在南宋時期,即有人提出了異議。
南宋學者王應(yīng)麟即曾說“岳飛郾城之捷,亦未及與,知當時指揮多不審矣”(轉(zhuǎn)引自《續(xù)資治通鑒》)。王應(yīng)麟此說應(yīng)該本于“郾城斬賊將阿李朵孛蓳大獲勝捷賜詔獎諭仍降關(guān)子錢犒賞戰(zhàn)士”詔(參見《鄂國金佗稡編》卷4,或《新安文獻志》卷2)。
現(xiàn)將“郾城斬賊將阿李朵孛蓳大獲勝捷賜詔獎諭仍降關(guān)子錢犒賞戰(zhàn)士”詔摘錄如下: “敕岳飛:自羯胡入寇,今十五年,我?guī)熍R陣,何啻百戰(zhàn),曾未聞遠以孤軍,當茲巨孽,抗犬羊并集之眾,于平原曠野之中,如今日之用命者也。蓋卿忠義貫于神明,威惠孚于士卒,暨爾在行之旅,咸懷克敵之心,陷陣摧堅,計不反顧,鏖斗屢合,丑類敗奔。念茲鋒鏑之交,重有傷夷之苦。俾爾至此,時予之辜!惟虜勢之已窮,而吾軍之方振,尚效功名之志,亟聞殄滅之期。載想忠勤,彌深嘉嘆。降關(guān)子錢二十萬貫,犒賞戰(zhàn)士。故茲獎諭,想宜知悉?!?/strong>
即便假使兵家不無緣飾之詞,戰(zhàn)報有浮夸的地方,導致宋高宗君臣作出“錯誤判斷”,然而當時被拘留在金國的宋使洪皓,卻也在他的家書中透露了相同的信息:“順昌之敗,岳帥之來,此間震恐”(引自鄱陽集洪皓《使金上母書》)。洪皓的記事來自其在金國的耳聞目見,理應(yīng)非虛,亦無夸大之理由。
其實,不論是小勝抑或大捷,岳飛北伐之戰(zhàn),已經(jīng)顯示了南宋強大的攻擊力。觀歷代戰(zhàn)爭,自是要雙方互有攻守,卻又都有肘腋之憂難以為繼,方有所謂和議。金人對于只會被動防守的宋朝,即使有順昌之戰(zhàn),亦不會想到議和。只要金人安靜防守邊界,何愁宋人生事?然而,這一態(tài)勢被岳飛所打破!岳家軍凌厲的攻擊,為宋金和議最終達成增添了重要砝碼。只要略微具有戰(zhàn)略眼光,便可知郾城諸戰(zhàn)的重要性。
李心傳畢竟是文人而不是政治家,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中對郾城潁昌等戰(zhàn)的錯誤記錄與評價,顯示了其固有的不足。即使以所謂中興十三處戰(zhàn)功的評選標準而言,郾城之戰(zhàn)的戰(zhàn)績和意義也絕不會低于明州、胥浦橋、蔡州、茨湖、確山諸戰(zhàn)。
然而,李心傳畢竟是治學嚴謹?shù)臍v史學家,他雖然沒有意識到郾城諸戰(zhàn)的重要性,卻自有他自己的疑慮。李心傳所著《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的第512條記載:“襄陽據(jù)荊、楚上游,為蜀門戶。紹興三年夏,偽齊將李成攻陷之。鎮(zhèn)撫使李橫以軍食不繼,率部曲奔豫章,時趙忠簡為帥也。四年,忠簡入秉政,議遣岳鵬舉自江西復襄陽,簽書樞密院事徐師川難之。上不從。師川由此罷政。其秋,遂復襄陽云。”
考察邊防卷的結(jié)構(gòu),從第508-第521條不外是詳細敘述507條的紀事內(nèi)容,或者詳述宋軍之敗績,惟獨第512條不能作如是觀,既非敗績又非十三處戰(zhàn)功所嘉獎。排在511條和尚原之勝的后面,著實有些尷尬。李心傳之用心,頗耐人尋味。猜測起來,大概是襄陽的重要性讓李心傳無論如何不可忽視此戰(zhàn)吧。朱勝非高度評價了襄陽的戰(zhàn)略重要性:“襄陽上游,襟帶吳蜀。我若得之,則進可以蹙賊,而退可以保境?!保ㄒ浴度泵藭帯罚?。
現(xiàn)代的歷史著作,亦勝贊岳飛收復襄陽之戰(zhàn)。比如,《劍橋中國史-遼宋西夏金元》是這樣記述的:“但是,岳飛統(tǒng)率下的宋軍于1134—1135年發(fā)起了反攻,收復了大部分失地。形勢的逆轉(zhuǎn)使得劉豫對于女真人的軍事價值大大下降。1135年,一向庇護劉豫的金太宗駕崩,繼承人是阿骨打的孫子,廟號熙宗(1119—1149年),他對劉豫顯然沒有什么好感。1137年齊國被廢,劉豫從皇帝降為王,據(jù)說他曾經(jīng)與岳飛舉行過秘密談判被人察覺。劉豫先被送到河北,然后又送到東北地區(qū)西北的臨潢,過著被監(jiān)視的隱居生活,后又被命自盡。由女真的征服者組織;漢族陣官出面建立一個漢人傀儡政權(quán)的做法就這樣歸于失敗,金朝被迫面臨選擇,或努力創(chuàng)造一個與宋并存的局面,或繼續(xù)他們的侵略政策并最終滅宋,二者必居其一?!?/strong>
又如格魯塞在其不朽之作《草原帝國》中敘述“金軍受到這次挫折后,倉惶失措。中國將軍們開始收復長江與黃河之間的基地,其中最杰出者是岳飛,他從金軍手中奪回了襄陽重鎮(zhèn)(1134年)?!?/strong>
然而,縱使如此,關(guān)于岳飛收復襄陽之戰(zhàn)依舊記載的不明不白,“其秋,遂復襄陽云”與第511條和尚原之戰(zhàn)的濃墨重彩相去甚遠。宋孝宗一朝君臣對岳飛戰(zhàn)功的集體失語,委實異乎尋常。
考證當時史事,宋孝宗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也即宋高宗禪為當太上皇、宋孝宗即位之后的第5年、岳飛遇害后的第25年,岳飛的著名戰(zhàn)績之所以沒有被南宋朝廷列入所謂“中興以來十三處戰(zhàn)功”,原因大致有兩方面:
第一方面,緣自宋高宗、秦檜等南宋妥協(xié)求和派君臣不遺余力地抹殺岳飛戰(zhàn)功的努力。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大致較《建炎以來系年要錄》早六年成書出版。今存《要錄》系從永樂大典中輯出,多有殘缺之處,《雜記》恰可與《要錄》相互經(jīng)緯,所以歷來為宋史研究者所看重。但是,由于記載岳飛事跡的最翔實全面的著作《鄂國金佗稡編》至宋寧宗嘉泰三年(1203年)方才「刊修了畢」。第二年,岳珂向宋廷「繳進」「高宗皇帝御札手詔七十六軸」,「大父先臣飛《行實編年》六卷、《吁天辨誣》五卷、《通敘》一卷并《家集》十卷」。所以無論《要錄》、或者《雜記》甲集均不可能參閱此一重要著作中所收集的原始文獻檔案。
而作為《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兩書主要史料來源的南宋國史日歷之類的官方記述則是“皆成于檜子熺之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二二一紹興八年九月乙巳注)。
在秦檜長達十四年的專權(quán)期間,秦檜始終以宰相兼領(lǐng)“監(jiān)修國史”、“專元宰之位而董筆削之柄”,并指派其養(yǎng)子秦熺主編南宋國史編年體的日歷和實錄,極盡篡改史實之能事。秦檜還在史館中大力安插親信,秉記事之職者“非其子弟即其黨羽”,“凡論人章疏,皆檜自操以授言者,識之者曰:‘此老秦筆也’”(《宋史》卷473《秦檜傳》)
岳飛自從戎之日起,即以“光復失地、驅(qū)逐胡虜、恢復舊山河”為己任,而這與一味茍且偷安的宋高宗趙構(gòu)及不惜賣國求榮的秦檜之流是不能兼容的。雖然岳飛屢建奇勛,戰(zhàn)功累累,但是秦檜及其黨羽又怎么可能將岳飛的功績戰(zhàn)果歸檔入他們編修的南宋“國史”呢?
據(jù)南宋的一個史官說:“自(紹興)八年冬,檜接既監(jiān)修國史,岳飛每有捷奏,檜輒欲沒其實,至形于色。其間如潤略其姓名,隱匿其功狀考,殆不可一、二數(shù)?!?在岳飛生前據(jù)高位、手握重兵之時,秦檜尚且如此不遺余力地隱毀岳飛的戰(zhàn)功戰(zhàn)績,則在岳飛慘遭殺害之后,秦檜獨攬大權(quán)期間,秦檜及其同黨篡改偽造史實的活動就更加肆無忌憚。
在秦檜專權(quán)期間,秦檜養(yǎng)子伙同秦檜黨羽明目張膽地大肆篡改史實,掩蓋秦檜一伙禍國殃民的罪行,還不遺余力地貶損岳飛,甚至刻意刪削隱瞞岳飛和岳家軍的戰(zhàn)功,虛構(gòu)了不少對岳飛不利的東西,這些都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端问贰肪?73《秦檜傳》記載:“檜乞禁野史。又命子熺以秘書少監(jiān)領(lǐng)國史,進建炎元年至紹興十二年《日歷》五百九十卷。熺因太后北還,自頌檜功德凡二千余言,使著作郎王揚英、周執(zhí)羔上之,皆遷秩。自檜再相,凡前罷相以來詔書章疏稍及檜者,率更易焚棄,日歷、時政亡失已多,是后記錄皆熺筆,無復有公是非矣?!边@條記載表明:自紹興八年(1138年)秦檜再相之后,南宋國史日歷實錄等官方由秦檜養(yǎng)子秦熺主持修訂,自此“無復有公是非”,而秦熺對南宋國史的篡改,也遠不止于紹興八年之后,此前相關(guān)的史料也未逃其手。
從建炎元年(1127年)到紹興十二年(1142年),正是宋金且和且戰(zhàn),南宋抗戰(zhàn)派和投降派激烈斗爭的盛典時期,包括岳飛從投身抗金戰(zhàn)爭直到被害所經(jīng)歷的歲月。秦檜養(yǎng)子秦熺在紹興十三年之前就將這部分國史的日歷編撰完成(《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四八紹興十三年二月月辛巳,《宋史》卷四七三《秦檜傳》)
經(jīng)秦熺之流斧削之后,南宋官史中“凡所記錄,莫非其黨奸諛諂佞之詞,不足以傳信天下后世”。紹興三十三年南宋史宮張震上奏說:“自建炎元年至紹興十二年,日歷已成將五百九十卷,多所舛誤?!保ā督ㄑ滓詠硐的暌洝肪硪痪虐?,紹興三十二年閏二月丙戌)。后來有個叫徐度的官員看了以后,也唯有“太息而已”(《揮塵后錄》卷一)。
這種情況可以從岳飛定謚一事得到證實。據(jù)現(xiàn)存三個定謚文件,即《忠愍謚議》、《武穆謚議》和《武穆覆議》所載,一方面,「人謂中興論功行封,當居第一」;另一方面「因博詢公平生之所以著威望,系安危,與夫立功之實,其非??上仓舐裕m所習聞,而國史秘內(nèi),無所考質(zhì)」。
也就是說,宋孝宗后來為岳飛冤案平反,之后定謚號時,南宋朝野上下都一致認為岳飛功居第一,但這只是憑朝野傳聞及眾人的回憶和印象,而在由秦檜黨羽編寫的南宋官修史書中卻無法查證,于是只好采取訪問故將遺卒的辦法,通過岳家軍尚存的故將遺卒的回憶講述來了解岳飛的事跡,“獨得之于舊在行陣間者”。足見岳飛的抗金事跡戰(zhàn)功,被秦檜及其黨羽湮沒到了何等地步。
當然私史也是《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的重要史料來源。然而,由于由于秦檜專權(quán)期間,南宋朝廷禁止私人修史,私人著述中涉及岳飛的記載,同樣遭受了毀滅性的損失。
當時,在秦檜大興文字獄的嚴酷背景下,南宋不少文人士大夫因畏避禍害而銷毀了大量的文字資料。比如,南宋時人趙彥衛(wèi)《云麓漫鈔》卷1記載,在宜興張渚鎮(zhèn)張大年家,岳飛曾于屏風題辭,「后陷入罪,其家洗去之,今尚有遺跡隱然」。又比如,南宋時人周南《山房集》卷5《跋鞏洛行記后》載,洪吉壽在紹興九年隨趙士褭和張燾往洛陽「祗謁陵寢」,私撰《鞏洛行記》,「然在武昌,所抄多竄定不盡存。其赴岳軍燕設(shè),與岳帥致饋間,亦多涂抹」。
再如,薛徽言與岳飛頗有交誼,又早于岳飛去世。然而據(jù)《浪語集》卷33《先大夫行狀》和《書先右史遺編》載,其長子薛季宣「集錄遺書,懼為家族之禍,故如《議和札子》、《請岳相飛書》之類,皆別簣藏貯,有待而出」,后因保管不善,「多遺落」,「遺岳侯書亡」。“劫于告密羅織之威,雖奧渫寒士篋牘私小文字,家人所不可得而見者,亦畏避刪除,而不敢盡存”,事態(tài)炎涼,可為一嘆。
由此可知,為什么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等紀事涉及岳飛之時,何以時常或語焉不詳,或錯謬百出了。李心傳襄陽一戰(zhàn)的記載粗疏,當屬此種情況。
第二方面,則是與宋孝宗一朝的政治形勢密切相關(guān)了。
一些對史實一知半解的人想當然地誤認為,宋孝宗志在恢復,即位之初,即一力平反岳飛冤獄,以禮改葬。則對岳飛必然是大力宣揚,沒有壓抑岳飛事跡戰(zhàn)功的道理。然而,這其實只是昧于當時政治形勢的想當然的議論。
事實上,在禪位之后,宋高宗趙構(gòu)(1107年-1187年)以太上皇自居長達二十五年,這期間太上皇趙構(gòu)仍很有勢力。而宋孝宗(1162年——1189年在位)迫于當時的政治形勢以及南宋主和派的現(xiàn)實壓力,則不得不與以太上皇趙構(gòu)為首的南宋主和派君臣達成了某種妥協(xié),而不敢大張旗鼓地宣傳岳飛當年北伐的戰(zhàn)績。
宋孝宗對岳飛冤案平反也有所保留,他諱言冤案,不肯追究冤案制造者,甚至褒獎奸佞張俊,其原因和動機也是相當復雜而微妙的。太上皇趙構(gòu)的影響非常大,這是眾所周知、顯而易見的原因。
紹興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秦檜病死,宋高宗趙構(gòu)方得以收回對宰相的任免權(quán),卻又令秦檜黨羽萬俟卨、湯思退等人繼續(xù)執(zhí)政。對于受迫害的官員,大多予以寬貸或平反,惟獨岳飛例外。
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金主完顏亮自認為準備就緒,滅宋之謀便不再遮掩,金軍開始大舉南侵功宋,“臣構(gòu)”祈和不成,命且不保,南宋再度面臨亡國的嚴峻形勢。金軍的大舉南侵宣告了宋高宗趙構(gòu)、權(quán)奸秦檜之流長期奉行的屈辱求和政策的徹底破產(chǎn),主和誤國之罪昭然若揭,抗戰(zhàn)派再次得到人們的尊重和仰賴。
此時,南宋抗金情緒重新高漲。官員杜莘老上奏說,“岳飛,良將也,以決意用兵”,“文致極法,家屬盡徙嶺表。至今人言其冤,往往為之出涕”,他請求“昭雪岳飛,錄其子孫,以激天下忠臣義士之氣”。太學生程宏圖和宋芑也分別上書,說岳飛被“誣致大逆”,“則三軍將士忠憤之氣沮矣”,要求“復岳飛之爵邑,而錄用其子孫,以謝三軍之士,以激忠義之氣”。倪樸草擬上書,說岳飛 “勛烈炳天地,精忠貫日月”,“志清宇宙”,“而反受大戮”,要求予以平反。
大敵當前,正是迫切需要宋高宗趙構(gòu)克己為國、激勵士氣之際。但宋高宗趙構(gòu)既未罪己,也未罪檜,更沒有昭雪岳飛,只是等到金軍全面進攻之后,才被迫下詔:“蔡京、童貫、岳飛、張憲子孫家屬,令見拘管州軍并放令逐便”這一舉措,僅僅是對受牽連的岳飛等人子孫家屬略示仁慈而已,絲毫沒有給岳飛平反昭雪之意。
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宋高宗正當用人抗金之際,雖然需要激勵軍心人心,卻仍無意于為岳飛平反(因為那樣就是打他自己的耳光)。宋高宗只是下詔,將“蔡京、童貫、岳飛、張憲子孫家屬令見拘管州軍并放令逐便”,給岳飛和張憲家屬解除拘禁,以開“生還”之路,卻須與并列,而將岳飛、張憲與蔡京、童貫蔡京、童貫等禍國巨奸并列,足見這個獨夫用心之陰險,也暴露出宋高宗趙構(gòu)的惡毒與狹隘。
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金國的單方面毀約以及金軍的大舉南侵宣告了宋高宗趙構(gòu)、權(quán)奸秦檜之流長期奉行的屈辱求和政策的徹底破產(chǎn)。在這樣的背景下,紹興三十二年(1162)六月,“失德甚多”的宋高宗趙構(gòu)主動退位,開始當太上皇,接著,宋孝宗即皇位。
胸懷大志的宋孝宗即位之初,傾向抗金復國。知曉岳飛冤情的宋孝宗急于給這位曾經(jīng)聲名顯赫的著名抗金將領(lǐng)平反昭雪,以收攬人心、鼓舞士氣,故宋孝宗即位僅僅一個月,在沒有對岳飛獄案重新審查核實的情況下,便急忙下詔給岳飛平反昭雪。
對于岳飛等人慘遭殺害,宋孝宗是深感痛心和同情的。淳熙五年(1178)五月五日,在便殿召見岳飛三子岳霖時,宋孝宗說:“卿家紀律、用兵之法,張、韓遠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隆興元年( 1163)七月十九日,經(jīng)岳云的兒子岳甫的奏陳,宋孝宗下令發(fā)還了岳飛生前在江州所置田宅房廊。淳熙五年( 1178)閏六月二十二日,經(jīng)岳飛第三子岳霖的奏陳,南宋王朝把岳飛生前所接受到的趙構(gòu)寫給他的全部“御筆”、“手詔”(岳飛冤死后被拘沒到南宋政府的左藏南庫加閣中了),全部發(fā)還。
但需要指出的是,宋孝宗的平反昭雪工作其實并不夠徹底,而且還有不少保留。宋孝宗諱言岳飛之死是“冤案”,不肯追究岳飛冤案的制造者,不僅遲遲不按慣例給岳飛定謚號,到后來還拒絕給予岳飛公正獎評,刻意壓低岳飛謚號以及追贈的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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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發(fā) 而對于誣告陷害岳飛、制造岳飛冤案的那些奸佞,宋孝宗也沒有追究。元兇趙構(gòu),時為太上皇,生前死后,宋孝宗都不可能予以追究,而要極盡孝敬、掩護之能事。元兇秦檜當時已經(jīng)死去七八年,宋孝宗深知秦檜其人罪大惡極,誣殺岳飛,卻兼程太上皇趙構(gòu)的意思而不予追貶。而對于主要幫兇張俊,不僅未受追究,反而配饗高宗廟祠。喪心病狂的冤案直接炮制者萬俟卨,也未予追究。 由此可見,宋高宗趙構(gòu)雖然禪位,但只是表面上退居幕后,事實上依舊在相當大程度上影響著宋孝宗一朝的人事任命,大到宰執(zhí)人選,小到都府參謀無所不與。也正因如此,當了25年太上皇的宋高宗趙構(gòu)通過選用大臣,通過掌握人事任免大權(quán),基本上控制了宋孝宗一朝的國策,并以此作為實現(xiàn)自己政治目標的保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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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南宋初年的諸大將中,只有岳飛是進攻型的將帥。南宋的其他將領(lǐng)中,吳玠、劉锜是防御型的將帥,守則有余,攻則不足。韓世忠的抗金意志很堅定,但是軍事成就不僅比不上岳飛,而且也不及吳玠、劉锜。劉光世和張俊其實是養(yǎng)尊處優(yōu)、畏敵怯戰(zhàn)的庸將懦夫。韓世忠、張俊、劉光世等人是宋高宗的嫡系將領(lǐng),而岳飛和吳玠完全是靠軍功起家的將領(lǐng)。 南宋初年,具備光復故地的決心和能力的宋軍統(tǒng)帥,惟有岳飛一人。岳飛組織和訓練了一支堅不可摧的岳家軍,并且保持了“凍殺不拆屋,餓殺不打虜”的嚴明軍紀,這在中國古代實為罕見和難能可貴,成為兩宋三百二十年間最得軍心和民心的將帥。岳飛重視北方民間抗金義軍,提出“連結(jié)河朔”的軍事思想,發(fā)動、聯(lián)絡(luò)和支援北方抗金義軍,使之與岳家軍互相呼應(yīng)或配合,夾攻金軍。這既是先進的軍事思想,更是高明的戰(zhàn)略部署。岳飛在這方面無疑是受宗澤的熏陶,而其成就卻也勝過前人。 岳飛反對防守,主張進攻的方針,嚴明軍紀的實踐,“連結(jié)河朔”的策略以及“以仁為本”的軍事觀,無疑是在中國古代軍事思想史上的四項重要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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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樓 南宋紹興十一年除夕(公元1142年1月),由于奉行妥協(xié)投降政策的趙構(gòu)、秦檜等當權(quán)者的暗算和陷害,愛國將領(lǐng)岳飛竟慘遭橫死;十四年后(公元1155年),秦檜方才壽終正寢,這期間秦檜獨攬大權(quán)。 在秦檜長達十四年的專權(quán)期間,秦檜始終以宰相兼領(lǐng)“監(jiān)修國史”、“專元宰之位而董筆削之柄”,并指派其養(yǎng)子秦熺主編南宋國史編年體的日歷和實錄,極盡篡改史實之能事。 秦檜還在史館中大力安插親信,秉記事之職者“非其子弟即其黨羽”,“凡論人章疏,皆檜自操以授言者,識之者曰:‘此老秦筆也’”(《宋史》) 岳飛自從戎之日起,即以“光復失地、驅(qū)逐胡虜、恢復舊山河”為己任,而這與一味茍且偷安的宋高宗趙構(gòu)及不惜賣國求榮的秦檜之流是不能兼容的。 雖然岳飛屢建奇勛,戰(zhàn)功累累,但是秦檜及其黨羽又怎么可能將岳飛的功績戰(zhàn)果歸檔入他們編修的南宋“國史”呢? 據(jù)南宋的一個史官說:“自(紹興)八年冬,檜接既監(jiān)修國史,岳飛每有捷奏,檜輒欲沒其實,至形于色。其間如潤略其姓名,隱匿其功狀考,殆不可一、二數(shù)?!?br> 在岳飛生前據(jù)高位、手握重兵之時,秦檜尚且如此不遺余力地隱毀岳飛的戰(zhàn)功戰(zhàn)績,則在岳飛慘遭殺害之后,秦檜獨攬大權(quán)期間,秦檜及其同黨篡改偽造史實的活動就更加肆無忌憚。 事實上,在冤殺岳飛之后,秦檜權(quán)傾朝野。在秦檜專權(quán)期間,秦檜派他的養(yǎng)子秦熺去負責檢修南宋的官史,并讓其養(yǎng)子和其同黨負責管理南宋的國史檔案,這幫奸人毀掉了許多對秦檜不利的奏章詔書及其它文獻,對有利于岳飛的文件檔案也盡力銷毀。而對于岳飛的許多事跡,秦檜奸黨在由他們編修的南宋官史中又多加入了詆毀的成份,這幫奸佞還在由他們編修的南宋官史中故作曲筆,肆意篡改刪削史料、顛倒事實以貶損岳飛。 在秦檜專權(quán)期間,秦檜養(yǎng)子伙同秦檜黨羽明目張膽地大肆篡改史實,拼命掩蓋秦檜一伙禍國殃民的罪行,還不遺余力地貶損岳飛,甚至刻意刪削隱瞞岳飛和岳家軍的戰(zhàn)功,虛構(gòu)了不少對岳飛不利的東西,這些都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宋史 秦檜傳》記載:“檜乞禁野史。又命子熺以秘書少監(jiān)領(lǐng)國史,進建炎元年至紹興十二年《日歷》五百九十卷。熺因太后北還,自頌檜功德凡二千余言,使著作郎王揚英、周執(zhí)羔上之,皆遷秩。自檜再相,凡前罷相以來詔書章疏稍及檜者,率更易焚棄,日歷、時政亡失已多,是后記錄皆熺筆,無復有公是非矣?!?br> 經(jīng)秦熺之流斧削之后,官史中“凡所記錄,莫非其黨奸諛諂佞之詞,不足以傳信天下后世”。紹興三十三年南宋史宮張震上奏說:“自建炎元年至紹興十二年,日歷已成將五百九十卷,多所舛誤?!保ā督ㄑ滓詠硐的暌洝肪硪痪虐?,紹興三十二年閏二月丙戌)。后來有個叫徐度的官員看了以后,也唯有“太息而已”(《揮塵后錄》卷一)。 南宋史學家李心傳早已指出:“蓋紹興十二年已前日歷皆成于檜子熺之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二二,紹興八年九月乙巳注)。 在專權(quán)期間,秦檜還禁止私人修史,大興文字獄。秦檜篡改官史、嚴禁私史,給后世的史學研究帶來了很嚴重的消極影響。 《宋史》雖撰修于元朝末年,但卻是在原宋朝官修史書的基礎(chǔ)上刪削整理而成的。故秦檜及其黨羽篡改刪銷史實的消極影響在《宋史》中也有所反映。元朝所修的《宋史》中的《高宗本紀》主要是照抄沿襲南宋官修國史中的《高宗日歷》(《高宗日歷》、《高宗實錄》等南宋官修史書已經(jīng)失傳),而《高宗日歷》卻是在秦檜養(yǎng)子秦熺主持下,由秦檜黨羽編寫而成。 自紹興八年(1138年)秦檜再相之后,他自己以宰相“監(jiān)修國史”,指派兒子秦熺主編編年體的官修史書《高宗日歷》更是極盡篡改歷史之能事。紹興三十三年(公元一一六二年)史宮張震上奏: “自建炎元年至紹興十二年,日歷已成將五百九十卷,多所舛誤。而十二年以后迄今所修末成書者至八百三十余卷草,未立傳者七百七人?!?br> 這一千四百二十多卷是接近于《高宗日歷》的全數(shù)了?!端问贰に囄闹尽酚涊d《高宗日歷》為一千卷,乃是后來對草稿進行刪削后的總卷數(shù)。李心傳說:“蓋紹興十二年已前日歷皆成于檜子熺之手?!埃?)從建炎元年到紹興十二年,正是宋金且和且戰(zhàn),南宋抗戰(zhàn)派和投降派激烈斗爭的盛典時期,包括岳飛從投身抗金戰(zhàn)爭直到被害所經(jīng)歷的歲月。秦熺在紹興十三年前就將這部分日歷撰完成,他和助手王揚英、周執(zhí)羔還因此而升官受獎(3)。紹興十三年以后的日歷,顯然沒有前一部分重要,還是由秦檜的黨羽負責纂修。經(jīng)秦熺之流斧削之后,官史中“凡所記錄,莫非其黨奸諛諂佞之詞,不足以傳信天下后世”。后來有個叫徐度的官員看了以后,唯有“嘆息而已”(4)。 《高宗日歷》除了給高宗和秦檜的降金乞和涂脂抹粉之外,不遺余力地詆毀岳飛,抹殺岳家軍的功績。當時一個史官說:“自(紹興)八年冬,檜接既監(jiān)修國史,岳飛每有捷奏,檜輒欲沒其實,至形于色。其間如闊略其姓名,隱留其功狀考,殆不可一、二數(shù)?!保?)岳飛生前尚且如此,他慘遭殺害后就更可想而知了。孝宗傾向抗戰(zhàn),力主給岳飛乎反。但按照慣例給岳飛賜謚時,卻遇到秦檜篡改歷史所造成的困難。一方面,“人謂中興論功行封,當居第一”(6);另一方面,在吏補考功覆議“武穆’謚號時,“因博詢公平生之所以著威望,系安危,與夫立功之實,其非??上仓?,雖所習聞,而國史秘內(nèi),無所考質(zhì)’。也就是說,岳飛功居第一,只是憑傳聞印象,而宮史卻無以證實,只好采取訪問故將遺卒的辦法,“獨得之于舊在行陣間者”(7)。足見岳飛的抗金事跡,被湮沒到了何等地步。 《高宗日歷》、《高宗實錄》等宮修史書,業(yè)已失傳?,F(xiàn)存有關(guān)岳飛事跡的主要記有《宋史》、《金史》《三朝北盟會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和《金佗稡編》這五部書。除了《金史》之外,其它四部書都在不同程度上承受了秦檜父子篡改歷史的惡果。 《宋史》是二十四史中內(nèi)容最龐雜的一部。人們可以列舉其千百條錯論,但《宋史》畢競是最基本的宋代歷史資料?!端问贰吩谠灸陚}促成書,大體上是照抄宋人自撰的國史、實錄等等官,因此書中很多錯誤應(yīng)由宋朝史官負責?!端问贰じ咦诩o》主要根據(jù)《高宗日歷》,而《宋史·岳飛傳》主要根據(jù)岳珂《金佗稡編》 修成,彼此不能不發(fā)生矛盾。如《宋史·岳飛傳》說紹興十年岳飛自朱仙鎮(zhèn)班師,《宋史·高宗紀》卻說“遂自郾城還,軍皆潰”。這僅僅是《宋史》粗制濫免失于剪裁和考訂的一例。 《宋史》的《高宗紀》和《岳飛傳》沒有為我們研究岳飛提供多少有價值的原始資料,倒是《宋史 何鑄傳》保存了一條珍貴資料?!逗舞T傳》當是來源于何鑄子孫上報史館的行狀、墓志銘之類,其中談到岳飛背刺“盡忠報國’的事?!端问贰ぴ里w傳》也采這條資料。這是對《金佗稡編 鄂王行實編年》所作的唯一重要補充 《金史》和《宋史》同時編撰,它主要依據(jù)金人自挑的史書修成?!督鹗贰返娜秉c是揚勝諱敗。南宋初,宋朝有和尚原、仙人關(guān)、順昌、郾城、穎昌五次大捷,《金史》只承認和尚原一次,其它四戰(zhàn)只宇不提。但是《金史》仍可補充或糾正宋方記載的不足或謬誤,還輯錄了一些金朝初年北方人民反抗斗爭的史實。我們?nèi)绻屑毞治?,《金史》也多少透露了岳飛紹興十年北伐時,金朝所處的窘境,《金史·宗弼傳》實際上承認了一度放棄汴州(開封)的事,可與《金佗稡編》的敘事互相印證。 《三朝北盟會編》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兩書,無疑是現(xiàn)存記述高宗朝宋金關(guān)系的資料最豐富的史久《會編》引用大量制誥 、國書、奏議、記序、碑志等文獻資料,即使彼此矛盾,也兼收并蓄。《要錄》主要根據(jù)日歷等官史,旁采私家著述,考核較為精詳。這兩部書都是肯定岳飛的,然而對岳飛事跡的敘述相當粗琉,甚至不知不覺地承襲了秦熺日歷的某些污蔑之詞。岳飛的主要事跡,包括四次北伐,紹興七年因并統(tǒng)淮西軍而受打擊,紹興八年和九年反對求和,紹興十一年援淮西以至被殺害等,這兩部都有錯訛或疏略。 人們談?wù)撍未木幠晔?,往往是《續(xù)資治通鑒長編》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并稱,其實《要錄》不如《長編》?!堕L編》的寫作原則是寧繁毋略,而《要錄》則是名實相符的“要錄”。如果將《宋會要輯稿》同兩書對比,情況就比較清楚?!堕L編》的記載往往比《宋會要》詳盡,而《要錄》的記載往往比《宋會要》簡單,有時甚至刪略了一些有價值的資料?!端螘贰吨信d會要》部分,尚能提供某些《要錄》刪略的岳飛事跡如《要錄》卷一O九紹興七年三月甲子只載王貴和牛皋升官,而《宋會要》兵一八之三八則說明升官的原因:‘掩殺逆賊五大王劉復、李成等,累立奇功故也。”秦熺的日歷雖然刪削了岳飛第三次北伐的戰(zhàn)績,但在敘述王貴和牛皋升官時,有所透露,而李心傳未予重視反而將升官的原因也一筆抹掉。 由于秦檜不遺余力地掩沒岳家軍的戰(zhàn)功,宋人談到宋金紹興十一年和議前的戰(zhàn)役,往往只提順昌和柘皋兩戰(zhàn),而不提郾城、穎昌兩戰(zhàn)。孝宗乾道二年(公元一一六六年),定所謂“中興以來十三處戰(zhàn)功’,多數(shù)是不足道的小勝,而不列岳家軍的郾城、穎昌兩次大捷?!督鹳⒎B編》的問世,恢復了歷史的本來面目。關(guān)于郾城之戰(zhàn),雖然詳盡的捷奏已經(jīng)散佚,可是高宗的一道獎諭詔書說: “自羯胡入寇,今十五年,我?guī)熍R陣,何啻百戰(zhàn)。曾未聞遠以孤軍,當茲巨孽,抗犬羊并集之眾,於平原曠野之中,如今日之用命者也。蓋卿忠義貫於神明,威惠孚於士卒,暨爾在行之旅,咸懷克敵之心,陷陣摧堅,計不反顧,鏖鬬屢合,丑類敗犇。念茲鋒鏑之交,重有傷夷之苦,俾爾至此,時予之辜。 惟虜勢之已窮,而吾軍之方振,尚效功名之志,亟聞殄滅之期。裁想忠勤,彌深嘉嘆,降關(guān)子錢二十萬貫,犒賞戰(zhàn)士?!?br> 這道詔書證明宋廷當時曾對郾城大捷作出絕高的評價。 宋史泰斗王曾瑜先生指出:“總的說來,宋代出于印刷術(shù)的推廣,傳世資料浩繁。倘若對有關(guān)資料不加認真穩(wěn)考,進行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整理工作,就不足以其實地反映岳飛的生平?!?br> 故此,有記載,不等于就是真實,這要求我們認真比較分析,才能得出真實的結(jié)論。我這里對岳飛的一些考究,也是基于這個想法。《三朝北盟會編》是兼收并蓄,縱然相互矛盾的記載,但它會記錄其中有關(guān)于部分被秦檜、秦熺之流所歪曲的史實,自然毫不為奇;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的那段記載,則和《三朝北盟會編》的錯誤記載幾乎完全相同,顯然作者李心傳在摘錄此段的時候,未加分析,完全摘下,并沒有察覺記載間的自相矛盾之處。至于《宋史高宗本紀》和《秦檜》多按照《高宗日歷》記載編寫,有此記載,實屬正常。只是岳飛的功績和清譽,又豈是這些奸佞之徒可以湮沒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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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樓
宋孝宗敢在剛即位,太上皇仍健在時,就為岳飛平反,要么是太上皇確實不可怕,要么是此事經(jīng)過太上皇同意甚至授意.到底宋高宗為何不愿親自己為岳飛平反,樓主可以研究一下.但我能肯定的是,宋孝宗剛即位,而且不是宋高宗親生兒子,此時肯定不敢違逆宋高宗的意思.因此推論,為岳飛平反之事,必是宋高宗授意.只是宋高宗緣何不親自平反,是個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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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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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樓
宋高宗趙構(gòu)不是敢作敢當?shù)挠⑿酆脻h,只是一個陰險狡猾的懦夫皇帝,如果趙構(gòu)親自為岳飛平反就等于承認他當初殺害岳飛的決定是錯誤的,這是趙構(gòu)不愿公開承認的。 紹興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經(jīng)過金主完顏亮的“提醒”,宋高宗趙構(gòu)突然想起已經(jīng)被他伙同秦檜冤殺了將近二十年的那位名將岳飛。為了激勵士氣,宋高宗趙構(gòu)下令給岳飛和張憲的家屬解除拘禁,以開“生還”之路。然而,心胸狹隘的宋高宗趙構(gòu)到底還是不愿承認自己害死岳飛的罪責,所以別有用心地把岳飛、張憲等愛國將領(lǐng)與蔡京、童貫等誤國權(quán)奸并列,以混淆視聽。 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金主完顏亮自認為準備就緒,滅宋之謀便不再遮掩,金軍開始大舉南侵功宋,“臣構(gòu)”祈和不成,命且不保,南宋再度面臨亡國的嚴峻形勢。金軍的大舉南侵宣告了宋高宗趙構(gòu)、權(quán)奸秦檜之流長期奉行的屈辱求和政策的徹底破產(chǎn),主和誤國之罪昭然若揭,抗戰(zhàn)派再次得到人們的尊重和仰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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