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于“綠卡持有者將被銷戶”這個消息傳得很厲害
連我上篇文章的留言,也有讀者提到。
那么,今天來捋一捋這個。
1、時間線
確切地說,它并不是一個新聞,而是炒了多次的“舊聞”。
它最初的來源是2018年3月15日公布的《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guī)定》,
其中第46條規(guī)定:“出國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的,本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戶口登記。”
該政策將在2018年5年1日起實施。
但實際上,這個規(guī)定更早可以追溯至2003年——
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頒布實施了三十項便民利民措施,明確規(guī)定:出國、出境1年以上的人員可以不注銷戶口,但是在國外、境外定居的應當注銷戶口。
2005年、2008年、2010年和2015年修訂的《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guī)定》,均有針對出國定居人員應該注銷戶口的規(guī)定。
可以確定的是,
這次新的傳言,其實是照著2018年的新聞,又重新傳了一遍。
并沒有更實質性的官方信息。
2、爭議
《規(guī)定》的第46條——
出國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的,本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戶口登記。
中國不支持雙重國籍,所以,加入外國國籍,注銷戶口,這一點大部分人可以理解。
而受爭議的主要在于“出國定居”這個點。
從《規(guī)定》出發(fā),即便沒有加入外國國籍,只拿到了外國的綠卡,定居在國外,國內的戶口也會被注銷。
首先,如果拿了國外的綠卡,而是主要在國內居住,并不用擔心這個問題,因為并沒有“出國定居”。
其次,關于“出國定居“的定義,其實不甚清晰。大部分媒體是從華僑的身份出發(fā),釋義“出國定居”——
中國公民如果已經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并已在住在國連續(xù)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則算作“定居”。
因此,一般的留學生、因公出國的人士,并不算在“出國定居”的范圍內。
那么,確實已經在國外定居的綠卡持有者,應該如何界定呢?
這里就涉及到政策的制定與實際執(zhí)行的問題了。
3、政策制定與執(zhí)行
其實,不僅僅是上海,其實全國大多數省市,也都有類似的政策。
比如:
(《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guī)定(試行)》)
(《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戶口登記管理工作辦法(試行)》)
然而,在實際執(zhí)行的過程中,
從2003年有這類政策開始,到現在17年過去了,
不論是獲得了綠卡還是取得了外國國籍的的人,
如果不是主動銷戶,幾乎沒有聽說過有誰被強制取消了戶籍。
這也成為了現實中存在的灰色地帶。
政策的制定,與實際的執(zhí)行之間存在落差。
拿到外國身份的人,遠比想象中要多,細節(jié)到每個人的核查,需要的執(zhí)行成本不低。
4、官方求證
2018年,《規(guī)定》出臺引起爭議之后,上海公安局官方其實有出來澄清過。
今天,就這個問題,我們再一次致電上海本地官方部門求證,
工作人員的回復很明確:“鑒于目前關于出入境的相關法案尚不明確,現階段定居在國外的持有綠卡的人,不會注銷戶口,如果想主動注銷是可以的?!?/strong>
網上看過一些博主也做過類似的求證,
有幾個類型的答復——
“關于針對特定人群注銷戶籍事宜,目前并沒有相應的實施細則,也沒有接觸相關的實施培訓。” (2018年3月22日)
“退休人員去海外定居,只要沒有加入外國國籍,是不會影響到退休金的發(fā)放。沒有加入外國國籍,但持有外國綠卡在海外定居的華人,并不會注銷戶籍。” (2020年4月14日)
以上。
做個總結:
關于《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guī)定》并非新聞,而是重新炒了兩年前的舊聞。
實際執(zhí)行的過程中,無論是持有國籍還是外國綠卡的人,幾乎沒有強制取消戶籍的案例。
經過上海官方求證,目前,定居在國外的持有綠卡的人,不會注銷戶口。
所以,
有相關顧慮的朋友,可以松一口氣了。
哪兒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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