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渭南,蒲城縣人民法院披露一起案件。男子吳某無意間發(fā)現(xiàn)5歲女兒血型與自己不匹配,且女兒先天殘疾,而自己與妻子家族均無該遺傳疾病。隨后,吳某通過親子鑒定得知女兒非親生,他將妻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10萬余元、精神損害費5萬元。此期間,辦案人員得知,吳某妻子孫某已被“趕出家門”,且孩子親生父親癱瘓在床無力撫養(yǎng)女兒。法庭向吳某說明妻子的現(xiàn)實情況后,吳某表示愿意放棄賠償請求,但堅決要求離婚。后法院以雙方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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