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學生之間因權力不平等而帶來的欺凌與壓迫,它一直長期存在校園中。包括肢體或言語的攻擊、人際互動中的抗拒及排擠,也有可能是類似性騷擾般的談論性或對身體部位的嘲諷、評論或譏笑。
一般來說,校園霸凌有下列特點:
1.男孩與女孩同樣地都會有霸凌行為。
2.從學生的自我報告研究中發(fā)現(xiàn),男孩比較會進行霸凌行為。
3.一般而言,男孩大多只會被男孩霸凌。女孩會被男孩及女孩霸凌。
4.言語霸凌是最常見的霸凌方式。
5.男孩比較會使用暴力霸凌,女孩則是以散播謠言、社交霸凌為主。
6.被霸凌的時間長了,會有心理障礙。
河南周口
2018年8月25日21時許,河南省周口市淮陽縣某中學九年級學生賈某、蘇某某、韓某、劉某因瑣事在學校宿舍毆打其同班學生潘某。潘某在寢室內遭到四名男生輪番扇耳光、毆打、辱罵,邊扇耳光邊說“聽見沒有”,被打男生不斷的向打人者辯解,仍遭到不斷踢打、扇耳光,直至被打到捂著肚子蹲在地上?;搓柨h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賈某等4人處以行政拘留15日(因賈某等四人均系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行政拘留不予執(zhí)行),并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并責令該4人監(jiān)護人嚴加管教。
廣東深圳
2016年12月16日下午放學后,深圳市龍華愛義學校12歲初一學生小梁(化名)遭到多名學生圍毆,其間不僅被踹頭、輪番毆打,還被逼下跪自扇巴掌。小梁更稱被打因曾舉報對方收“保護費”,不敢再去上學。涉事學校副校長表態(tài)校方負有責任,對“保護費”一事則稱需要了解核實,待警方調查情況做下一步處理。龍華警方介入調查,雙方家長正協(xié)商處理該事。
河南三門峽
2016年4月9日,河南三門峽市澠池縣兩名十幾歲的初中男生,騎著摩托車兜風玩耍,在駕駛摩托車過程中與他人發(fā)生剮蹭,被十幾名同齡孩子攔截,毆打侮辱。這兩名學生被14名同齡人毆打侮辱了1個多小時后才得以回家,身體與心理上都受到很大傷害。警方已經對此事做出處理,以涉嫌尋釁滋事對其中4人行政拘留,但因4人均未滿16周歲,依法不予執(zhí)行,對其他涉事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家長進行嚴加管教。
福建泉州
2015年6月17日下午,在福建泉州南安市水頭鎮(zhèn)區(qū)一小區(qū)內,小學五年級女生小玲在上學途中被十來個學生攔下,被引至一小區(qū)內挨了打。兩名女生斷斷續(xù)續(xù),前后共朝小玲臉部扇了25巴掌。其中一名女孩,一邊動手朝小玲臉部扇巴掌,嘴里還振振有詞地質問:“你不是說見我一次打我一次嗎?”“我想過跑,也想過喊人,可他們人太多,我不敢,怕被報復?!毙×嵴f,當時自己嚇壞了?;丶液螅×嵋惨恢辈m著父母。警方介入,但由于雙方均是未成年人,所以不方便透露太多細節(jié)。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資料顯示:近年來,校園暴力事件不斷升級,方式多樣,其中,聚眾斗毆排在各類校園暴力案件之首;初中生和中專生是校園暴力最高發(fā)的群體。
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天津法院共受理校園暴力案件120件,其中刑事案件82件,搶劫案件13件(占15.85%),聚眾斗毆案件58件(占70.73%),故意傷害案件11件(占13.42%);民事案件38件,健康權糾紛案件32件,身體權糾紛案件6件。
因未成年人擔心個人作案成功率不高,更不能承受犯罪帶來的巨大心理壓力,因此容易形成共同犯罪甚至團伙犯罪,使得聚眾斗毆等多人共同犯罪案件較為多發(fā)。在校學生因瑣事發(fā)生口角或體育活動中產生摩擦,也易引發(fā)聚眾斗毆,此類案件多為臨時突發(fā)案件,被害人受傷程度較輕微。同時,發(fā)生在同學之間的搶劫、聚眾斗毆案件,多有社會人員對在校學生進行煽動或者提供工具、人員上的“幫助”。
校園暴力行為不僅僅表現(xiàn)為毆打等外在侵害行為,還表現(xiàn)為對受侵害對象的精神強制,如恐嚇、侮辱等。侵犯財產類案件高發(fā),結伙作案的學生,恃強凌弱,采取長期敲詐勒索、偷盜、搶劫等方式,多次進行犯罪活動,數(shù)額較大。
【人大建議修法】
人大內司委回應校園暴力和欺凌頻發(fā):建議修法
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記者會上,十二屆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指出:校園暴力或者校園欺凌各地都有發(fā)生,有的行為非常惡劣,對這個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社會上也廣泛關注,一件事大家都重視了,離解決這個問題就不太遠。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建議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修法過程中,一定會認真研究這個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辦法。
為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生欺凌問題預防和綜合治理工作,切實將校園建成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市教委、市公安局等11部門日前對近年來本市中小學生欺凌情況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聯(lián)合制定了《天津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通過調研、摸排、立法等環(huán)節(jié),推動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在本市教育系統(tǒng)全面鋪開,確保本市絕不出現(xiàn)欺凌學生問題。
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
根據本市印發(fā)的《天津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本市將指導學校加強安全教育,組織家長開展培訓,嚴格學校日常管理并定期開展排查,通過加強預防工作,治理校園欺凌。
據悉,本市各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要利用每學期開學時段集中開展教育,學期中在思想、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專門設置教學模塊,學期末集中開展一次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活動,定期對中小學生進行學生欺凌防治專題教育,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作為每學期法治教育課的重要內容。
學校和社區(qū)通過定期組織開展專題培訓課等方式,加強家長培訓,增強廣大家長法治意識,落實好監(jiān)護責任,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有關知識。
各學校結合實際成立由校長負責,教師、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教職工、社區(qū)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將校園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緊急報警裝置等接入公安機關報警平臺,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機制。各學校要制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主要包括:相關崗位教職工防治學生欺凌的職責、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的具體流程、校規(guī)校紀中對實施欺凌學生的處罰規(guī)定等。
此外,各區(qū)教育局、各學校要通過委托專業(yè)第三方機構或組織學校開展等方式,定期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及時查找可能發(fā)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fā)生、正在發(fā)生的欺凌事件。
一經舉報 學校需在10日內完成調查
根據本市印發(fā)的《天津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本市將嚴格規(guī)范調查處理,妥善處理申訴請求,強化教育懲戒作用。
根據《方案》,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為主。教職工發(fā)現(xiàn)、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的,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于學生欺凌行為進行認定。學校應在啟動調查處理程序10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guī)定處置。
各區(qū)教育局要明確具體負責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處(科)室并向社會公布。確需復查的,由各區(qū)教育局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啟動復查,復查工作應在15日內完成。
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并監(jiān)督實施欺凌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
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為主。各區(qū)教育局和學校要及時聯(lián)絡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對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脅迫、誘騙等方式利用在校學生實施欺凌進行違法犯罪行為的,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對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校園欺凌治理情況納入考評內容
根據本市印發(fā)的《天津市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制度建設,積極探索創(chuàng)新,逐步建立具有長效性、穩(wěn)定性和約束力的防治學生欺凌工作機制。
據悉,本市明確將防治學生欺凌專題培訓納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長、教師在職培訓內容。本區(qū)域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將作為考評內容,納入文明校園創(chuàng)建標準,納入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年度考評,納入校長學期和學年考評,納入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教師、班主任及相關崗位教職工學期和學年考評。
對職責落實不到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地區(qū)和單位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實施一票否決權制等方式進行綜治領導責任追究。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方案》,本市將建立健全中小學校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制度,明確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防治學生欺凌的具體職責和工作流程,積極主動開展以防治學生欺凌為主題的法治教育,推進學校在規(guī)章制度中補充完善防治學生欺凌內容。
今晚報媒體融合部出品
今晚報記者江珊 伊健 制圖 雷蕾
編輯:楊佳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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